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腾远钴业: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4-3-1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注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腾远有限、有限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腾远钴业、公司、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工投赣州工投科技有限公司
西堤壹号厦门西堤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堤贰号厦门西堤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高投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长江晨道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基石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一号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TCL无锡TCL爱思开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古鑫赣州古鑫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赣州古财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马鞍山信裕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超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共赢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晨光稀土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
南通福源南通福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长江晨道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基石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一号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TCL无锡TCL爱思开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元
万元人民币万元

4-3-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中兴、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4-3-3

一、公司的股权演变过程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4年3月,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前身腾远有限成立于2004年3月,由晨光稀土、丁刚、王滔和秦汝勇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1万元。其中,晨光稀土认缴出资额41万元,实缴出资额0.82万元;丁刚认缴出资额3万元,实缴出资额0.06万元;王滔认缴出资额3万元,实缴出资额0.06万元;秦汝勇认缴出资额3万元,实缴出资额0.06万元。2004年3月24日,江西德龙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赣德东资字[2004]44号《验资报告》,验证腾远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1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4年3月26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成立时,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41.000.8282.00%
2丁刚3.000.066.00%
3王滔3.000.066.00%
4秦汝勇3.000.066.00%
合 计50.001.00100.00%

腾远有限设立时的实缴出资额为1万元,不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之规定。

腾远有限设立时实缴出资1万元系全体股东共同实施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实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亦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该等出资额后已实缴到位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实缴出资不足的情形已

4-3-4

得到有效补正。

2017年3月13日,赣州市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确认函》:

“鉴于腾远钴业全体股东后续已经足额缴纳了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本局确认将不会撤销核准腾远钴业设立这一行政许可,也不会对腾远钴业及其股东就历史上的设立出资瑕疵进行处罚。本局认为,腾远钴业就设立时实缴出资不足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未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腾远钴业的设立真实、合法、有效,不构成违反《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本局确认腾远钴业不会因此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2、2005年2月,第一次增资

2005年1月8日,腾远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连同之前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共计999万元,由原四位股东和新增的两位股东黄平、罗洁共同出资、缴付,其中晨光稀土以土地使用权出资699.18万元,丁刚以机器设备出资35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24.94万元,王滔以土地使用权出资59.94万元,秦汝勇以土地使用权出资59.94万元,黄平以机器设备出资60万元,罗洁以机器设备出资60万元。前述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共计844万元。

2005年1月29日,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2005]第01030号《验资报告》,验证腾远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付的出资999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合计
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
1晨光稀土699.18-699.18
2丁刚24.9435.0059.94
3王滔59.94-59.94
4秦汝勇59.94-59.94
5罗洁-60.0060.00
6黄平-60.0060.00
合计844.00155.00999.00

4-3-5

该验资报告显示,上述土地使用权已经赣州永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赣永兴房评字[2005]005号报告,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也已经该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单位:元

出资方式具体内容评估价值股东确认价值
土地使用权赣县红金工业园三宗土地总面积共计93,953.50㎡的土地使用权8,524,429.008,440,000
机器设备工业锅炉等固定资产1,556,405.571,550,000

注:上述评估报告现已遗失。

2005年2月1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700.0070.00%
2丁刚60.006.00%
3王滔60.006.00%
4秦汝勇60.006.00%
5黄平60.006.00%
6罗洁60.006.00%
合 计1,000.00100.00%

3、2006年11月,出资方式变更

2006年10月8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前次出资中的无形资产844万元变更为无形资产151万元、实物出资693万元,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不变。

2006年10月10日,江西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2006]第08240号《验资报告》,验证腾远有限已收到晨光稀土、丁刚、王滔和秦汝勇实缴出资844万元,全体股东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合计

4-3-6

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
1晨光稀土151.00548.18699.18
2丁刚-59.9459.94
3王滔-59.9459.94
4秦汝勇-59.9459.94
5罗洁-60.0060.00
6黄平-60.0060.00
合计151.00848.00999.00

