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郜武先生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郜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董事郜武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1-097),对公司董事郜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郜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142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不超过预披露公告发布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23%,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2021年12月16日,郜武先生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董事郜武先生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1-1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郜武先生提交的《董事郜武先生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郜武先生基于自身原因,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郜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138.82万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郜武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减持当日总股本 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郜武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3日 | 8.7204 | 25.32 | 0.04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部分 |
2021年12月6日 | 8.9669 | 13 | 0.021% | |||
2021年12月16日 | 9.1289 | 40 | 0.063% | |||
2021年12月17日 | 9.2453 | 8 | 0.013% | |||
2021年12月21日 | 8.82 | 10 | 0.016% | |||
2021年12月22日 | 8.84 | 10 | 0.016% | |||
2021年12月23日 | 8.72 | 5 | 0.008% | |||
2022年2月24日 | 9.016 | 2.5 | 0.004% | |||
2022年2月25日 | 8.9348 | 25 | 0.040% | |||
合计 | - | - | - | 138.82 | 0.22% | - |
注: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30,068,261股,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占比均参考该总股本数。
2、郜武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郜武 | 合计持有股份 | 568.242 | 0.90% | 429.422 | 0.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0605 | 0.23% | 86.7305 | 0.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6.1815 | 0.68% | 342.6915 | 0.54% |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即为高管锁定股。
2.由于郜武先生于2021年度减持部分股份,导致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22年度解除锁定,变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郜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均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郜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内,公司督促郜武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郜武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董事郜武先生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