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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股权暨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股权

暨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股权暨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93.5781万元人民币购买控股子公司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安培龙”)持有的武汉兴达高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达高”)9%的股份,同时,同意将控股子公司武汉安培龙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374.00万元减少到673.26万元,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武汉安培龙,武汉安培龙应向公司支付减资对价款人民币1502.02万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武汉安培龙股权,直接持有武汉兴达高6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购买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股权事宜

(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2号0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普成

注册资本:306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营业务:环保设备、机电产品、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及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1.1、本次交易标的为武汉兴达高9%的股权。2021年5月,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天兴评报字(2021)第0839号】,武汉兴达高股东全部权益价值4373.09万元,评估增值510.19万元,增值率13.21%。本次交易定价为393.5781万元人民币,系依据该评估报告所对应的交易标的评估价值而确定。

1.2、交易标的的经营情况

武汉兴达高主要生产和销售电解海水制氯装置,电解盐水制氯装置,卫生型制氯装置和自动反冲洗过滤器等。生产的产品广泛运用于国内外火电、燃气电、核电、石油、化工等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武汉兴达高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4,976,067.64100,121,860.47
负债总额47,115,632.0357,612,865.76
净资产37,860,435.6142,508,994.71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55,101,587.2356,740,137.98
净利润5,395,757.004,593,461.76

2、交易完成前后武汉兴达高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12.0051.00720.0060.00
2武汉安培龙环588.0049.00480.0040.00%
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1200.00100%1200.00100%

3、此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兴达高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3.1、公司不存在为武汉兴达高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与武汉兴达高也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3.2、武汉兴达高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行,与武汉安培龙也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3.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找到武汉兴达高的失信执行人记录。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股权转让价格及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9%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108.00万元以人民币393.5781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有权出让目标股权,并已得到其公司内部权力机构认可。

1.2乙方同意以人民币393.5781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9%的股权。乙方承诺有权受让目标股权,并已得到其内部权力机构认可。

1.3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前款所述股权转让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2 交割

2.1交割指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目标股权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完成。

2.2交割日定为乙方按照本协议第1条所述的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

三、控股子公司减资事宜

(一)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2号0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普成注册资本:306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环保设备、机电产品、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及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减资前减资后
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700.7451%00
2颜普成193.8114.1054%193.8128.79%
3李红丽122.428.9098%122.4218.18%
4龚明61.214.4549%61.219.09%
5彭文瀚61.214.4549%61.219.09%
6刘建明61.214.4549%61.219.09%
7鲁大伟51.003.7118%51.007.57%
8胡根珍20.401.4847%20.403.03%
9苏丽20.401.4847%20.403.03%
10周正亚20.401.4847%20.403.03%
11刘冬晖20.401.4847%20.403.03%
12韦振华20.401.4847%20.403.03%
13袁峰10.200.7424%10.201.52%
14李鹏飞10.200.7424%10.201.52%
合计1374.00100%673.26100%

(三)武汉安培龙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37,320.2125,929,094.99
负债总额00
净资产3,037,320.2125,929,094.99
项目2021年12月2021年
营业总收入00
净利润3.2212.78

(四)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法人股东):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股东):颜普成、龚明、彭文瀚、李红丽、刘建明、鲁大伟、胡根珍、苏丽、周正亚、刘冬晖、韦振华、袁峰、李鹏飞

丙方: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减资协议

1.1全体股东(即甲方、乙方)均同意,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374万元减少至673.26万元。

1.2各方同意,甲方进行减资后,目标公司支付甲方减资对价款人民币1502.02万元,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乙方出资不变,并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

1.4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目标公司的名义向甲方支付减资对价款人民币1502.02万元。

1.5本协议生效后,目标公司应当立即着手办理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应予以配合。目标公司应当及时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 费用承担

2.1本次减资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公证费、评估费、审计费、工商变更登记费、以及其他政府规费等费用),由各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直接、间接持有武汉兴达高75.99%的股权,武汉安培龙其他股东持有武汉兴达高24.01%的股权。武汉安培龙的其他股东系武汉兴达高的主要经营层及核心骨干成员,基于对武汉兴达高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其希望提高对武汉兴达高的持股比例达到40%。为激励武汉兴达高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在不影响控制权的基础下,公司同意了上述要求,由此产生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在控股子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调整,使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兴达高股权结构更加清晰,提高了其核心团队的持股比例,增强了武汉兴达高的经营活力和动力,交易完成后,武汉兴达高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由于武汉安培龙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对外债务,不存在对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协议》;

4、武汉安培龙财务报表;

5、武汉兴达高财务报表;

6、武汉兴达高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839号】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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