该验资报告显示,上述房屋和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已经江西省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华兴评报字[2006]08054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方式具体内容股东确认价值
土地使用权赣县红金工业园三宗总面积93,953.50㎡的土地使用权151.00
房屋赣县红金工业园5栋总面积11,404.89㎡的房屋500.00
机器设备压滤机等111台(套)实物资产193.00
合计844.00

注:上述评估报告现已遗失。

2006年11月23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方式变更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700.0070.00%
2丁刚60.006.00%
3王滔60.006.00%
4秦汝勇60.006.00%
5黄平60.006.00%
6罗洁60.006.00%
合 计1,000.00100.00%

4、关于发行人设立及第一次增资时出资情况的说明

(1)实际出资情况

4-3-7

上述两次验资报告验证的出资情况与腾远有限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不符,本次出资实际是由各股东以货币方式通过直接投入或代付的形式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①土地出让金

2003年11月,晨光稀土以投资设立腾远有限的名义,与赣县人民政府签订《合同书》,约定晨光稀土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以筹办腾远有限。

2005年4月,腾远有限取得赣国用(2005)字第1-31号、赣国用(2005)字第1-32号和赣国用(2005)字第1-3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使用权证初始登记的使用权人即为腾远有限,而非晨光稀土或其他方。即腾远有限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原始取得而非继受取得。

2016年5月17日,赣县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腾远有限取得了上述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系由晨光稀土代为支付。

根据赣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晨光稀土代付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09万元。具体财务凭证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付款方时间用途原始凭证开具单位收据编号付款 金额
1晨光稀土2003.12.23工业性用地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赣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No.062995525.00
22004.01.08No.06299588.00
32004.01.08No.062995911.00
42004.01.08No.06299604.00
52004.01.09No.062995610.00
62004.02.19No.062996610.00
72004.03.12No.062997510.00
82004.03.31No.06299804.00
92004.04.19No.06299827.00
102004.06.24No.062999410.00
112004.09.10No.475465510.00
合计109.00

②房屋和机器设备

2004年至2005年期间,腾远有限相关房屋建设的《建设工程合同》和购

4-3-8

买机器设备的《设备买卖合同》由腾远有限签订,由腾远有限承担义务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腾远有限,为腾远有限自建取得而非转让取得。机器设备亦由腾远有限名义购买。涉及的款项中,部分由晨光稀土代为支付,部分由晨光稀土等股东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方式投入腾远有限,再由腾远有限支付。其中,晨光稀土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投入腾远有限228.5万元、通过承兑汇票及银行汇票代付工程款、设备款中的84万元具有可充分验证的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A.银行转账2004年至2005年期间,股东晨光稀土以银行转账向腾远有限投入228.50万元,经检查银行进账单等凭证,该等228.5万元具有充分验证的依据,可确认系由晨光稀土投入。具体财务凭证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付款方时间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凭证编号存款金额
1晨光稀土2004.06.02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中国工商银行赣县支行(赣)082426015.00
22004.06.07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2828.00
32004.06.21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3879.50
42004.06.25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42213.00
52004.07.01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47315.00
62004.07.15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5796.00
72004.07.20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61013.00
82004.08.20电划贷方补充报单No.Q423650455.00
92004.08.26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83210.00
102004.09.02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082487810.00
112004.10.10电划贷方补充报单No.Q423659258.00
122004.11.25资金汇划(贷方)(赣)355856415.00

4-3-9

序号付款方时间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凭证编号存款金额
补充凭证
132004.11.01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355836630.00
142004.12.10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355870014.00
152004.12.01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赣)355861913.00
162004.12.24银行进账单中国银行赣州市梅林支行B2457275040007125.00
172004.12.23银行进账单B24572750400070717.00
182005.01.07银行进账单B24572750500000622.00
合计228.50

