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到贵部于2022年2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1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会计师,现将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
你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的回函显示,2021年度拟对失控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的股权投资8,449.81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东望智能债权人申报情况,你公司对东望智能提供的担保债权金额为19,111.54万元,结合东望智能质押的应收账款及未履行完毕的大额合同等情况,你公司2021年度计提担保损失约10,000万元。2020年度,因东望智能失控、无相关资料,你公司未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也未计提担保损失。请详细说明担保损失金额的确定依据,并结合你公司针对子公司财务资料记录、保存及获取方面的具体制度和执行情况,说明你公司2020年度未计提有关减值准备、担保损失的理由是否充分。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东望智能失控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1、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与东望智能双方诉讼材料及法院裁判资料;
(2)检查公司及东望智能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
(3)检查公司为东望智能借款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的主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抵质押、担保合同,并关注借款是否逾期;
(4)去东望智能现场观察目前实际经营状况;
(5)访谈公司董事长以及东望智能现管理层了解事件始末以及对东望智能失控的事实;
(6)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以及东望智能现财务人员了解东望智能自2019年10月以来的报表上传以及资金受控情况;
(7)检查自失控时点至资产负债日公司与东望智能资金往来的流水及判断发生资金往来的合理性;
(8)检查公司对东望智能失控后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披露是否充分;
(9)检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东望智能“对赌纠纷”事项的法院判决书;
(10)取得公司法律顾问关于东望智能失控的法律意见书。
2、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截至目前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1)通过天眼查、法律文书望等查询东望智能现在的工商登记信息以及涉诉资料,分析其中是否存在与东望智能失控事件相关的信息;
(2)获取东望智能新管理团队接手后的会计核算资料,包括银行流水、纳税申报等,检查其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和核算情况,分析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3)检查公司(包括子公司)对东望智能的投资及往来的历史记录,复核相关支持文件是否充分;
(4)取得法院受理宁波东望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5)取得东望智能破产清算管理人指定授权的法律文件;
(6)取得东望智能破产清算管理人对外发布的公开信息资料;
(7)访谈东望智能破产清算管理人,了解目前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并持续关注东望智能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
(8)检查公司就应收东望智能的往来款向东望智能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情况;
(9)检查公司对东望智能提供担保的债权单位向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情况;
(10)去东望智能现场观察目前实际经营状况;
(11)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东望智能现管理层了解东望智能失控的后续发展情况以及目前破产清算情况;
(12)访谈东望智能涉诉案件经办律师。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东望失控的审计意见
1、保留意见
公司自2019年11月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我们仅获取了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东望智能的未审报表,并以此作为对东望智能投资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由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保证,因此我们无法保证权益投资公允价值的计量和列报是否恰当,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期初数的影响。由于东望智能2018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因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翰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投资)就业绩补偿款存在异议,导致公司业绩补偿款回收遇到障碍。2019年10月,安控科技公司将广翰投资、德皓投资、顾笑也、沙晓东、王瑜、王蓓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以及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4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向安控科技公司连带支付现金补偿款595,988,697.00元并支付违约金,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因为截至报告日,尚未终审判决,我们无法就业绩补偿收益的计量和列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自2019年11月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我们无法实施如盘点、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进而获得满意的审计证据知晓东望智能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银行贷款、应付公司款项的偿还能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公司对东望智能股权、债权、及因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的计量、列报是否恰当及债权可收回性。
2、形成保留意见的原因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2021年2月2日发布)“四、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的影响?┉ 1.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且事项仍未解决。(2)如果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仍然重大,但影响程度降低或影响范围缩小,不再具有广泛性,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例 1:注册会计师由于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某一重要子公司 执行审计工作而对被审计单位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场景(2):被审计单位在本年1月1日出售了其持有的该子 公司全部股权。在这种情况下,上一年度无法对该子公司执行审计工作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就本期确认的股权处置损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对对应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仍然没有消除。假定上述股权处置损益金额重大但不构成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之后可能认为导 致对上期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而发表保留意见。”
2019年度审计报告对东望智能失控事件发表保留意见的原因是“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安控科技公司自2019年11月1日起不再将东望智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适当”。通过我们执行如前所描述的审计程序,以及结合东望智能失控事件在2019年报后进一步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由于顾笑也对东望智能财务和业
务资料的控制以及对东望智能原印鉴的控制,公司对东望智能过往经济业务的履行情况处于失控状态。公司行使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权力存在财务、信息、运营等方面的障碍,东望智能可能带给公司的回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运用对东望智能大股东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第十一条“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当权利由多方持有或者行权需要多方同意时,是否存在实际可行的机制使得这些权利持有人在其愿意的情况下能够一致行权;权利持有人能否从行权中获利等。”2019年11月公司对东望智能实质上已失去控制,2019年度审计报告对东望智能不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适当的保留事项已消除,但东望智能失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依然重大,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仅限于公司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债权、业绩补偿收益及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和利润表上期数等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不具有广泛性,不会导致公司相应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截至目前,根据现有资料以及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东望智能失控的考虑
