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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 广东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编:518048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5-2-1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引 言 ...... 6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 6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 7

三、有关声明事项 ...... 9

第二节 正 文 ...... 11

一、发行人的概况 ...... 1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 12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5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6

五、发行人的设立 ...... 21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 24

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 27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40

九、发行人的业务 ...... 46

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50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62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3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91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1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3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7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 100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04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08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11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1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2

二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113

二十四、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114

5-2-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信达首工字(2021)第002号致: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5-2-3

释 义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简称全称或含义
发行人/公司/康冠科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冠有限深圳市康冠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发起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至远投资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视界投资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视清投资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视野投资深圳视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视新投资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惠州康冠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康冠商用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皓丽智能深圳市皓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皓丽软件深圳市皓丽软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康冠智能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商城众网深圳市商城众网软件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康冠医疗深圳市康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香港商用康冠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康冠商用子公司
香港医疗康冠医疗设备(香港)有限公司,系康冠医疗子公司
香港康冠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波兰康冠KTC TECHNOLOGY EUROPE SP??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波兰KTC科技有限公司),系香港康冠子公司
韩国康冠?? ???? ????? ????(韩国KTC科技有限公司),系香港康冠子公司

5-2-4

国兰仕深圳市国兰仕实业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子公司
本次发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公司章程》《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根据上下文所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4726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上下文所指,如无特别说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9077号)
香港律师意见KTC TECHNOLOGY (HONGKONG) CO.,LIMITED(康冠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KTC MEDICAL SOLUTIONS (HK) LIMITED (康冠医疗设备(香港)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HONGKONG KANGGUAN TECHNOLOGY CO., LIMITED(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就本《律师工作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私募基金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保荐机构/华林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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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高管高级管理人员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律师工作报告》数值通常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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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引 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简介

信达于1993年8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现持有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455766969W),证券执业律师人数约150人。信达业务范围主要为证券金融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诉讼法律业务等。信达曾为上百家国内外公司首次发行与上市、配股与增发、资产置换、控股权转让等提供过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二)签名律师简介

本项目签名律师蔡亦文律师、曹翠律师、赵国阳律师均无违规记录。

蔡亦文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会计硕士,2011年11月加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从事投融资、并购重组等法律工作。蔡亦文律师曾为招商蛇口(SZ001979)、蓝思科技(SZ300433)、奥拓电子(SZ002587)、英飞拓(SZ002528)、劲拓股份(SZ300400)、星徽精密(SZ300464)、广和通(SZ300638)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总)、88265517(直)

传真:0755-88265537

电邮:caiyiwen@shujin.cn

曹翠律师,201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起加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一直从事公司及证券类的法律业务,曾为招商蛇口(SZ001979)、雷柏科技(SZ002577)、蓝思科技(SZ300433)、佳隆股份(SZ002495)、泰永长征(SZ002927)、智动力(SZ300686)、贝仕达克(SZ300822)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5-2-7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总)传真:0755-88265537电邮:caocui@shujin.cn赵国阳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商法学硕士;2017年加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司、证券的法律业务,曾参与过包括:泰永长征(SZ002927)、达瑞电子(SZ30097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奥拓电子(SZ002587)非公开发行股票、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蓝思科技(SZ3004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再融资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65288(总)传真:0755-83243108电邮: zhaoguoyang@shujin.cn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为制作《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信达指派律师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发出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编制核查验证计划

信达于2019年5月正式进场工作,在初步听取发行人有关人员就发行人的设立、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介绍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向发行人发出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编制详细的核查和验证计划,明确了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起人和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发行人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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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运用,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以及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并根据业务的进展情况对这些事项作适时调整及发出数次补充文件清单。

(二)核查和验证

在核查、验证过程中,信达采取了书面审查、面谈、实地调查、查询、计算、复核等多种方法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能全面、充分地掌握并了解发行人的各项法律事实。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审查

信达除了向发行人发出调查文件清单外,还多次到现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该等文件和资料构成信达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基础资料。信达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或其副本或复印件等书面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慎核查。

2、实地走访和访谈

信达律师多次前往发行人的场所,查验了有关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状况;走访了发行人管理层、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士,并听取了前述人士的口头陈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问题与发行人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并就信达认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问题向发行人及有关人士发出书面询问或制作备忘录。在进行实地走访和访谈过程中,信达已制作了访谈笔录,形成工作底稿;而有关人士提供的书面答复、说明,已经获得相关的确认或说明,经核查和验证后为信达所信赖,构成信达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资料。

3、查档、查询

信达先后向发行人的工商等政府主管机关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了适当且必要的问询、查档,抄录、复制了有关材料,并取得其他有关主管机关(包括市监、税务、劳动、社保等)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些材料、证明文件,经相关机构盖章确认,或经信达核查和验证,均构成信达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上述调查笔录及查档、查询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均已经信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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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归档,列入信达的工作底稿。

(三)会议讨论、研究、分析和判断

对核查和验证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律问题,信达通过召开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地与发行人及华林、大华等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探讨合法的解决方案。

信达质控部与内核律师对信达律师的工作底稿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审阅并提出相关指导建议。信达质控部主持召开了本次发行上市项目的内核会议。信达律师根据内核律师的意见进一步补充了工作底稿,并调整了《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

