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9-30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内容详见附件《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项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9日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号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     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山东省工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业执照号:370000018083383 号。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号:3700001800597 号。
2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公司的经营范围:纺织品、服     围: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
     装、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原     原料及辅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备案
     料及辅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     范围进出口业务。
     销售;批准范围的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销售业
     务等。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3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针和投资计划,其中包括: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1、决定公司单项或同一    项;
     会计年度内就同一投资累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长期投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累计金额5000 万元以下        案、决算方案;
     的,授权董事会决定);2、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决定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弥补亏损方案;
     计净资产总额15%以上的短期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出决议;
     等)(净资产总额15%以下的,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授权董事会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十)修改本章程;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项;                           所作出决议;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报告;                         保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十三)审议批准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
     告;                           的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事项。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
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
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其中包括: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
资报告,购买、出售资产的资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的30%以上(资
产总额30%以下的,授权董事
会决定);
    (2)出售资产的相关净
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
行为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
值占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的
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
值的50%以上(净利润或亏损
绝对值50%以下的,授权董事
会决定);
    (3)购买资产相关的净
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按上一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
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
亏损绝对值的50%以上,且绝
对数额在500 万元以上(净利
润或亏损绝对值50%以下,且
绝对数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
授权董事会决定);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     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
    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4   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净资产10%的担保;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保;                           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供的担保;
    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何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    5000万元人民币;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保;                           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    (七)深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对外担
                                   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