B.承兑汇票和银行汇票2004年至2005年期间,晨光稀土代腾远有限垫付部分工程建设款、设备采购款。经查验相关凭证,晨光稀土使用承兑汇票及银行汇票代腾远有限支付设备采购款220万元,其中13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链条记录中无晨光稀土,验证依据不充分;其余10万元银行汇票和背书链条完整的7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均可以确认系由晨光稀土支付。可充分验证的出资的具体财务凭证如下:

a.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原始凭证汇票号上一手背书人支付时背书人汇票金额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0700566晨光稀土腾远有限9.00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3025488晨光稀土腾远有限10.00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0853184晨光稀土腾远有限5.00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2144419晨光稀土腾远有限15.00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0319114晨光稀土腾远有限20.00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NO02144322晨光稀土腾远有限15.00

合计

合计74.00

b.银行汇票

单位:万元

原始凭证汇票号金额

银行汇票(电汇)

银行汇票(电汇)NO0010689310.00

4-3-10

合计-10.00

综上,结合上述财务凭证和发行人、晨光稀土的相关财务凭证记录的印证,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土地出让金代付情况的确认,可充分验证金额421.5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验证依据验证金额
1代付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赣县人民政府确认109.00
2银行转账银行进账单228.50
3承兑汇票代付工程、设备款背书链完整的承兑汇票、银行汇票74.00
4银行汇票代付工程、设备款银行汇票10.00
合计421.50

综上,421.50万元出资取得的相关验证依据充分,不存在需要补足的情况。

(2)保障资本充足的措施

2004年腾远有限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未正式投产,并未形成营业收入。除银行存取现外,腾远有限仅有利息收入。腾远有限当时并无足够的收入用于支付厂房建设及机器购置的款项,股东的投入是其符合逻辑的客观的资金来源。

由于历史上腾远有限财务处理不规范以及相关财务凭证和上述评估报告遗失,上述股东出资中共有577.50万元无法得到充分地验证:①股东以现金方式投入441.50万元,但没有相关银行凭证支持;②晨光稀土以银行承兑汇票代付136万元,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记录中未发现晨光稀土的背书记录,存在瑕疵。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出资、最大程度上保证上市后股东的利益,发行人股东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和童高才按截至2015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前各自持有腾远有限的股权比例,补充出资577.5万元。截至2016年6月23日,上述五名股东向发行人银行账户缴存货币共计577.5万元,该等款项全部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3)会计师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

2017年2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首次增资及其后续变更出资方式验资复核报告》,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复核,上述两份验资报告所载事项同各股东出资情况不相符,不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4-3-11

号-验资》的要求。但腾远有限实际已收到股东支付的出资款,上述出资款已于2004年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工程款及设备款等,连同股东垫付的土地出让金、工程款及设备款,累计999万元已计入腾远有限资产及费用。为进一步保障资本充足,原股东还对原出资证据链不完整的出资进行补充出资。综上,腾远有限上述验资程序的瑕疵不影响腾远有限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以及资本的充实性。

(4)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2017年3月13日,赣州市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腾远钴业自设立以来历次注册资本的变更真实、合法、有效,股东出资均真实、足额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没有因上述问题而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综上所述,腾远有限2005年第一次增资的两份验资报告验证的出资情况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当时各股东系以货币直接投入和代支付相关款项的方式出资。上述验资报告未能有效验证该等出资,而当时的部分出资凭证已遗失或无法核实,导致其中577.5万元出资现已无法得到充分验证。2016年6月相关股东以货币方式再次投入577.5万元,以进一步保证资本充足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该次出资已足额缴纳,上述出资问题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5、2007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23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王滔、丁刚将所持公司12%股权(对应出资额120万元)以85万元价格转让给晨光稀土。

同日,王滔、丁刚与晨光稀土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4月11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820.0082.00%
2秦汝勇60.006.00%
3黄平60.006.00%

4-3-12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4罗洁60.006.00%
合 计1,000.00100.00%

6、2008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4月15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秦汝勇将所持公司6%股权(对应出资额60万元)以60万元价格转让给黄平。同日,秦汝勇与黄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上述股权按出资额进行转让。

2008年5月19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820.0082.00%
2黄平120.0012.00%
3罗洁60.006.00%
合计1,000.00100.00%

7、2008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08年8月1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晨光稀土以货币出资认购。

