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更正公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公告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第二节 概览”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以及“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中发行费用概算内容填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原内容为:
发行费用概算 | 1、保荐费用:188.68万元;承销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减去400万元后的金额剔除增值税后的部分; 2、审计及验资费用:462.26万元; 3、律师费用:283.0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84.9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5.72万元。 (注:1、上述发行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最终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
更正后的内容为:
发行费用概算 | 1、保荐费用:283.02万元;承销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减去400万元后的金额剔除增值税后的部分; 2、审计及验资费用:462.26万元; 3、律师费用:283.0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84.9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5.72万元。 (注:1、上述发行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最终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
除上述更正外,《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