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治理、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经营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
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以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独立董事:房桃峻、Yining Zhang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