2008年9月3日,江西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联会师验字[2008]第082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08年9月19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1,820.0091.00%
2黄平120.006.00%

4-3-13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3罗洁60.003.00%
合计2,000.00100.00%

8、2009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10日,晨光稀土与南通福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晨光稀土将其所持的公司45%股权(对应出资额900万元)以1,3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福源。

2008年12月31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晨光稀土将其所持公司45%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南通福源。

2009年6月23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920.0046.00%
2南通福源900.0045.00%
3黄平120.006.00%
4罗洁60.003.00%
合 计2,000.00100.00%

9、2009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24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黄平将其所持公司6%股权转让给晨光稀土;罗洁将其所持公司3%股权转让给晨光稀土。

同日,黄平、罗洁与晨光稀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股权按出资额分别进行转让。

2009年12月28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1,100.0055.00%

4-3-14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2南通福源900.0045.00%
合 计2,000.00100.00%

10、2012年3月,第三次增资2011年12月16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晨光稀土、南通福源货币按出资比例以货币出资认购。

2011年12月20日,江西赣州君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君会师验字[2011]第26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2年3月5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晨光稀土1,650.0055.00%
2南通福源1,350.0045.00%
合计3,000.00100.00%

11、2012年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年4月16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晨光稀土将其所持公司55%股权转让给罗洁。

同日,晨光稀土与罗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晨光稀土将其所持公司55%股权(对应出资额1,650万元)以1,9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罗洁。

2012年4月27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罗洁1,650.0055.00%
2南通福源1,350.0045.00%

4-3-15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计3,000.00100.00%

12、2012年5月,第四次增资

2012年5月20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700万元,由罗洁以货币出资认缴1,485万元,南通福源以货币出资认缴1,215万元。2012年5月28日,江西赣州君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赣君会师验字[2012]第127号《验资报告》,验证腾远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700万元。

2012年5月30日,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罗洁3,135.0055.00%
2南通福源2,565.0045.00%
合计5,700.00100.00%

13、2015年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年1月22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南通福源将所持公司

24.29%股权转让给谢福标,12.14%股权转让给吴阳红,4.50%股权转让给高晋,

4.06%股权转让给童高才。

同日,南通福源与谢福标、吴阳红、高晋、童高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通福源将所持公司24.29%股权(对应1,384.59万元出资额)以1,643.69万元价格转让给谢福标,12.14%股权(对应692.04万元出资额)以821.54万元价格转让给吴阳红,4.50%股权(对应256.76万元出资额)以304.80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晋,4.06%股权(对应231.62万元出资额)以274.96万元价格转让给童高才。

2015年1月29日,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6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罗洁3,135.000055.00%
2谢福标1,384.587024.29%
3吴阳红692.037012.14%
4高晋256.75654.50%
5童高才231.61954.06%
合 计5,700.00100.00%

14、2015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3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罗洁将所持公司4%股权(对应出资额228万元)转让给罗丽珍。同日,罗洁与罗丽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按照228万元的对价进行转让。2015年12月7日,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罗洁2,907.0051.00%
2谢福标1,384.5924.29%
3吴阳红692.0412.14%
4高晋256.764.50%
5童高才231.624.06%
6罗丽珍228.004.00%
合计5,700.00100.00%

15、2015年12月,第五次增资

2015年12月19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7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00万元,由厦门钨业等8名新增股东以合计19,666.68万元货币资金,认缴1,140万元新增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新增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投资总额

4-3-17

序号新增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投资总额
1厦门钨业1,140.0011,800.00
2赣州工投258.402,674.67
3西堤贰号182.401,888.00
4西堤壹号106.401,101.33
5王为76.00786.67
6王君彩76.00786.67
7王仕会30.40314.67
8黄增住30.40314.67
合计1,900.0019,666.68

2015年12月10日,腾远有限、股东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童高才、罗丽珍,与上述新增股东厦门钨业、赣州工投、西堤贰号、西堤壹号、王为、王君彩、王仕会和黄增住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2015年12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1ZA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投资款19,666.6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900万元。