(四)文件制作及审阅

基于以上工作基础,信达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

概括地计算,信达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时间总计约为200个工作日。

三、有关声明事项

信达律师是依据《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根据《编报规则第12号》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区域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

信达律师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信达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味着信达律师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信达律师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经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发行人已向信达律师提供了信达律师认为出具《律师工作报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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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书面说明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发行人在向信达律师提供文件时并无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提供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其中,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信达律师同意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达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信达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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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正 文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的股权架构图

注:凌峰为凌斌的弟弟,李宇彬为凌斌的妹夫,王曦为凌斌的配偶。

(二)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于2019年7月12日由康冠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82487H),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实收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凌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8248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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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5年9月2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一层至第五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智能穿戴设备、PC盒子、电脑一体机、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内部批准

经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已履行如下内部批准程序:

1、2020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5名董事,实际出席5名董事。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2、2020年8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名,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为36,000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3、2021年3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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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

4、2021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名,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为36,000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360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5)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定价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予以注册(核准)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公司自主选择。

(9)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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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围与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工作及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询价区间、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

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的反馈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5、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在募集资金到账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框架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轻重缓急次序,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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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上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范围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康冠有限设立于1995年9月28日。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康冠有限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82487H)。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历次三会决议等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三年以上

1、发行人系由康冠有限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康冠有限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康冠有限于1995年9月28日依法成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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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由康冠有限以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股本总额为36,000万元,低于发行人折股时的净资产。发行人整体变更行为符合《公司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每股股份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4、发行人与具有证券发行保荐(主承销商)资格的华林证券签订了本次发行的《保荐协议》,依法聘请华林证券担任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一条关于保荐的规定。

5、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项及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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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据发行人的说明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2、根据大华于2019年6月1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9840号),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公司法》第八十三条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九、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所述,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九、发行人的业务”、“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并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6、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发行人规范运作,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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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及相关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自身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法定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至第十六条的规定。

7、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规范运作,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9、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发行人已制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制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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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已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11、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根据大华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要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4、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5、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已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人民币35,627.99万元、49,229.37万元和43,362.01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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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36,000万股,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的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7、根据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能够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8、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9、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申报文件中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存在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20、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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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上市除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外,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各项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条件。

五、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康冠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将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净资产1,110,269,569.90元扣除2019年3月现金分红1.9亿元后的净资产值920,269,569.90元为基数,折为发行人的股份总额3.6亿股,剩余净资产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金,并于2019年7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发行人。

(二)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设立资格和条件

2019年6月12日,大华出具了《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9840号),截至2019年1月31日,康冠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10,269,569.90元。

2019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90011号),康冠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864,046,700.00元。

2019年6月14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经审计的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折合为36,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余额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康冠有限股东凌斌、李宇彬、凌峰、至远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视界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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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5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江微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建报告、发起人出资情况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

2019年7月3日,大华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81号)。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已将康冠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扣除2019年3月现金分红1.9亿元后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折合为注册资本36,0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7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382487H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获得股东会的表决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资格、人数等符合法定条件;发行人依法履行了设立登记程序;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不涉及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情形,历史上不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情形。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改制重组合同

2019年6月14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对康冠有限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经营范围、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起人在发起设立过程中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四)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审计、验资

2019年6月12日,大华出具了《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9840号),截至2019年1月31日,康冠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110,269,56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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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90011号),康冠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864,046,700.00元。

2019年7月3日,大华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81号)。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已将康冠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扣除2019年3月现金分红1.9亿元后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折合为注册资本36,0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涉有关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审计、评估报告出具主体具备相应资质。

(五)发起人在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纳税

2019年7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康冠有限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发起人在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转增股份而产生的纳税义务。自然人股东凌斌、李宇彬、凌峰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申报了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备案表,就康冠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申请缓交税款,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该税款尚未到缴纳时间。发起人视界投资、视新投资、视野投资、视清投资的合伙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合伙企业履行了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

(六)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人出资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整体变更获得股东会的表决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资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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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符合法定条件;发行人依法履行了设立登记程序;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发行人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各发起人是以其拥有康冠有限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成立后,康冠有限的全部资产由发行人承继,并办理了相关资产权属的更名或转移手续。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属于生产性企业,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该等资产由发行人独立拥有或使用,不存在被股东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智能穿戴设备、PC盒子、电脑一体机、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发行人通过其自身开展经营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的业务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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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所述)。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三)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1)在采购方面,发行人建立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并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从事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在生产方面,发行人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从事生产的必要设备;(3)在销售方面,发行人建立了市场部等职能部门,具有独立完整的销售系统,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四)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内部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其他企业或个人干扰或影响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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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为其股东或关联企业缴纳税款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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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及其出资

根据《发起人协议》,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凌斌、凌峰、李宇彬、至远投资、视界投资、视野投资、视清投资、视新投资8名股东,发起人基本信息及其现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凌斌110,833,054.0030.7870
2至远投资109,746,292.0030.4851
3李宇彬27,137,643.007.5382
4凌峰23,659,438.006.5721
5视界投资29,970,614.008.3252
6视野投资19,560,786.005.4336
7视新投资19,527,687.005.4244
8视清投资19,564,486.005.4346
合计360,000,000.00100.00