1、东望智能目前仍处于失控状态
自东望智能组建新的管理团队至法院受理东望智能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这段期间内,顾笑也先生除向公司返还了涉及诉讼所必须提供的资料外,其余资料均未返还。公司虽已重新办理了公司印章,控制了部分银行账户和银行转账收支业务,部分供销业务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得以有限开展,但由于顾笑也掌握的公司财务和业务资料还没有归
还、部分业务人员离职或未回公司上班,公司财务数据尚不能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得以连续完整反应,公司部分供应商和客户的往来业务尚不能维持,公司对东望智能的失控状态仍未得到改善。
2021年7月东望智能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称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豪”)以被申请人东望智能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鄞州法院申请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清算。后于2021年9月22日东望智能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的(2021)浙 0212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豪”)对被申请人东望智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东望智能管理人。目前对东望智能的破产清算尚在进行过程中,东望智能的日常经营等统一由破产清算管理人控制。
2、业绩补偿案件已获终审判决:(1)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原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现金补偿款595,988,697元并支付违约金(以636,683,357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636,683,357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595,988,697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如果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能清偿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则由被告顾笑也,王瑜予以清偿;(3)如果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能清偿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则由被告顾笑也,沙晓东、王瑜、王蓓予以清偿。
但由于审计条件限制,我们无法获得上述被告有关偿债能力的任何资料,进而无法判断上述业绩补偿款能否得到清偿。
鉴于以上情况,虽然公司对东望智能的股权投资和应收债权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并就对东望智能的担保义务计提了预计负债,但由于东望智能和公司的破产清算均尚在进行中,破产清算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根据进一步审计工作可能获得的审计证据情况,充分评估东望智能失控事件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问题2:
回函显示,你公司并购泽天盛海、青鸟电子及江苏景雄形成的商誉面临进一步的减值风险,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工作,详细情况待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出具后予以补充说明。上述子公司截至2020年末对应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213.87万元、5,402.35万元、337.09万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上述子公司均实现盈利,2020年度则分别亏损7,966.41万元、1,143.86万元、304.01万元。请你公司说明2021年度商誉减值准备预计计提金额和依据,并结合前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主要参数、预测指标等,充分说明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会计师回复:
(一)2020年及以前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情况
1、公司商誉余额、减值计提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收购主体 | 商誉原值 |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 账面价值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1 | 泽天盛海 | 24,250.92 | 12,039.15 | 997.9 | 11,213.87 | |
2 | 郑州鑫胜 | 3,149.12 | 3,149.12 | 0.00 | ||
3 | 求是嘉禾 | 676.55 | 676.55 | 0.00 | ||
4 | 三达新技术 | 9,914.48 | 2,505.05 | 7,409.43 | ||
5 | 青鸟电子 | 5,973.84 | 571.49 | 5,402.35 | ||
6 | 东望智能 | 31,933.08 | 31,224.40 | 708.68注1 | 0.00 | |
7 | 江苏景雄 | 560.74 | 223.65 | 337.09 | ||
8 | 科聪自动化 | 896.84 | 896.84 | 0.00 | ||
合计 | 77,355.57 | 48,917.72 | 2,144.88 | 1,221.55 | 24,362.74 |
注1:2019年11月子公司东望智能失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应的剩余商誉账面价值708.68万元做其他减少。
2、2018年至2020年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过程
(1)2018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8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泽天盛海、郑州鑫胜、三达新技术、东望智能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余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郑州鑫胜 | 泽天盛海 | 求是嘉禾 | 青鸟电子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3,149.12 | 24,250.92 | 676.55 | 5,973.8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 3,149.12 | 24,250.92 | 676.55 | 5,973.84 |
项目 | 郑州鑫胜 | 泽天盛海 | 求是嘉禾 | 青鸟电子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 51.00% | 100.00% | 35.00% | 100.00%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 | 3,025.63 | 1,256.44 | ||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③+⑤ | 6,174.75 | 24,250.92 | 1,932.99 | 5,973.84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 957.88 | 8,330.63 | 149.61 | 1,362.20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⑦ | 7,132.63 | 32,581.55 | 2,082.60 | 7,336.04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 616.97 | 20,542.40 | 2,268.91 | 8,764.33 |
减值损失(大于0时)⑩=⑧-⑨ | 6,515.66 | 12,039.15 | ||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⑩×④ | 3,322.99注 | 12,039.15 |
接上表
项目 | 三达新技术 | 东望智能 | 江苏景雄 | 科聪自动化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9,914.48 | 31,933.08 | 1,099.49 | 896.8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 9,914.48 | 31,933.08 | 1,099.49 | 896.84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 52.40% | 70.00% | 100.00% | 100.00%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 | 9,006.29 | 13,685.60 | ||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③+⑤ | 18,920.77 | 45,618.68 | 1,099.49 | 896.84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 8,778.34 | 1,785.87 | 1,448.43 | 186.94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⑦ | 27,699.11 | 47,404.55 | 2,547.92 | 1,083.78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 22,918.48 | 2,798.27 | 2,643.80 | 1,083.84 |
减值损失(大于0时)⑩=⑧-⑨ | 4,780.63 | 44,606.28 | ||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⑩×④ | 2,505.05 | 31,224.40 |
