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34 号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如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度至2021年度,你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213.46万元、6,312.18万元、7,299.68万元、23,955.53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业绩波动情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股本规模和股价情况、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本次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等,充分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与你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2.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制定及决策过程,以及你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
3.请说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你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
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及配合炒作股价等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