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或减少因纯碱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纯碱价格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