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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9.69元/股。

二、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8,687,541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97,590,862股。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2年2月14日受理中科信息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中科信息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4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重组中公司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市公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深交所等机构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公司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8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9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9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9

三、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 9

四、募集资金用途 ...... 10

五、锁定期安排 ...... 10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1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11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 12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20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26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6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6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7

第四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8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28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28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2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8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29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30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 31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31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 32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2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35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5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5

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摘要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上市公告书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重组报告书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修订稿)
上市公司、中科信息、公司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瑞拓科技、标的公司成都瑞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唯实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仪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仝励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中科唯实、中科仪、上海仝励及陈陵等32个股东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交易对方持有的瑞拓科技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科信息拟向中科唯实、中科仪、上海仝励及陈陵等32个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瑞拓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审计报告》为本次交易目的,天职国际对瑞拓科技进行审计而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4871号《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为本次交易目的,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633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补充评估报告》为本次交易目的,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补充评估而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1988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或《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审核规则》或《创业板重组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核规则》
《公司章程》《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或《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或《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三)》或《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三)》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评估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01965784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903,321元
法定代表人史志明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大厦18栋1803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信息
股票代码300678
经营范围以计算机软件为重点的电子信息领域相关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生产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产地经营)、销售、服务;计算机应用与计算机通讯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工程的开发、运用、咨询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新兴软件及服务;无人机、智能飞行器技术服务;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效期内经营);电子工程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仪器仪表、教学模具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中科信息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是以智能识别及分析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包括软件及硬件)及相关服务,目前主要应用在现场会议领域、烟草领域、印钞检测领域、油气领域、政府及其他领域。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合计9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未超过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所有获配投资者获配的价格、数量、金额、比例、锁定期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1月1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7.57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6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9.70%,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07%。

三、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申购的簿记建档情况,对有效认购对象进行配售。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4,999,999.846
2尚建身个人253,9364,999,999.846
3林秀浩个人507,8729,999,999.686
4UBS AG其他1,269,68024,999,999.2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650,58432,499,998.966
6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4,999,999.846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507,8729,999,999.6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904,01217,799,996.28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085,71360,757,688.976
合计8,687,541171,057,682.29-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占比
1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8,552.888,552.8850.00%
2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7,352.887,352.8842.98%
3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1,2001,2007.02%
合计17,105.7717,105.77100.00%

五、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程序

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因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之一李海春先生意外去世,本次交易对象之一李海春将变更为其配偶马晓霞女士,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个别交易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并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二) 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已经上海仝励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已经中科仪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已经中科唯实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自然人)同意。

(三)已获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020年9月1日,国科控股出具《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意见》,原则同意中科信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拓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11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科控股备案。2020年11月17日,国科控股出具了科资发股字【2020】132号《关于同意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批复》,同意中科信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拓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告知函》,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五)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2021年9月27日,中科信息收到证监会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5号)。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2021年1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投资者名单》”)等文件,发行人及国泰君安证券、天元律所、天职会计师于2022年1月1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启动本

次发行。

本次发行共计向164名(未剔除重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

(1)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等文件时,《投资者名单》中涉及的149名(未剔除重复)投资者。

(2)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6日)至发行启动日(2022年1月12日,含T-3),主承销商收到共计5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其他类投资者2家,个人投资者3名。

新增的5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分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1其他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其他福建证道投资有限公司
31个人尚建身
42个人田万彪
53个人庄丽

2022年1月12日,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共向154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4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机构12家;其他机构60家;个人投资者21位。

(3)自T-3日(即2021年1月12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日(即2021年1月17日)前,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10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其他机构;魏君贤、王洪涛、蔡耿东、吴晓纯、王旸、林秀浩为个人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

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新增的10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分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1其他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其他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其他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其他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个人魏君贤
62个人王洪涛
73个人蔡耿东
84个人吴晓纯
95个人王旸
106个人林秀浩

截至2022年1月17日,本次发行共向164名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4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机构12家;其他机构64家;个人投资者27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中科信息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亦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询价申购情况

2022年1月17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收到28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4家公募基金公司、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23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是否有效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21.105,000,000
2尚建身个人21.055,000,000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0.599,000,000
20.2932,500,000
18.6651,500,000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0.5951,000,000
19.6993,000,000
5林秀浩个人20.5010,000,000
20.0010,000,000
19.8010,000,000
6UBS AG其他20.4025,000,000
19.0133,000,000
7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045,000,000
19.215,000,000
18.755,000,000
8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19.8810,000,000
18.9915,000,000
17.8820,000,00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9.7617,800,000
18.6591,200,000
17.67133,550,000
10郭伟松个人19.5020,000,000
18.0040,000,000
17.5860,000,000
11林万鸿个人19.288,000,000
18.6610,000,000
17.9812,000,000
12吴锭延个人19.2810,000,000
17.5810,000,000
1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215,000,000
18.755,000,000
18.255,000,000
1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215,000,000
18.7510,000,000
18.2515,000,000
15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8910,000,000
16王旸个人18.885,000,000
17田万彪个人18.6810,000,000
17.8812,000,000
17.5815,000,000
18董卫国个人18.635,000,000
18.3113,000,000
19王洪涛个人18.508,000,000
20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定增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395,000,000
2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8.2610,500,000
22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235,000,000
17.7910,000,000
2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8.209,000,000
24庄丽个人18.205,000,000
25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1415,000,000
26何慧清个人17.775,000,000
27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17.6712,000,000
28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鑫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635,000,000