2015年12月22日,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腾远有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远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罗洁2,907.0038.25%
2谢福标1,384.5918.22%
3厦门钨业1,140.0015.00%
4吴阳红692.049.11%
5赣州工投258.403.40%
6高晋256.763.38%
7童高才231.623.05%
8罗丽珍228.003.00%
9西堤贰号182.402.40%
10西堤壹号106.401.40%
11王为76.001.00%

4-3-18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2王君彩76.001.00%
13王仕会30.400.40%
14黄增住30.400.40%
合计7,600.00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6年7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351ZA007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6月30日,腾远有限审计后的资产总额合计为565,740,501.79元,负债合计为205,117,654.73元,净资产为360,622,847.06元。

2016年7月26日,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6年)第201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6月30日,腾远有限评估后的资产总额合计为59,301.98万元,负债合计为20,511.77万元,净资产为38,790.21万元,增值额为2,727.9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56%。

2016年7月26日,腾远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腾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腾远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0,622,847.06元中的7,6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7,600万股股份,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同日,腾远有限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6年8月1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2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8月12日,各发起人以腾远有限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360,622,847.06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7,600万股,各发起人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

2016年8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签署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8月30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腾远钴业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后,腾远钴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3-19

1罗洁2,907.0038.25%
2谢福标1,384.5918.22%
3厦门钨业1,140.0015.00%
4吴阳红692.049.11%
5赣州工投258.403.40%
6高晋256.763.38%
7童高才231.623.05%
8罗丽珍228.003.00%
9西堤贰号182.402.40%
10西堤壹号106.401.40%
11王为76.001.00%
12王君彩76.001.00%
13王仕会30.400.40%
14黄增住30.400.40%
合计7,600.001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安全生产费不应作为公司的股本及股本溢价。发行人整体变更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计入资本公积的净资产包含了计提的安全生产费5,257,815.52元。2017年2月10日,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确认发行人将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0,622,847.06元扣除专项储备5,257,815.52元,折合为股本76,000,000.00元,剩余部分279,365,031.54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的股权变更

1、2018年12月第六次增资及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7,600.00万元增加至8,034.30万元,由新股东新余高投以19,999.52万元认购新增股份434.30万股,认购款中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2月24日,公司与新余高投签订《增资认购协议书》。同日,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童高才与新余高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童高才将其合计持有的217.16万股公司股份,以46.05元/股,共计10,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余高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4-3-20

单位:万元、万股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股份转让对价
1罗洁新余高投115.365,312.50
2谢福标54.952,530.31
3吴阳红27.461,264.69
4高晋10.19469.22
5童高才9.19423.28
合计217.1610,000.00

2018年12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1ZB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新余高投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19,999.52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34.30万元,其余19,565.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8年12月29日,经赣州市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办理了此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事项。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791.6434.75%
2谢福标1,329.6416.55%
3厦门钨业1,140.0014.19%
4吴阳红664.578.27%
5新余高投651.468.11%
6赣州工投258.403.22%
7高晋246.573.07%
8童高才222.432.77%
9罗丽珍228.002.84%
10西堤贰号182.402.27%
11西堤壹号106.401.32%
12王为76.000.95%
13王君彩76.000.95%
14王仕会30.400.38%
15黄增住30.400.38%
合计8,034.30100.00%

2、2019年3月,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及第七次增资

4-3-21

2019年1月10日,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童高才与新余高投签订《股份转让解除协议》。解除各方于2018年12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并将10,0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转为新余高投向公司的增资款。

2019年1月23日,公司与新余高投签订《增资认购协议书(二)》。新余高投以10,000.00万元的金额,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17.16万股。

2019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8,034.30万元增加至8,251.46万元,由股东新余高投以10,000.00万元的价格,溢价认购新增股份217.16万股。