注: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郑州鑫胜商誉的减值金额已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超出的部分在资产组中进行分摊,计提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郑州鑫胜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78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616.9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7,132.63万元,减值损失为6,515.66万元,该减值损失应首先减少商誉账面金额,然后再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各资产。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本公司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3,149.12万元,应在资产组分摊的资产减值损失为340.91万元。
②泽天盛海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79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0,542.4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2,581.55万元,商誉减值损失为12,039.15万元,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12,039.15万元。
③求是嘉禾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81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268.9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082.60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④青鸟电子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71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8,764.3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7,336.04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⑤三达新技术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克拉玛依市三达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70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2,918.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27,699.11万元,减值损失为4,780.63万元。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2,505.05万元。
⑥东望智能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74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798.2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47,404.55万元,减值损失为44,606.28万元,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31,224.40万元。
⑦江苏景雄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江苏景雄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69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643.8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547.92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⑧科聪自动化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杭州科聪自动化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583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1,083.8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83.78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2019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8年末,郑州鑫胜资产组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19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求是嘉禾、青鸟电子、科聪自动化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东望智能失控无法进行评估,其余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泽天盛海 | 求是嘉禾 | 青鸟电子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24,250.92 | 676.55 | 5,973.8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12,039.15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 12,211.77 | 676.55 | 5,973.84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 100.00% | 35.00% | 100.00%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 | 1,256.44 | ||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③+⑤ | 12,211.77 | 1,932.99 | 5,973.84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 8,216.78 | 110.30 | 870.26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⑦ | 20,428.55 | 2,043.29 | 6,844.10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 20,762.89 | 37.83 | 6,272.61 |
减值损失(大于0时)⑩=⑧-⑨ | 2,005.46 | 571.49 | |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⑩×④ | 701.91注 | 571.49 |
接上表
项目 | 三达新技术 | 江苏景雄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9,914.48 | 1,099.49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2,505.05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 7,409.43 | 1,099.49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 52.40% | 100.00% |
项目 | 三达新技术 | 江苏景雄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 | 6,730.71 | |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③+⑤ | 14,140.14 | 1,099.49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 8,144.91 | 153.54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⑦ | 22,285.05 | 1,253.03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 23,119.53 | 1,304.30 |
减值损失(大于0时)⑩=⑧-⑨ | ||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⑩×④ |
注: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求是嘉禾商誉的减值金额已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超出的部分在资产组中进行分摊,计提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泽天盛海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2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0,762.8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0,428.55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②求是嘉禾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8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37.83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2,043.29万元,减值损失为2,005.46万元,该减值损失应首先减少商誉账面金额,然后再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各资产。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本公司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676.55万元,应在资产组分摊的资产减值损失为72.47万元。
③青鸟电子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北京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9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6,272.6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6,844.1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571.49万元。
④三达新技术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0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3,119.5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2,285.05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⑤江苏景雄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58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1,304.3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253.03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⑥科聪自动化
