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维远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5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456.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993.54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9月9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余额(万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 | 1615047929100098189 | 4,110.62 |
2 | 中国建设银行利津支行 | 37050165610109111111 | 2,005.05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支行 | 239044746202 | 1,153.79 |
4 | 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 | 15317001040023786 | 11,226.86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377510100100334974 | 35.11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375899991013000067842 | 1,004.87 |
合计 | 19,536.31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174,336.5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536.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22.86万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 4,064,500,0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43,365,531.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43,365,531.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35万吨/年苯酚、丙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否 | 648,000,000.00 | 未变更 | 648,000,000.00 | 551,683,136.28 | 551,683,136.28 | 85.14 | 2020年10月投入使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万吨/年高纯碳酸二甲酯项目 | 否 | 538,190,000.00 | 未变更 | 538,190,000.00 | 126,977,095.10 | 126,977,095.10 | 23.59 | 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80,360,000.00 | 未变更 | 80,360,000.00 | 5,392,107.00 | 5,392,107.00 | 6.71 | 预计2023年6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 | 否 | 2,243,385,433.96 | 未变更 | 2,243,385,433.96 | 505,013,192.70 | 505,013,192.70 | 22.51 | 预计2023年6月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0,000,000.00 | 未变更 | 370,000,000.00 | 369,739,207.56 | 369,739,207.56 | 99.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 | 否 | 184,564,566.04 | 未变更 | 184,564,566.04 | 184,560,792.44 | 184,560,792.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用 | 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64,500,000.00 | 4,064,500,000.00 | 1,743,365,531.08 | 1,743,365,531.0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064,500,000.00 | 1,743,365,531.08 | 1,743,365,531.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231.4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51.51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4,882.9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7号《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维远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与募集资金置换相关的公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6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是否已到归还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33 期 A 款 | 10,000.00 | 2021-11-15 | 2021-12-20 | 1.05%-3.10% | 募集资金 | 是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33 期 E 款 | 10,000.00 | 2021-11-15 | 2022-1-14 | 1.05%-3.10% | 募集资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16 期 H 款 | 10,000.00 | 2021-10-28 | 2022-2-7 | 1.3%-3.38% | 募集资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24 期 H 款 | 20,000.00 | 2021-11-4 | 2022-2-8 | 1.3%-3.38% | 募集资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76 期 B 款 | 13,000.00 | 2021-12-29 | 2022-4-6 | 1.3%-3.67% | 募集资金 | 否 |
工行利津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16 期 L 款 | 30,000.00 | 2021-10-28 | 2022-5-10 | 1.5%-3.64% | 募集资金 | 否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资金来源 | 是否已到归还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20,000.00 | 2021-10-22 | 2021-11-22 | 1.6%-3.6% | 募集资金 | 是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15,000.00 | 2021-10-21 | 2022-1-4 | 1.6%-3.6% | 募集资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30,000.00 | 2021-10-21 | 2022-1-27 | 1.6%-3.6% | 募集资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1-12-1 | 2022-1-28 | 1.6%-3.7% | 募集资金 | 否 |
建行利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20,000.00 | 2021-10-21 | 2022-3-28 | 1.6%-3.6% | 募集资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0-26 | 2021-11-26 | 1.59%-4.01% | 募集资金 | 是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0-26 | 2021-12-27 | 1.59%-4.32% | 募集资金 | 是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6,500.00 | 2021-10-26 | 2022-1-26 | 1.59%-4.523% | 募集资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8,500.00 | 2021-10-26 | 2022-1-26 | 1.59%-4.523% | 募集资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0 | 2021-11-30 | 2022-3-2 | 1.59%-4.523% | 募集资金 | 否 |
中行东营市中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0,000.00 | 2021-10-26 | 2022-4-25 | 1.59%-4.562% | 募集资金 | 否 |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超 李 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