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出如下说明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1年度内严格管控对外担保事项,2021年度未对外提供过担保。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高度重视对外担保风险控制,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李润生 刘兴华 韩鲁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