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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售后回租业务,期限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售后回租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48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泓博”)提供3,000万元的财

务资助,期限3年,年利率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满足清徐泓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清徐泓博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环保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清徐泓博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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