经公司测算,其已无承接业务能力,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0万元,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3)2020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9年末,郑州鑫胜、求是嘉禾、科聪自动化资产组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泽天盛海、江苏景雄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青鸟电子、三达新技术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泽天盛海 | 青鸟电子 | 三达新技术 | 江苏景雄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24,250.92 | 5,973.84 | 9,914.48 | 560.74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12,039.15 | 571.49 | 2,505.05 | --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 12,211.77 | 5,402.35 | 7,409.43 | 560.74 |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 100% | 100% | 52.40% | 51%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 | -- | 6,730.71 | 538.75 | |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③+⑤ | 12,211.77 | 5,402.35 | 14,140.14 | 1,099.49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 6,600.40 | 717.1 | 7,889.03 | 106.28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⑦ | 18,812.17 | 6,119.45 | 22,029.17 | 1,205.77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 17,814.27 | 7,951.50 | 22,272.84 | 767.25 |
减值损失(大于0时)⑩=⑧-⑨ | 997.90 | -- | -- | 438.52 |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⑩×④ | 997.90 | -- | -- | 223.65 |
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泽天盛海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3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17,814.2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8,812.17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997.90万元。
②青鸟电子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70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7,951.5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6,119.45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③三达新技术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61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22,272.8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2,029.17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④江苏景雄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059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767.2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205.77万元,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23.65万元。
3、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1)检查了公司商誉的形成情况,复核合并报表层面商誉计价的准确性;
(2)复核了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以及资产组的变化情况;
(3)复核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4)复核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5)复核公司对商誉减值损失的分摊,是否恰当考虑了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
(6)与公司聘请的评估专家讨论对商誉减值进行评估的有关目的、范围、方法、价值类型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等;关注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专家工作过程及其所作的重要职业判断(尤其是数据引用、参数选取、假设认定等)进行复核;
(7)由于公司2019年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与本次评估专家讨论关于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追溯评估的相关情况;
(8)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评估结果复核公司商誉减值计算是否正确。
4、审计结论
公司2019年度未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本年度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2019及2020年末
商誉对应资产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2020年度商誉减值准备。经执行上述3的审计程序,公司2019年、2020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另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反映公司2018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二)2021年度商誉减值情况
1、我们拟执行的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商誉的形成情况,复核合并报表层面商誉计价的准确性;
(2)复核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以及资产组的变化情况;
(3)复核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4)复核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5)复核公司对商誉减值损失的分摊,是否恰当考虑了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
(6)与公司聘请的评估专家讨论对商誉减值进行评估的有关目的、范围、方法、价值类型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等;关注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专家工作过程及其所作的重要职业判断(尤其是数据引用、参数选取、假设认定等)进行复核;
(7)复核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与以前期间的是否保持一致;
(8)复核以前期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有关预测参数与期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形成原因;
(9)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评估结果复核公司商誉减值计算是否正确。
2、截止目前的审计情况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正在对商誉所对应资产组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尚未出具,我们已经与评估师就本次评估目的、范围、方法、价值类型等进行了初步沟通,对商誉对应资产组的范围以及变化进行了复核,其他审计程序尚在执行过程中,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我们将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1号》的要求就有关内容与评估师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主要参数、预测指标的运用等,进一步分析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问题3:
回函显示,你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为12,770万元。请列示上述各科目账面余额、前期及本期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等具体情况,如涉及按特殊比例进行计提的,请说明应收及欠款主体名称、款项金额、形成背景、账龄、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前期及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详细情况。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我们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
