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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有限公司、卜范胜、胡琨、姚晓华、胡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8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经公司核实,现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按照重要性水平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据此,公司现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00960188号)。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更正后的定期报告亦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同意对公司涉及调整的2019-2021年定期报告相关披露信息进行相应补充及更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经

公司核实,2019年4月公司与关联方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和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夏”)分别签署买卖合同的交易实质为公司通过采购飞机资产包方式向天弘航空提供借款,并通过向南通华夏销售飞机资产包方式收回借款本息。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将上述交易中公司向天弘航空采购的交易事项作为日常采购业务列入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经审议,同意对本次向关联方天弘航空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事项予以追认。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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