股东凌斌、凌峰为兄弟关系,李宇彬为凌斌的妹夫、凌峰的姐夫。至远投资为凌斌及其配偶王曦合计持股100%的企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的资格;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目前的股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的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等文件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持股数额(股)直接持股比例(%)
1凌斌441522196807******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110,833,054.0030.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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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宇彬330106196506******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27,137,643.007.5382
3凌峰441522197309******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23,659,438.006.5721

2、非自然人股东

(1)至远投资

至远投资目前持有发行人30.4851%的股份,系于2015年11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康冠科技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至远投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至远投资成立于2015年9月22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82207537),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B座25层2501号 ;法定代表人:王曦;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财务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自有物业租赁;游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至远投资公司章程、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至远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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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公司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份额(万元)比例(%)
1王曦1,500.0050%
2凌斌1,500.0050%
合计3,000.00100%

注:凌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王曦与凌斌为夫妻关系。

(2)视界投资

视界投资目前持有发行人8.3252%的股份,系于2015年12月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康冠科技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合伙人名册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界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1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4469463K),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凌斌;投资额为4082.6782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视界投资合伙协议、合伙人访谈、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界投资除投资发行人外未进行其他任何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视界投资的合伙人如下: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在公司担任职务认缴出资额(元)持有合伙份额(%)
1凌斌普通合伙人董事长4,897,82512.00
2凌霄有限合伙人行政中心经理21,709,70553.18
3武沛青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专员2,195,9065.38
4凌宏强有限合伙人业管处经理1,805,5054.42
5陈茂华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189,65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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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邓卫华有限合伙人审计部经理819,5382.01
7林力海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736,9541.81
8陈黎黎有限合伙人原财务处专员,2016年离职727,5261.78
9褚丰收有限合伙人生产处副总经理730,0441.79
10姜博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主管561,5491.38
11林逸华有限合伙人原财务处专员,2017年离职606,2711.49
12孙建华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14,7360.77
13马雷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主管271,0080.66
14杨先念有限合伙人皓丽智能副总经理282,9850.69
15周春桃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77,6970.68
16徐晓玲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251,6210.62
17潘珍红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专员229,5750.56
18万小林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54,2200.38
19钟明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154,2200.38
20姚良顺有限合伙人原业管处经理,2020年退休154,2200.38
21周童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251,5110.62
22苏小蓉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专员162,8920.40
23王凤生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152,6270.37
24何海燕有限合伙人康冠医疗主管163,6780.40
25郭来根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10,1570.27
26刘忠伍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110,1570.27
27吴远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163,7990.40
28吴玉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主管110,1570.27
29林裕兰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主管110,1570.27
30姚静梅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专员114,8000.28
31马超然有限合伙人信息管理部专员78,68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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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刘瑾有限合伙人资材处主管78,6840.19
33潘永杰有限合伙人信息管理部主管78,6840.19
34卢令拣有限合伙人原皓丽智能经理,2018年离职78,6840.19
35李伟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78,6840.19
36王桂芳有限合伙人信息管理部经理78,6840.19
37刘欢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78,6840.19
38易红有限合伙人资材处经理78,6840.19
39黄道有限合伙人皓丽智能主管78,6840.19
40颜吉相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78,6840.19
41袁美云有限合伙人财务处经理78,6840.19
42庞龙有限合伙人原资材处经理,2016年离职78,6840.19
43赵金兰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78,6840.19
44林兰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78,6840.19
45杨海波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78,6840.19
46邢正中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78,6840.19
47曾水拥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5,7140.04
48张帆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5,7140.04
49肖涛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5,7140.04
合计40,826,782100.00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信达律师核查,视界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现任、离职和退休员工。视界投资除投资于发行人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该合伙企业合法设立和存续。

(3)视清投资

视清投资目前持有发行人5.4346%的股份,系于2015年12月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康冠科技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合伙人名册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清

5-2-32

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9403535H),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凌斌;投资额为2665.128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根据视清投资合伙协议、合伙人访谈、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清投资除投资发行人外未进行其他任何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视清投资合伙人如下: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在公司担任职务认缴出资额(元)持有合伙份额(%)
1凌斌普通合伙人董事长4,374,19016.41
2李桂清有限合伙人其配偶龚尚文原为业管处主管,2020年10月去世,李桂清受让其合伙份额5,106,31519.16
3吴炽荣有限合伙人生产处总经理4,954,33918.59
4吴崇轶有限合伙人党支部书记3,355,55612.59
5张辉林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1,110,2304.17
6廖科华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1,105,4524.15
7孙江维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1,118,1664.20
8余国平有限合伙人营销处总经理885,0403.32
9刘三元有限合伙人生产处副总经理877,9533.29
10万育民有限合伙人原业管处经理,2017年退休808,3623.03
11潘小清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554,5302.08
12赖清香有限合伙人原业管处专员,2017年离职363,7631.36
13涂祥清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主管347,9811.31
14丘丽云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336,8171.26

