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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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易祎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