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或公司)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艾华、曲娱
(三)协办人:范璐
(四)培训时间:2022年2月15日
(五)培训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六)培训人员:艾华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涵盖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内容,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时,培训人员进一步讲解并强调了公司治理规范、杜绝内幕交易的重要性。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
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百川股份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治理、杜绝内幕交易的相关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保荐机构认为: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艾 华 | 曲 娱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