5-2-33

15温宝国有限合伙人财务处经理345,5601.30
16涂国平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394,0761.48
17江微有限合伙人监事332,5211.25
18陈兰英有限合伙人原生产处专员,2020年退休7,4430.03
19洪祝英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0涂和超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1邱凤英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7,4430.03
22谭才秀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7,4430.03
23薛杰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4石志明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5吴晓平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7,4430.03
26彭小应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7刘连英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7,4430.03
28龚爱娥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7,4430.03
29郑权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11,1640.04
30但俊明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主管11,1640.04
31冯险坚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1,1640.04
32白玉芬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1,1640.04
33杜德见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1,1640.04
34齐军善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11,1640.04
35苏锦洲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主管11,1640.04
36杜金梅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1,1640.04
37黄兵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主管11,1640.04
38舒青改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主管11,1640.04
39林学宏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11,1640.04
40郑美娥有限合伙人原行政中心专员,2021年退休11,1640.04
41何云平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11,1640.04
42凌伟雄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6,2850.02

5-2-34

43肖亚周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6,2850.02
44喻大平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9,4280.04
45李森辉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9,4280.04
46杨开印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6,2850.02
47蒋旭辉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6,2850.02
48林奇智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主管9,4280.04
合计26,651,280100.00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信达律师核查,视清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现任、离职、退休员工以及已故员工配偶。视清投资除投资于发行人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该持股平台合法设立和存续。

(4)视野投资

视野投资目前持有发行人5.4336%的股份,系于2015年12月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康冠科技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合伙人名册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野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1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94115863),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凌斌;投资额为2664.623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根据视野投资合伙协议、合伙人访谈、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野投资除投资发行人外未进行其他任何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视野投资合伙人如下:

5-2-35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在公司担任职务认缴出资额(元)持有合伙份额(%)
1凌斌普通合伙人董事长4,272,39716.03
2陈文福有限合伙人业管处总经理5,422,03820.35
3李宇进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3,874,88114.54
4林容有限合伙人财务处经理2,438,5219.15
5韩晓红有限合伙人营销处副总经理2,198,5508.25
6刘强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284,3344.82
7李振乐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副总经理1,244,6984.67
8袁龙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737,6302.77
9王国军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740,8552.78
10陈延领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主管760,9052.86
11李振宇有限合伙人原营销处专员,2017年离职727,5262.73
12刘金望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主管738,6902.77
13廖波帆有限合伙人原营销处经理,2020年退休404,1811.52
14凌婷有限合伙人财务处专员353,6581.33
15何杰敏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356,8831.34
16黎士明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总经理336,8171.26
17王迁蓉有限合伙人原信息管理部专员,2019年离职336,8171.26
18吴锦华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8,6070.07
19陈巍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副总经理34,3210.13
20陈力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18,6070.07
21吴淑君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8,6070.07
22李响有限合伙人原行政中心主管,2021年离职18,6070.07
23卢毓华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8,6070.07
24段勇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18,6070.07

5-2-36

25黄强有限合伙人康冠智能经理18,6070.07
26李强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18,6070.07
27高鑫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18,6070.07
28吴文昊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18,6070.07
29涂和达有限合伙人行政中心主管13,3290.05
30魏幼柏有限合伙人营销处专员13,3290.05
31曾晨泰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13,3290.05
32唐凤斌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13,3290.05
33吴从敏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13,3290.05
34陈生民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8,8860.03
35罗华碧有限合伙人原生产处专员,2020年离职8,8860.03
36何运萍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8,8860.03
37熊碧玉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8,8860.03
38刘向辉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主管9,4280.04
39何姣阳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9,4280.04
40王展宏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6,2850.02
41邓佛生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6,2850.02
42李丽平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6,2850.02
43李著华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6,2850.02
44李福芳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6,2850.02
45邢彦兵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9,4280.04
46黎利香有限合伙人营销处专员9,4280.04
47王新平有限合伙人营销处主管9,4280.04
48刘华荣有限合伙人惠州康冠专员9,4280.04
49孙勇平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6,2850.02
合计26,646,239100.00

视野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现任、离职和退休员工。视野投资除投资于发行人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该持股平台合法设立和存续。

5-2-37

(5)视新投资

视新投资目前持有发行人5.4244%的股份,系于2015年12月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康冠科技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合伙人名册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新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9415536T),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凌斌;投资额为2660.1151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根据视新投资合伙协议、合伙人访谈、发行人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视新投资除投资发行人外未进行其他任何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暂行办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视新投资合伙人如下:

序号姓名合伙人类型在公司担任职务认缴出资额(元)持有合伙份额(%)
1凌斌普通合伙人董事长4,519,92816.99
2凌辉珍有限合伙人行政中心经理7,707,55128.97
3张斌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3,690,10613.87
4马光有限合伙人营销处专员1,626,1526.11
5陈寿珍有限合伙人原业管处专员,2021年退休1,468,6875.52
6马良寿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1,466,2155.51
7廖福建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468,6875.52
8林睿有限合伙人皓丽智能经理569,5672.14
9朱德钟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专员506,4461.90
10王小英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专员493,9031.86
11吴加烈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530,9372.00
12蔡永富有限合伙人人力资源处经理404,1811.52

