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弘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冠尉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议案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冠尉、李文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选举刘冠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审议通过《选举李文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3月1日

附件: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冠尉先生,1984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高中学历。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星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光弘有限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并兼任光弘集团有限公司、进科投资有限公司、宏天创富有限公司董事,星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及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冠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李文光先生,1954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法律学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12月至今就职于陈刘韦律师行。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光弘有限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并兼任嘉连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大昌微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亚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