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