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7号”《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5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4,564,566.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9,935,433.96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743,365,531.08元,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363,088.39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064,500,000.00 |
(1)支付承销及保荐费 | -170,000,000.00 |
2021年9月8日专户余额 | 3,894,500,000.00 |
(2)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 -1,189,065,531.08 |
其中: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5,850,199.88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 | -38,073,785.00 |
研发中心项目 | -449,625.00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 -202,377,176.71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942,314,744.49 |
(3)补充流动资金 | -369,739,207.56 |
(4)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 -8,045,698.23 |
(5)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6,515,094.21 |
(6)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2,130,000,000.00 |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 | -2,630,000,000.00 |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 500,000,000.00 |
(7)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1,612,693.54 |
(8)利息收入 | 2,622,754.93 |
(9)手续费支出 | -6,829.00 |
2021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 195,363,088.3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利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9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合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 | 1615047929100098189 | 39,573,081.65 | 1,533,151.59 | 41,106,233.24 |
中国建设银行利津支行 | 37050165610109111111 | 18,799,125.65 | 1,251,385.13 | 20,050,510.7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支行 | 239044746202 | 10,577,176.72 | 960,714.81 | 11,537,891.53 |
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 | 15317001040023786 | 111,952,591.90 | 316,038.72 | 112,268,630.6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377510100100334974 | 264,600.00 | 86,539.01 | 351,139.0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375899991013000067842 | 9,967,893.00 | 80,790.21 | 10,048,683.21 |
合计 | 191,134,468.92 | 4,228,619.47 | 195,363,088.39 |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64,500,0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43,365,531.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43,365,531.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否 | 648,000,000.00 | 未变更 | 648,000,000.00 | 551,683,136.28 | 551,683,136.28 | 85.14 | 2020年10月投入使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 | 否 | 538,190,000.00 | 未变更 | 538,190,000.00 | 126,977,095.10 | 126,977,095.10 | 23.59 | 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80,360,000.00 | 未变更 | 80,360,000.00 | 5,392,107.00 | 5,392,107.00 | 6.71 | 预计2023年6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 否 | 2,243,385,433.96 | 未变更 | 2,243,385,433.96 | 505,013,192.70 | 505,013,192.70 | 22.51 | 预计2023年6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0,000,000.00 | 未变更 | 370,000,000.00 | 369,739,207.56 | 369,739,207.56 | 99.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 否 | 184,564,566.04 | 未变更 | 184,564,566.04 | 184,560,792.44 | 184,560,792.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64,500,000.00 | 4,064,500,000.00 | 1,743,365,531.08 | 1,743,365,531.0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064,500,000.00 | 4,064,500,000.00 | 1,743,365,531.08 | 1,743,365,531.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2,314,744.4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515,094.21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48,829,838.7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7号《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维远化学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42,314,744.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988,920,000.00 | 545,832,936.40 | 545,832,936.40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 | 538,190,000.00 | 88,903,310.10 | 88,903,310.10 |
研发中心项目 | 80,360,000.00 | 4,942,482.00 | 4,942,482.00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 5,228,180,000.00 | 302,636,015.99 | 302,636,015.99 |
合计 | 6,835,650,000.00 | 942,314,744.49 | 942,314,744.49 |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4,564,566.04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515,09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不含税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61,320,754.72 | 943,396.23 | 943,396.23 |
审计、验资、评估费用 | 9,622,641.51 | 4,622,641.38 | 4,622,641.38 |
律师费用 | 7,028,301.89 | 377,358.49 | 377,358.49 |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他费用 | 6,592,867.92 | 571,698.11 | 571,698.11 |
合计 | 184,564,566.04 | 6,515,094.21 | 6,515,094.21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6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是否已到归还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33期A款 | 10,000.00 | 2021-11-15 | 2021-12-20 | 1.05%-3.10% | 募集资金金 | 是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33期E款 | 10,000.00 | 2021-11-15 | 2022-1-14 | 1.05%-3.10%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16期H款 | 10,000.00 | 2021-10-28 | 2022-2-7 | 1.3%-3.38%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24期H款 | 20,000.00 | 2021-11-4 | 2022-2-8 | 1.3%-3.38%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76期B款 | 13,000.00 | 2021-12-29 | 2022-4-6 | 1.3%-3.67%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316期L款 | 30,000.00 | 2021-10-28 | 2022-5-10 | 1.5%-3.64%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20,000.00 | 2021-10-22 | 2021-11-22 | 1.6%-3.6% | 募集资金金 | 是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15,000.00 | 2021-10-21 | 2022-1-4 | 1.6%-3.6% | 募集资金金 | 否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是否已到归还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30,000.00 | 2021-10-21 | 2022-1-27 | 1.6%-3.6%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1-12-1 | 2022-1-28 | 1.6%-3.7%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20,000.00 | 2021-10-21 | 2022-3-28 | 1.6%-3.6% | 募集资金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0-26 | 2021-11-26 | 1.59%-4.01% | 募集资金金 | 是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0-26 | 2021-12-27 | 1.59%-4.32% | 募集资金金 | 是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6,500.00 | 2021-10-26 | 2022-1-26 | 1.59%-4.523% | 募集资金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8,500.00 | 2021-10-26 | 2022-1-26 | 1.59%-4.523% | 募集资金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1-30 | 2022-3-2 | 1.59%-4.523% | 募集资金金 | 否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是否已到归还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000.00 | 2021-10-26 | 2022-4-25 | 1.59%-4.562% | 募集资金金 | 否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维远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远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