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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证券代码:833874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7月8日,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4,00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配售、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9,8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731,346.04元,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泰祥股份108,469,800.00726,463.000.6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泰祥股份101,261,546.049,573,227.919.45%
合计--212,937,800.0010,299,690.914.84%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81115010122007306871,913,966.93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4274273810110000285385,128,235.84
合计--7,042,202.77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好、流动性高、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等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与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人民币4.5亿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与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人民币4.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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