2019年4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1ZB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已收到新余高投以货币资金缴付的新增出资10,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17.16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9年3月13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办理了此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907.0035.23%
2谢福标1,384.5916.78%
3厦门钨业1,140.0013.82%
4吴阳红692.048.39%
5新余高投651.467.90%
6赣州工投258.403.13%
7高晋256.763.11%
8童高才231.622.81%
9罗丽珍228.002.76%
10西堤贰号182.402.21%
11西堤壹号106.401.29%
12王为76.000.92%
13王君彩76.000.92%
14王仕会30.400.37%
15黄增住30.400.37%
合计8,251.46100.00%

4-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此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存在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股东已实际缴足出资,该等股本变动后续已取得公司登记部门的核准并完成变更登记,未对发行人、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未被工商登记机关采取责令限期登记的行政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亦未因此产生法律纠纷,注册资本变动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3、2019年12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9年11月27日,罗洁、谢福标、吴阳红、高晋、黄增住与安徽基石、马鞍山信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286.18万股股份,以10,057.89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安徽基石和马鞍山信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股份转让对价
1罗洁安徽基石58.722,063.73
2谢福标58.722,063.73
3吴阳红35.231,238.09
4高晋29.371,031.99
5黄增住21.64760.36
6罗洁马鞍山信裕23.79836.11
7谢福标23.79836.11
8吴阳红14.28501.61
9高晋11.90418.11
10黄增住8.76308.06
合计286.1810,057.90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2019年12月17日,公司于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公司章程备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824.4934.23%
2谢福标1,302.0815.78%

4-3-23

3厦门钨业1,140.0013.82%
4新余高投651.467.90%
5吴阳红642.547.79%
6赣州工投258.403.13%
7童高才231.622.81%
8罗丽珍228.002.76%
9高晋215.502.61%
10安徽基石203.672.47%
11西堤贰号182.402.21%
12西堤壹号106.401.29%
13马鞍山信裕82.511.00%
14王为76.000.92%
15王君彩76.000.92%
16王仕会30.400.37%
合计8,251.46100.00%

4、2020年3月,第八次增资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8,251.46万元增加至8,501.46万元,由五名新股东赣州古鑫、赣州古财、罗梅珍、罗淑兰、陈文伟以4,125.00万元,认购新增股份250.00万股。

2020年6月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014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已收到赣州古鑫、赣州古财、罗梅珍、罗淑兰、陈文伟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4,125.00万元。

2020年3月11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824.4933.22%
2谢福标1,302.0815.32%
3厦门钨业1,140.0013.41%
4新余高投651.467.66%
5吴阳红642.547.56%
6赣州工投258.403.04%
7童高才231.622.72%

4-3-24

8罗丽珍228.002.68%
9高晋215.502.53%
10安徽基石203.672.40%
11西堤贰号182.402.15%
12西堤壹号106.401.25%
13赣州古鑫105.001.24%
14赣州古财100.001.18%
15马鞍山信裕82.510.97%
16王为76.000.89%
17王君彩76.000.89%
18王仕会30.400.36%
19罗梅珍15.000.18%
20罗淑兰15.000.18%
21陈文伟15.000.18%
合计8,501.46100.00%

5、2020年3月,第九次增资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8,501.46万元增加至9,446.06万元,由新股东长江晨道、招银一号、无锡TCL、宁波超兴、招银共赢、袁冰以35,000.00万元,认购新增的944.61万股股份。

同日,长江晨道、招银一号、无锡TCL、宁波超兴、招银共赢、袁冰与公司、罗洁、谢福标、吴阳红签订《投资协议》。

2020年6月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014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已收到长江晨道、招银一号、无锡TCL、宁波超兴、招银共赢、袁冰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35,000.00万元。

2020年3月12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公司办理了此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824.4929.90%
2谢福标1,302.0813.78%

4-3-2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3厦门钨业1,140.0012.07%
4新余高投651.466.90%
5长江晨道646.926.85%
6吴阳红642.546.80%
7赣州工投258.402.74%
8童高才231.622.45%
9罗丽珍228.002.41%
10高晋215.502.28%
11安徽基石203.672.16%
12西堤贰号182.401.93%
13招银一号124.551.32%
14无锡TCL121.451.29%
15西堤壹号106.401.13%
16赣州古鑫105.001.11%
17赣州古财100.001.06%
18马鞍山信裕82.510.87%
19王为76.000.80%
20王君彩76.000.80%
21王仕会30.400.32%
22宁波超兴27.800.29%
23罗梅珍15.000.16%
24罗淑兰15.000.16%
25陈文伟15.000.16%
26袁冰13.490.14%
27招银共赢10.390.11%
合计9,446.06100.00%