5-2-38

13胡锋有限合伙人康冠智能副总经理392,7141.48
14王斌有限合伙人业管处经理368,5361.39
15凌伟勋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353,6581.33
16林奇著有限合伙人生产处经理375,0871.41
17林佳军有限合伙人业管处专员21,4290.08
18杨秀芬有限合伙人原生产处专员,2019年离职14,2860.05
19岑朝瑾有限合伙人其父亲岑建文原为业管处专员,2021年2月去世,继承其合伙份额21,4290.08
20卓建国有限合伙人生产处主管13,6360.05
21宋显宜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主管13,6360.05
22林奇谋有限合伙人资材处主管13,6360.05
23张友楠有限合伙人资材处经理35,7140.13
24张吉有限合伙人营销处经理35,7140.13
25张志清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2,7270.09
26刘文庆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2,7270.09
27姚世烨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22,7270.09
28杨猛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2,7270.09
29肖伟华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2,7270.09
30李磊有限合伙人康冠医疗经理22,7270.09
31区剑峰有限合伙人惠州康冠经理22,7270.09
32林志峰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副总经理58,4410.22
33陈帅有限合伙人研发处经理22,2150.08
34徐莉平有限合伙人康冠智能经理22,2150.08
35曾剑锋有限合伙人康冠智能经理22,2150.08
36廖明章有限合伙人皓丽智能经理22,2150.08
37李天菊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22,2150.08

5-2-39

38胡建国有限合伙人财务处经理22,2150.08
39罗迪有限合伙人原财务处专员,2019年离职22,2150.08
40康韬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5,7140.06
41李旭东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5,7140.06
42尚钰斌有限合伙人惠州康冠经理15,7140.06
43杨漾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经理15,7140.06
44舒敏有限合伙人营销处主管15,7140.06
45谢圆芳有限合伙人资材处主管6,2850.02
46周杰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6,2850.02
47任杰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主管6,2850.02
48全治军有限合伙人研发处专员9,4280.04
49张国艳有限合伙人康冠商用专员9,4280.04
合计26,601,151100.00

视新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现任、离职、退休员工以及已故员工子女。

视新投资除投资于发行人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该持股平台合法设立和存续。

(三)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及出资方式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系康冠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康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凌斌、凌峰、李宇彬、至远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视界投资系以其各自在康冠有限所持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根据大华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81号),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的股本合计36,000.00万元,资本公积金560,269,569.90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所述)

信达认为,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发起人将康冠有限净资产折股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5-2-40

(四)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转移

发行人系由康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康冠有限的专利、商标等权属证书的权利人均已变更为发行人。(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所述)信达认为,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权属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人,发行人合法拥有该等资产。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凌斌直接持有发行人30.7870%的股份,报告期内,凌斌一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凌斌及其配偶王曦分别持有至远投资50%的股权,王曦担任至远投资执行董事,至远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30.4851%股份;凌斌持有视清投资16.4127%的合伙份额、视野投资16.0338%的合伙份额、视新投资16.9915%的合伙份额、视界投资11.9966%的合伙份额,并担任上述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视界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24.6177%股份)。因此,凌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凌斌及其配偶王曦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为85.89%。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凌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凌斌、王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充分、结论准确,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凌斌110,833,054.0030.7870
2至远投资109,746,292.0030.4851

5-2-41

3李宇彬27,137,643.007.5382
4凌峰23,659,438.006.5721
5视界投资29,970,614.008.3252
6视野投资19,560,786.005.4336
7视新投资19,527,687.005.4244
8视清投资19,564,486.005.4346
合计360,000,000.00100.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康冠有限的股本演变

1、1995年9月,公司设立

1995年9月9日,凌斌、李宇彬共同签订了《深圳市康冠电脑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凌斌以货币出资80万元,李宇彬以货币出资20万元共同成立康冠有限。1995年9月13日,深圳市民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深民审所验字[1995]793号)载明,截至1995年9月12日,康冠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1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康冠有限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80.0080.00
2李宇彬20.0020.00
合计100.00100.00

2、1999年3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1999年1月30日,康冠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凌斌增资至900万元(增资820万元),分别为货币资金430万元、实物出资47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以下述评估的不动产出资;股东李宇彬增资至100万元(增资8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

上述出资履行的评估和验资程序如下:

5-2-42

1999年1月15日,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房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敬会资评报字(1999)第021号),于评估基准日1998年12月20日评估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房产公允价格为477.96万元。

1999年1月28日,深圳市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敬会验资报字(1999)031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1999年1月26日,康冠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凌斌投入货币资金为350万元,实物出资为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房产(作价477.96万元),连同原投入资本80万元,共计907.96万元,其中作为实收资本900万元;李宇彬投入货币资金为24.9万元;实物出资为20116只彩色显示管(作价665,280元),连同原投入资本20万元,共计111.428万元,其中作为实收资本1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900.0090.00
2李宇彬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上述用于出资的不动产未过户到康冠有限名下。李宇彬用于出资的20116只彩色显示管未履行评估程序。

2015年11月,经股东会同意,李宇彬以现金方式再向公司投入665,280元,以规范李宇彬对公司的前述实物出资,该投资款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6月,经股东会同意,鉴于公司股东凌斌1999年以房产向公司出资(已交付给公司使用),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至公司名下;北京市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330号),该房产评估价值为25,056,900元。据此,由凌斌以现金25,056,900元置换该实物(房产)出资。

3、2006年6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6年6月2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注册资本2000万元。凌斌以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李宇彬

