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3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的通知,元龙景运于2022年2月28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 初始交易日 | 购回交易日 | 参与交易证券公司 | 交易数量(股) |
元龙景运 | 2022年2月28日 | 2023年2月28日 |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0 |
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名称 | 股份 性质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元龙景运 | 无限售流通股 | 131,000,000 | 9.96% | 110,000,000 | 8.36% |
广州辰崧 | 115,000,000 | 8.74% | 115,000,000 | 8.74% | |
穗甬控股 | 14,800,048 | 1.12% | 14,800,048 | 1.12% | |
合计 | 260,800,048 | 19.82% | 239,800,048 | 18.22%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2.本次交易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元龙景运的意见行使。4.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元龙景运。
四、备查文件
元龙景运《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