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谢卉、孟祥龙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谢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满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定期轮换要求,中审众环指派注册会计师吴玉光接替谢卉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为吴玉光、孟祥龙。中审众环原指派独立复核合伙人孙晓娜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因工作安排调整,现指派独立复核合伙人刘起德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本次变更不影响相关工作安排,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玉光,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本次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吴玉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