5-2-43

以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

2006年6月7日,深圳市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中正华道验字(2006)第038号)载明,截至2006年6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冠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凌斌1,800.0090.00
2李宇彬200.0010.00
合计2000.00100.00

4、2006年7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6年7月3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注册资本3000万元。凌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李宇彬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

2006年7月5日,深圳市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中正华道验字(2006)第047号)载明,截至2006年7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冠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凌斌2,700.0090.00
2李宇彬300.0010.00
合计3000.00100.00

5、2015年11月,出资方式变更和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11月2日,康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公司股东李宇彬曾以1998年12月购买的20116只彩色显示管向公司的出资,作价665,280元。经股东讨论,同意李宇彬再向公司投入665,280元,以规范李宇彬对公司的前述实物出资,该投资款全部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11月12日,李宇彬向康冠有限支付了上述665,280元款项,用于规范前述实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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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6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凌斌将其持有的1213.2184万元股权份额按1213.218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至远投资,将其持有的261.5493万元股权份额按261.54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凌峰,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等。各方据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冠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凌斌1,225.232340.8411
2至远投资1,213.218440.4406
3李宇彬300.000010.0000
4凌峰261.54938.7183
合计3000.0000100.0000

6、2015年12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5年12月8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视界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向公司增资。视界投资出资40,826,782.00元持有康冠有限

331.3178万元股权份额,占公司股权比例8.3252%;视野投资出资26,646,239.00持有康冠有限216.2397万元股权份额,占公司股权比例5.4336%;视新投资出资26,601,151.00元持有康冠有限215.8738万元股权份额,占公司股权比例5.4244%;视清投资出资26,651,280.00元,持有康冠有限216.2806万元股权份额,占公司股权比例5.4346%;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等。

2016年6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465号)。经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6月27日,康冠有限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12,072.545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979.7119万元,资本公积11,092.8333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冠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凌斌1,225.232330.787
2至远投资1,213.218430.4851
3李宇彬300.0000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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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凌峰261.54936.5721
5视界投资331.31788.3252
6视野投资216.23975.4336
7视新投资215.87385.4244
8视清投资216.28065.4346
合计3,979.7119100.0000

7、2016年6月,出资方式变更

2016年6月3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凌斌进行出资方式变更,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等,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凌斌1999年以房产向公司出资(已交付给公司使用),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至公司名下。北京市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330号),该房产评估价值为25,056,900元。据此,由凌斌以现金25,056,900元置换该实物(房产)出资。2016年7月5日,凌斌向发行人支付了上述出资款。

8、2019年7月,股份公司的设立

2019年7月,康冠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五、发行人的设立”。

2019年8月6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凌斌、凌峰、李宇彬申领了《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备案表》,本次股改中转增股本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延缓至2023年缴纳。发起人视界投资、视新投资、视野投资、视清投资的合伙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合伙企业履行了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凌斌110,833,054.0030.7870
2至远投资109,746,292.0030.4851
3李宇彬27,137,643.007.5382
4凌峰23,659,438.006.5721
5视界投资29,970,614.008.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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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视野投资19,560,786.005.4336
7视新投资19,527,687.005.4244
8视清投资19,564,486.005.4346
合计360,000,000.00100.00

(三)发行人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主要股东的访谈记录,并经信达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以委托、代理、信托或其他方式替其他个人或单位持有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股东委托其他股东代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前身康冠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股份)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康冠有限实物出资的瑕疵已通过原股东现金置换的方式整改,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其前身康冠有限的历次股权(股份)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均未设置任何质押权及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所持股份无被查封、冻结的情况。

九、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智能穿戴设备、PC盒子、电脑一体机、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显示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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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发行人经营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取得日期有效期
1发行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895152019年7月17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2发行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44039626752019年9月17日福中海关核发长期
3惠州康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7922992020年4月28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4康冠智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03160KB22016年11月21日深圳海关核发长期
5康冠智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5972842016年7月15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6康冠商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0512512017年8月10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7康冠商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530658252017年8月10日深圳海关核发长期
8皓丽智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884242019年5月13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9皓丽智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4403169BHN2018年12月25日福中海关核发长期
10康冠医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9857022020年11月25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长期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发行人境外设有子公司香港康冠、香港医疗、香港商用、波兰康冠、韩国康冠。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除设立上述企业外,发行人未在其他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从事经营活动。香港康冠、香港医疗、香港商用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九)发行人的子公司”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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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康冠有限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501129号),同意发行人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投资总金额129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生、销售”。

根据公司说明及香港中伦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康冠报告期内从事显示器、电视机、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技术开发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公司当前开展的业务(同战略物品相关的除外)根据香港法律无需申请额外的牌照或许可证。

2、2012年9月6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康冠商用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深境外投资证第4403201200457号),同意康冠商用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商用,投资总金额3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液晶显示器、安防显示产品、电视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根据公司说明及香港中伦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商用告期内从事液晶显示器、安防显示产品、电视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当前开展的业务(同战略物品相关的除外)根据香港法律无需申请额外的牌照或许可证。

3、2016年9月9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康冠医疗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601000号),同意康冠医疗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冠医疗设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医疗”),投资总金额1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一类医疗器械的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及相关信息咨询;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

