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57号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函”)称,环球易购2020年及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虚假转入存货44.24亿元,但因环球易购员工大面积离职,现员工不了解具体情况,存货虚增的具体情况还需环球易购原管理层配合以进一步核实。同时,你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称未发现相应年份其他应收款转入存货的情况,其为你公司出具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予以进一步解释说明:
1. 回函显示,环球易购2020年将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应收对象主要包括莱瑞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亚科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智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请你公司详细披露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资金流向,补充披露上述应收对象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参与环球易购财务造假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 回函显示,你公司整改小组以环球易购业务系统2021年9月的库存余额为起点,结合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
1月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经比对计算发现环球易购财务账面存货比业务系统存货多44.24亿元。前期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重要形成基础为环球易购人员流失严重导致的审计范围受限,会计师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本次回函你公司依然表示因环球易购员工大面积离职,现员工不了解具体情况,2020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的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
(1)请你公司和时任年审会计师解释在2020年年报审计期间未采用上述计算方法对存货进行核查的原因,说明该计算方法能否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解决审计范围受限问题,是否符合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2)鉴于环球易购员工大面积离职的客观情况依然存在,且严重影响你公司以前年度29.77亿元的虚增存货核查工作,请你公司说明在此种情况下,你公司审计范围受限情形及无法表示意见形成基础是否切实消除。
(3)请你公司解释在同样的计算方法下,可以得出2020年存货造假金额12.46亿元,但却不能继续倒推计算得出2020年以前年度存货造假金额的原因,说明仅选择2020年1月1日为倒算节点的理由,是否存在为消除特定年份无法表示意见而精准选择时间节点的情形。
(4)说明截至目前对以前年度存货虚增情况核查的最新进展,并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3. 回函显示,环球易购2020年及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虚假转入存货44.24亿元,且2019年度存在1.29亿元物流费用跨期计入2020年度的情形。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其在审计时,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其他应收款转入存货的情况,也未发现大额2019年的物流费用计入2020年度物流费用的情况。
(1)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此矛盾说法予以解释,并说明就此情形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过程、取得其审计底稿情况。请独立董事和监事就此矛盾情形予以核查,并保证核查意见的真实准确完整。
(2)请你公司立即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正)有关要求,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更正,并请年审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4. 公告显示,你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包括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应付账款、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等,涉及的合并利润表科目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金额均超过1亿元,最终调减你公司净资产1.85亿元,调增你公司净利润13.14亿元。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在上述情况下,仍然认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并明确说明本次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请你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在2022年3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