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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2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即1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督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或监事会主席签名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九条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应明确说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是否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补充流动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发现内幕交易,有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六)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或者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2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

(七)监事会应当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八)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九)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相关方拟变更公开作出的承诺的,监事会应当就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十)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第十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

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第十二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八条 监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时了解的公司商业机密和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未实施信息披露前,不得向外泄露其内容。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明确事项或者本规则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二十一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修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二次修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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