根据公司说明及香港中伦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医疗报告期内从事医疗器械设计、生产、销售及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生产、贸易业务,公司当前开展的业务(同战略物品相关的除外)根据香港法律无需申请额外的牌照或许可证。

5-2-49

4、2020年6月2日,香港康冠在波兰设立子公司波兰康冠;2020年12月22日,香港康冠在韩国设立子公司韩国康冠,根据发行人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波兰康冠、韩国康冠尚未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智能穿戴设备、PC盒子、电脑一体机、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一直主要从事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2019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9%、99.19%、98.98%。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七)发行人持续经营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导致发行人终止的情形。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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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主营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经信达律师核查,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凌斌,实际控制人为凌斌、王曦。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名称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至远投资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共同控制的企业参见《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发起人及其出资”
视界投资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视清投资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视野投资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视新投资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上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

序号姓名基本情况
1李宇彬参见《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发起人及其出资”
2凌峰参见《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发起人及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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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
1凌斌董事长
2李宇彬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陈茂华董事、副总经理
4廖科华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杨健君独立董事
6曾凡跃独立董事
7黄绍彬独立董事
8张辉林监事会主席
9郑谋监事
10江微监事
11凌峰副总经理
12张斌副总经理
13孙建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吴远财务总监

注: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本节(一)关联方1-4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深圳市绿野仙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斌的妹妹、李宇彬的妻子凌霄持股100%
2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凡跃担任独立董事
3深圳市碧钰珠宝有限公司监事郑谋的配偶王晓娟及女儿郑若彤持股100%,郑若彤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4陆丰市锦江石油气有限公司监事郑谋持股26.7%
5深圳市福田区中港国际珠宝交易中心碧珏翡翠珠宝行监事郑谋配偶王晓娟担任负责人
6深圳易达必思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张辉林的妹妹张瑞英及其配偶顾文旋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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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任执行董事、经理
7深圳市贝乐时尚实业有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配偶陈春雅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
8东莞市煌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姐姐张梅芳及其配偶冯志勇合计持股100%,冯志勇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9深圳市耀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姐姐张梅芳及其配偶冯志勇合计持股100%,张梅芳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0深圳市铭梦耀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姐姐张梅芳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1深圳市科华通光电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弟弟张越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2惠州市科华通电子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弟弟张越持股62%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3FIRROC LIMITED.(塞舌尔)高管凌峰持股100%
14FIRROC PTE.LTD.(新加坡)高管凌峰担任董事,FIRROC LIMITED.(塞舌尔)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5深圳市喵小白文化有限公司高管孙建华的弟弟孙攀和父亲孙君正合计持股100%,弟弟孙攀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16宿迁市金源米业有限公司高管吴远的父亲吴良臣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7深圳市康特高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因2002年未办理年检,于2004年吊销。该企业目前尚未注销。)实际控制人凌斌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18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黄绍彬担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杭州杭派精品服装市场分场楠熙服装店监事江微的弟媳侯茂玲投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6、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九)发行人的子公司”)。

7、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变动原因
1深圳市国兰仕实业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参股企业(发行人持股50%),凌斌担任董事2019年12月17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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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路上物流有限公司曾为董事总经理李宇彬亲属李宇进、邓卫华控制/参股的企业2020年7月24日对外转让股权
3KTC COMPUTER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康冠电脑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曾为凌峰、凌霄控股的企业2019年已告解散
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凡跃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月离任
5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凡跃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月离任
6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凡跃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2月离任
7深圳市雅华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高管张斌的妹妹张梅芳、妹夫冯志勇持股90%,冯志勇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3月7日注销
8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茶探先生茶饮店曾为高管孙建华配偶的弟弟凌蛰龙控制的经营主体2018年12月11日注销
9深圳市玄达实业有限公司曾为高管孙建华配偶的母亲岑影华控股的企业;实控人凌斌担任董事的企业2020年9月17日注销
10深圳市华景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曾为高管张斌的弟弟张越参股的企业2020年12月2日对外转让股权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相关协议/订单等资料,发行人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凌斌销售产品15.170.00%0.840.00%1.580.00%
凌霄销售产品1.440.00%8.610.00%-0.00%
深圳市绿野仙踪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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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090.00%--
深圳市路上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产品--0.210.00%--
合计16.610.00%10.750.00%5.0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情况,销售金额分别为5.00万元、

10.58万元和16.61万元,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允性。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东莞市煌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140.100.02%150.990.03%381.400.06%
深圳市路上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3.700.00%100.580.02%17.150.00%
宿迁市金源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大米--19.500.00%--
合计143.800.02%271.070.05%398.540.0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东莞市煌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螺钉等辅助材料的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381.40万元、150.99万元和140.10万元,采购金额及占比较小,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深圳市路上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情形,金额分别为17.15万元、100.58万元和3.70万元,占比较小,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允性。2019年度,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宿迁市金源米业有限公司采购大米作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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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的情况,采购金额为19.50万元,采购金额及占比较小,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允性。

3、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30.0072.00
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工具租赁9.0027.007.00
合计9.0057.0079.00