(三)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9.69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8,687,541股,募集资金总额171,057,682.29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05号文同意注册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7,105.77万元(含17,105.77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4,999,999.846
2尚建身个人253,9364,999,999.846
3林秀浩个人507,8729,999,999.686
4UBS AG其他1,269,68024,999,999.2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650,58432,499,998.966
6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3,9364,999,999.846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507,8729,999,999.6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904,01217,799,996.28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085,71360,757,688.976
合计8,687,541171,057,682.29-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中科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中科信息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
2尚建身普通投资者(C4)
3林秀浩普通投资者(C4)
4UBS AGA类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
6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A类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

经核查,上述9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9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六)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2022年1月18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2年1月20日

17:00,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1、投资者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 2595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20日17:00止,国泰君安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9家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171,057,682.29元(大写:壹亿柒仟壹佰零伍万柒仟陆佰捌拾贰圆贰角玖分)。

2、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 2597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21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687,54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057,682.2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180,500.6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877,181.63元(大写:壹亿陆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陆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687,541.00元(大写:捌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肆拾壹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2,189,640.63元(大写:壹亿伍仟贰佰壹拾捌万玖仟陆佰肆拾元陆角叁分)。所以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八)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2年2月14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九)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2022年3月4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规模为8,687,541股,募集资金总额171,057,682.29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05号文同意注册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7,105.77万元(含17,105.77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9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名称: 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526260N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战伟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2幢2区1095室

认购数量:253,936股

限售期:6个月

2、尚建身

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

身份证号:610113196503XXXXXX性别:男国籍:中国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认购数量:253,936股限售期:6个月

3、林秀浩

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身份证号:440525196211XXXXXX性别:男国籍:中国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认购数量:507,872股限售期: 6个月

4、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注册地址: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认购数量:1,269,680股限售期: 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城路99号18层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据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1,650,584股限售期: 6个月

6、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名称: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63886669Y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0-11-26法定代表人:葛鹏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3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53,936股限售期: 6个月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号:91310113586822318P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红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07,872股

限售期: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 904,012股限售期: 6个月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3,085,713股限售期: 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有3家投资者,即尚建身、林秀浩、UBS AG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有3家投资者,即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备案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有3家投资者,即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即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至上市报告书出具日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 到满足,相关方正在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股份锁定、合法合规、权利完整性、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及完整性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

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披露。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履行,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宜有待办理:

1、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第四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8,687,54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价格:19.69元/股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公司已于 2022 年2月14日受理中科信息递交的本次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22年3月4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限售期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配套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2月1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60,318,43431.9360,318,434
2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8,235,0004.360
3王晓宇3,569,9801.890
4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2,243,8821.192,243,882
5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2,206,0641.172,206,064
6付忠良1,934,9201.020
7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1,575,7600.831,575,760
8王伟1,465,0710.780
9UBS AG1,124,9690.600
10宋昌元909,7480.480
合计83,583,82844.2566,344,14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60,318,43430.5360,318,434
2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8,235,0004.170
3王晓宇3,609,9801.830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85,7131.563,085,713
5UBS AG2,394,6491.211,269,680
6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2,243,8821.142,243,882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任公司
7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2,206,0641.122,206,064
8付忠良1,934,9200.980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0,5840.841,650,584
10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1,575,7600.801,575,760
合计87,254,98644.1672,350,117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中,不包含中科信息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二级市场增减持情况外,本次发行本身不会发生导致中科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的变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发行持股比例变动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史志明

史志明董事长、总经理498,4200.26498,4200.25

付忠良

付忠良第三届副董事长1,934,9201.021,934,9200.98

张勇

张勇第三届董事----

王晓宇

王晓宇第三届董事3,609,9801.913,609,9801.83

李志蜀

李志蜀第三届独立董事-----

曹德骏

曹德骏第三届独立董事----

周玮

周玮第三届独立董事----

赵自强

赵自强第三届董事----

张莉

张莉第三届董事----

帅红涛

帅红涛第三届监事会主席496,3520.26496,3520.25

肖帆

肖帆第三届职工监事469,6620.25469,6620.24

裴小凤

裴小凤第三届监事----

尹邦明

尹邦明第三届副总经理、董秘216,6000.11216,6000.11
钟勇第三届副总经理484,9830.26484,9830.25

王晓东

王晓东第三届副总经理418,0200.22418,0200.21

刘小兵

刘小兵第三届财务总监486,0000.26486,0000.25

方伟

方伟第三届副总经理93,7810.0593,7810.05

合计

合计8,708,7184.618,708,7184.42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中科信息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并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净资产,根据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调整计算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9月/2021年9月30日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净资产(元)3.433.123.443.13

每股收益(元)

每股收益(元)0.18090.16480.06260.0571

注:

(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发行前股本总额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后股本总额

(3)发行前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股本总额

(4)发行后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股本总额

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中科信息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份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2018-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0,228.6786,736.7585,947.8773,102.99
负债总额18,346.5825,061.4026,653.3816,49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61,882.0961,675.3559,294.4856,605.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61,877.1661,649.5259,293.5156,664.62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4,217.5443,674.3036,441.3334,446.75
营业利润1,344.993,488.423,962.715,219.73
利润总额1,351.073,492.993,911.715,224.90
净利润1,106.733,280.873,588.834,628.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7.643,256.003,528.904,68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5,108.29-1,899.95-497.16-1,273.29
毛利率31.9323.3222.5430.24
每股净资产3.443.433.293.14
资产负债率22.8728.8931.0122.57
基本每股收益0.06260.18090.19600.2600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8,687,54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9,221,75536.64%8,687,54177,909,29641.24%
无限售条件股份119,681,56663.36%-119,681,56663.36%
股份总数188,903,321100%8,687,541197,590,862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并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紧跟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认为:

上市公司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或交付,股票发行登记等事宜已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在发行程序、定价等各个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选择程序和发行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客观公正,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天元律所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二)本次交易项下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验资及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该等事项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各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此页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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