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5.03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详见下表: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 | 行政职务 |
何培富 | 董事长 | 按行政职务 | 董事长 |
俞世奇 | 董事 | 按行政职务 | 总经理 |
周要武 | 董事 | 按行政职务 | 副总经理 |
俞关标 | 董事 | 按行政职务 | 销售员 |
孙丽平 | 董事 | 按行政职务 | 销售经理 |
陈书燕 | 董事 | - | |
孙益民 | 独立董事 | 5.03万 | |
程敏 | 独立董事 | 5.03万 | |
叶蜀君 | 独立董事 | 5.03万 | |
王腾飞 | 高级管理人员 | 按行政职务 | 副总经理 |
王金成 | 高级管理人员 | 按行政职务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章位良 | 高级管理人员 | 按行政职务 | 副总经理 |
王笑晗 | 监事会主席 | 按行政职务 | 动力设备部经理 |
王莉 | 监事 | 按行政职务 | 销售员 |
陈家霞 | 职工监事 | 按行政职务 | 采购中心经理 |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