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认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原拟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项目组人员离职,公司与旭泰事务所就后续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安排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旭泰事务所目前对于承接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不足,无法派遣足够数量及专业的人员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无法保证审计工作的开展,无法保证如期完成年
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能顺利进行,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广深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广深事务所协商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