6、2020年6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20年5月15日,新余高投作出董事会决议并经其股东决定,新余高投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51.46万股股份。

2020年5月18日,新余高新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批复》,同意新余高投将其持有的公司651.46万股股份按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转让。

4-3-26

经上述内部决策程序及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并经江西金山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与评估结果备案,新余高投将其持有腾远钴业651.46万股股份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价格以江西金山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涉及的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股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赣余金评报字〔2020〕第040号)为基础。2020年6月24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赣锋锂业以30,011.70万元的报价成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514,553股份(占股比6.8966%)转让”项目(编号:JX2020C000015)的受让方。同日,双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新余高投将持有的公司6,514,553股股份,以30,011.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赣锋锂业。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824.4929.90%
2谢福标1,302.0813.78%
3厦门钨业1,140.0012.07%
4赣锋锂业651.466.90%
5长江晨道646.926.85%
6吴阳红642.546.80%
7赣州工投258.402.74%
8童高才231.622.45%
9罗丽珍228.002.41%
10高晋215.502.28%
11安徽基石203.672.16%
12西堤贰号182.401.93%
13招银一号124.551.32%
14无锡TCL121.451.29%
15西堤壹号106.401.13%
16赣州古鑫105.001.11%
17赣州古财100.001.06%
18马鞍山信裕82.510.87%
19王为76.000.80%

4-3-27

20王君彩76.000.80%
21王仕会30.400.32%
22宁波超兴27.800.29%
23罗梅珍15.000.16%
24罗淑兰15.000.16%
25陈文伟15.000.16%
26袁冰13.490.14%
27招银共赢10.390.11%
合计9,446.06100.00%

7、2020年8月,赣州工投注销清算,股权分配

2020年5月14日,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工投集团100%股权)出具《关于清算注销工投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赣市稀集团字【2020】71号),同意注销赣州工投。2020年6月1日,赣州工投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对赣州工投进行清算注销。2020年8月1日,赣州工投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会议决议通过《赣州工投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根据《赣州工投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及黄崇付、赣州工投股东工投集团于2020年7月29日签订的《赣州工投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协议》,赣州工投持有的腾远钴业258.40万股股份,按股东双方所持赣州工投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020年8月27日,赣州工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8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注销证明》确认赣州工投注销。

本次赣州工投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罗洁2,824.4929.90%
2谢福标1,302.0813.78%
3厦门钨业1,140.0012.07%
4赣锋锂业651.466.90%
5长江晨道646.926.85%
6吴阳红642.546.80%

4-3-2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7童高才231.622.45%
8罗丽珍228.002.41%
9高晋215.502.28%
10安徽基石203.672.16%
11西堤贰号182.401.93%
12黄崇付142.121.50%
13招银一号124.551.32%
14无锡TCL121.451.29%
15工投集团(SS)116.281.23%
16西堤壹号106.401.13%
17赣州古鑫105.001.11%
18赣州古财100.001.06%
19马鞍山信裕82.510.87%
20王为76.000.80%
21王君彩76.000.80%
22王仕会30.400.32%
23宁波超兴27.800.29%
24罗梅珍15.000.16%
25罗淑兰15.000.16%
26陈文伟15.000.16%
27袁冰13.490.14%
28招银共赢10.390.11%
合 计9,446.06100.00%

注:“SS ”代表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东

4-3-29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罗洁 谢福标 吴阳红

张济柳 夏雨 汪道圣

徐爱东 祖太明 章永奎

全体监事签名:

林浩 赖超云 王英佩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罗洁 谢福标 吴阳红

童高才 罗淑兰 罗梅珍

陈文伟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