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1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48人,代表股份2,425,590,8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8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730,636,9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5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18人,代表股份694,953,8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55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42人,代表股份978,182,3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6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283,228,4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18人,代表股份694,953,8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55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9,905,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6%;反对1,57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弃权4,107,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497,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8%;反对1,577,8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3%;弃权4,107,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9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董明珠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0,804,22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13.4076%;
2.02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2,837,55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9.9920%;
2.03选举邓晓博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26,357,925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1.7862%;
2.04选举张军督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37,086,418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3.9831%;
2.05选举郭书战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1,627,502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6.64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董明珠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29,61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117%;
2.02选举张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93,448,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146%;
2.03选举邓晓博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6,969,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637%;
2.04选举张军督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768,549,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691%;
2.05选举郭书战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33,090,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672%。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张军督、郭书战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刘姝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32,215,567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00.2731%;
3.02选举王晓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66,900,81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7.5804%;
3.03选举邢子文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69,570,6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3.5677%;
3.04选举张秋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94,302,652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4.5874%。
3.01选举刘姝威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24,649,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273%;
3.02选举王晓华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99,43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501%;
3.03选举邢子文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42,214,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000%;
3.04选举张秋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07,051,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83%。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张秋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程敏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372,572,114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7.8142%;
4.02选举段秀峰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24,365,168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1.70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程敏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25,163,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4.02选举段秀峰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76,956,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286%。程敏、段秀峰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0,623,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1,108,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弃权3,858,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1%。
同意973,214,7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2%;反对1,108,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3,858,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0,624,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1,08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3,878,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215,9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23%;反对1,087,8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2%;弃权3,878,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9,192,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2%;反对2,271,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7%;弃权4,126,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784,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59%;反对2,271,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2%;弃权4,126,2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218,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反对1,258,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弃权6,114,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809,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3%;反对1,2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6%;弃权6,114,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邵长富、王振兴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