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孙公司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星珠”)的重整申请。2022年2月28日,公司孙公司萍乡星珠收到萍乡中院送达的(2022)赣03破3号《决定书》,萍乡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星珠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萍乡中院出具的(2022)赣03破3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星珠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律程序。
二、风险提示
萍乡星珠为公司子公司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的全资子公司,星星触控已进入重整程序并被其管理人完成接管,自2021年12月17日接管完成之日起,公司已丧失对星星触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萍乡星珠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萍乡星珠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萍乡星珠将被宣告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2)赣03破3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