(一)针对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2、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库存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票号、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注意是否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3、比较期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分析其变动原因;
4、对于大额票据,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5、对已背书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检查相关收款凭证等资料,以确认其真实性;
6、检查逾期票据是否已转为应收账款;
7、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计提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
8、检查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正确。
(二)针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应收账款明细项目,复核应收账款的款项性质,是否存在非交易结算业务往来;
2、对本期发生的应收账款结合收入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进行合同查验;
3、对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状态和可能影响应收账款回收性的其他异常情况;
4、对应收账款回款执行分析性程序以及细节测试;
5、对期末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6、核对应收账款回函情况,对回函不符的核实原因并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7、结合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回款的检查,复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正确;
8、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前期违约损失率和实际历史违约损失率,评价应收账款本期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计提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检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0、对账龄长且久无回收记录的帐户,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往来函件或其他相关信息,并结合函证回函情况,考虑实施对最初应收账款形成交易的检查或或对客户访谈、现场核查等程序;
11、检查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正确。
(三)针对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复核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划分是否正确;
2、对本期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合同查验等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3、对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状态和可能影响其他应收款回收性的其他异常情况;
4、对其他应收款回款执行分析性程序以及细节测试;
5、对期末其他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6、核对其他应收款回函情况,对回函不符的核实原因并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7、结合其他应收款发生以及回款的检查,复核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是否正确;
8、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前期违约损失率和实际历史违约损失率,评价其他应收款本期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计提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检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检查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10、对帐龄长且久无回收记录的往来单位,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往来函件或其他相关信息,并结合函证回函情况,考虑实施对最初应收款项形成交易的检查或对往来单位访谈、现场核查等程序;
11、检查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正确。
二、针对上述应收款项,2020年度的审计结论
2020年度经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上述应收款项的余额可以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另外,我们对应收账款的期初余额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2020年应收款项期初余额可以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三、针对上述应收款项,2021年度年报审计截止目前的审计情况
我们已编制了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已经对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及账龄划分进行了复核、已对本期发生的大部分收入的合同及支持性文件进行了查验、应收款项已执行了发函程序、已对应收款项客户或单位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已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复核测算、已安排公司协调对大额及异常的应收款项执行访谈程序,另外对账龄较长、金额占比较大的应收款项要求公司组织法律顾问或聘请专业律师以发律师函等形式进行债权核实和清收。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应收款项函证尚未全部回函、拟实施的访谈、律师函催收等核查程序尚在进行中。截止目前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需要对上述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进行调整的事项。
问题4:
请结合你公司母、子公司业务承接、生产、在手订单情况,2021年度收入(包括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数据)、净利润实现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会计师回复:
一、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了保留意见
(一)保留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控科技公司的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154,509.96 万元已低于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20,056.34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十五)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所述,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抵押、安控科技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安控科技公司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安控科技公司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受前述事项影响,安控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原因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年12月23日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安控科技公司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由于相应改善措施尚没有落实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公司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和披露不充分,因此,我们对安控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出具保留意见。
二、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年拟执行的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与宜宾产投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及抵押协议,并检查宜宾投资向公司的资金流水及抵质押登记记录;
2、去四川宜宾厂区现场观察厂区的建设情况和实际生产情况;
3、对宜宾产投进行访谈,若公司能顺利进入重整程序,那么宜宾投资是否有计划在重整之后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定向增发的方式将其对公司的借款转为对公司的股权;
4、检查四川中院受理公司预重整的通知及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材料、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若有);
5、对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进行访谈,评估公司能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可能性以及完成重整的大致时间节点,并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
6、对公司高管就公司持续经营问题进行访谈,了解其对公司未来经营方面的规划;
7、检查公司(包括各子公司)2021年现金流量情况,评估公司持续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保障情况;
8、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编制的2022年盈利预测(生产经营预算)进行复核,并分析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的实际完成情况,评估盈利预测的可靠性。
