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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关于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543,467.8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9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1,541.6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1%,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洲集团同意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度28,3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一年,用于泰来九洲电气100MW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同意九洲集团为偿还贷款合同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九洲集团新风光伏100%77.26%54.35亿元28,300万元12.03%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91230224MA1BLDQD0L住 所:泰来县建设路643号(工信科技局507办公室)法定代表人:邢晓燕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及经营光伏发电场、风力发电场;电厂的勘测、设计、施工;光伏电场光伏组件成套安装、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九洲集团全资子公司泰来九洲立新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31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76,827,974.80381,346,980.94
负债总额291,125,269.62297,188,933.87
所有者权益总额85,702,705.1884,158,047.07
项目2022年1月 (未经审计)2021年1-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731,912.2237,335,419.24
利润总额1,544,658.118,219,511.27
净利润1,544,658.118,219,511.27

注:2021年和2022年1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新风光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28,3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相应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新风光伏偿还原有融资款。经测算,新风光伏的现金流入可以覆盖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新风光伏偿还原有融资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新风光伏提供担保有利于优化新风光伏债务结构,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电力相关产品的收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新风光伏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545,236.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7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1,541.6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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