三、针对持续经营能力,截止目前的审计情况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检查了公司与宜宾产投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及抵押协议,并检查宜宾产投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资金流水及抵质押登记记录;已前往宜宾厂区现场观察厂区的建设情况及生产情况;检查了四川中院受理公司预重整的通知;未对宜宾产投、破产重整管理人及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未获取公司未来盈利预测。
我们将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程度、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资金流量情况、经营预测情况审慎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问题5: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及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59 号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如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请说明截至目前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初步结论。
问题一:
公告显示,你公司对失控子公司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股权及为东望智能所提供的担保“计提了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和担保损失”,东望智能已于2022年1月19日被法院裁定重整。此外,你公司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11,000万元,“主要为公司计提的担保损失”。请说明你公司对东望智能的股权投资情况及为其提供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金额、期限、逾期情况、你公司承担或预计责任情况、涉诉情况、你公司所履行审议程序等;有关“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担保损失”所涉及的具体会计科目及金额,有关减值准备或损失计提的具体过程,包括计提原因、关键参数的选取及其合理、客观性,具体测试过程;结合东望智能失控时间,启动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的时间,并购以来的业绩实现情况等,说明以前年度及本年度有关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如涉及对东望智能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参照前述关于对东望智能提供担保的要求,说明有关担保发生的具体情况。
会计师回复:详见本回复问题1。
问题二:
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在报告期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说明有关商誉涉及的并购标的名称,结合自并购以来的收入、净利润情况及相关变动趋势,在手订单情况,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等变化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情况,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关键假设、主要参数、预测指标,以及与前期年报减值测试时的变化情况)等,说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前期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商誉减值迹象发生的时点等,说明你公司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会计师回复:详见本回复问题2。
问题三:
公告显示,你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请说明你公司上述应收款项涉及的具体会计科目,涉及的主要欠款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有关款项形成背景,账龄,并核实说明相关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追溯调整,前期及本期坏账
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本期应收款项新增情况、有关欠款方偿还能力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上升的原因,你公司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会计师回复:详见本回复问题3。问题4: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因贷款逾期产生复利及罚息,导致平均融资成本提高,财务费用增加”;你公司因债务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参与招投标项目造成了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业务承接受到限制”。请说明你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方名称、融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有关复利和罚息金额及你公司实际偿还时间及金额等),其他债务逾期情况,有关款项的具体用途,是否与相关合同中所列明用途一致(如适用),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情形;结合你公司诉讼事项的明细情况,预计需要承担责任的金额,涉及财务报表的具体科目和金额,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充分确认有关诉讼的影响。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贷款逾期以及涉诉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一)针对长短期借款、逾期贷款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长短期借款明细,与相应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进行核对,核对信息包括对合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违约责任、抵押物清单、质押物清单、保证人、担保期限等重要信息;
2、复核逾期贷款的涉诉情况,检查相应法律文书所主张或判决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信息与公司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3、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
4、根据长短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期限等,复核计算公司长短期借款利息、逾期借款罚息计算是否正确;
5、取得公司预重整时长短期借款债权申报资料,对比分析公司长短期借款账面本金、计提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罚金金额是否合理;
6、对长短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罚金等信息;
7、检查长短期借款涉及担保、抵质押资产受限信息等披露是否完整;
8、检查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应付利息披露是否完整。
(二)针对已决未决诉讼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全部涉诉信息,检查对应相关法律文书;
2、访谈公司法律顾问,了解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以及未披露的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3、复核涉诉事项所对应交易的公司账面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账面记录与涉诉法律文书相关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4、对于已判决、已裁定、已和解的涉诉事项,检查公司是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于尚未判决的涉诉事项,了解可能的诉讼结果,分析是否需要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或预计负债。
二、针对逾期贷款、未决诉讼目前的审计情况
我们执行了上述审计程序,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部分银行函证尚未收到回函。
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95件(包括逾期贷款涉诉),其中91件已结案,剩余4件未结案。对于已结案诉讼,公司已经按照判决结果和债权人在预重整中债权申报情况,计提了相关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并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对于未决诉讼部分,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和债权人预重整债权申报情况计提了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并计入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根据目前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得的审计证据,公司逾期贷款以及其他涉诉事件可能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已充分考虑,相关应计负债、预计负债已充分计提。
问题6:
请结合上述回复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情形,是否需要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全面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尚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目前所执行程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前述关注函提示问题存在不当会计调节情形,无需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未发现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的盖章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