2017年4月,公司子公司皓丽智能与关联方至远投资签订《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约定至远投资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B座2501出租给皓丽智能作为办公使用。2019年5月到期后,双方未再发生租赁业务。双方租赁定价参考了附近类似的单位租金,该交易遵循了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报告期内,公司和关联方至远投资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间公司有权使用其交通工具,上述租赁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接受股东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元)担保主债权期间(起始日)担保主债权期间(到期日)接受担保主体
1凌斌、李宇彬75,000,000.002015/12/102020/12/31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2凌斌、李宇彬75,000,000.002015/12/102020/12/31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3凌斌、李宇彬72,000,000.002015/12/102020/12/31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4凌斌、王曦、李宇彬、凌霄600,000,000.002017/6/122020/6/12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5凌斌、李宇彬、凌霄、凌峰415,000,000.002017/7/122020/7/12中国银行布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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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凌斌、李宇彬、凌霄、凌峰300,000,000.002017/10/12022/12/31工商银行布吉支行
7凌斌、李宇彬100,000,000.002017/12/82019/12/7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8凌斌、李宇彬、凌峰、凌霄300,000,000.002018/9/72020/8/8交通银行布吉支行
9凌斌、李宇彬、凌霄、凌峰150,000,000.002018/10/262019/10/25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0凌斌、李宇彬、凌霄、凌峰140,000,000.002018/11/52019/10/19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1凌斌、李宇彬200,000,000.002018/12/72019/12/6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2凌斌、李宇彬、凌霄、凌峰250,000,000.002018/12/102019/11/16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13凌斌、李宇彬、凌峰、凌霄400,000,000.002019/1/232020/1/22招行银行深圳分行
14凌斌、凌霄100,000,000.002019/3/52020/3/4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15凌斌570,000,000.002019/7/82022/7/8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16凌斌72,000,000.002019/10/12021/3/31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17凌斌300,000,000.002019/11/52022/12/31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18凌斌500,000,000.002019/12/172020/12/16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9凌斌500,000,000.002019/12/172021/12/28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20凌斌400,000,000.002020/3/62021/3/5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1凌斌120,000,000.002020/3/272021/3/25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22凌斌、凌霄60,000,000.002020/4/102021/4/9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23凌斌50,000,000.002020/7/282021/7/27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24凌斌400,000,000.002020/11/252021/11/13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25凌斌300,000,000.002020/12/82022/11/6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关联借款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年度期初余额拆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余额
凌斌2018年度10,000.002,000.0012,000.00-

5-2-57

关联方年度期初余额拆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余额
凌峰2018年度-6,000.006,000.00-
至远投资2018年度5,000.00-5,000.00-
合计15,000.008,000.0023,000.00-

2018年度,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凌斌、凌峰以及至远投资借入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使用,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与上述关联方结算资金拆借利息,合计产生利息支出405.43万元。

截至2018年末,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款已清理完毕,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5、偿还股权转让款

2009年9月17日,康冠商用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凌斌将其持有康冠商用51%的股权转让给康冠有限,凌斌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转让金额为1,530.00万元;2009年9月17日,商城众网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凌斌将其持有的商城众网51%的股权转让给康冠有限,凌斌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转让金额为51.00万元;2019年7月3日,康冠有限归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共计1,581.00万元。

由于上述应付股权转让款自产生至偿还时间较长,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对上述股权转让款计提了利息费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确认财务费用77.47万元和39.38万元,将股东凌斌豁免的上述应付利息计入资本公积。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孙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以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1

5-2-5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以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或确认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依法回避了表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发行人章程及内部规定确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等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具体包括:

1、回避制度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2)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并在表决票上作出明确标识。

(3)召集人应当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5-2-59

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召集人的,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决议;

(4)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主动申请回避;

(5)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6)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关联股东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有权请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回避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与现场董事、监事及相关股东等会商讨论并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

2、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符合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审议后予以公告。

3、董事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董事会有权决定如下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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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3)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首先由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规定之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还对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概念、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规定已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相关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

“1、不利用本人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

5-2-61

实体遵守上述1-4项承诺。

6、如因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事宜所作出的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六)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股份、合伙份额,在其他企业任职)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凡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

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1-3项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5-2-62

在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七)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的披露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已对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对其主要关联方及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证号权利人地址面积(平方米)性质使用权期限权利限制
1粤(2021)深圳不动产权第0108008号、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08089、0108090、0108091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70850号、第0270836号、第0270844号、第0007397号、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69号、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63号发行人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61,636.63工业用地2003年6月16日至2053年6月15日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二)房屋所有权
2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287号、5018344号、5012285号、5017015号、5012286号、5017320号、5017020号、5012283惠州康冠惠州市惠南高新科204,091.9工业用地至2061年6月16日

5-2-63

号、5018343号、5012284号、5012282号、5012290号、5012287号、5012288号、5012289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2号、5030330号、5030321号、5030329号、5030340号、5030333号、5030339号、5030338号、5030337号、5030336号、5030335号、5030334号、5030331号;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5022743号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

注:根据出让合同约定,上述第1项土地为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仅收取工业基准地价的25%,项目产品必须是所申报高新技术项目为主要产品,否则政府将收回土地;土地如转让需按照转让时的市场地价标准补交差价。

注:根据出让合同约定,上述第2项土地主体建筑物总面积不小于285,728.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4,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投资强度不低于8亿元(每平米投资强度不低于3872元)。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完备权属证书或证明、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除已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土地对外出租、抵押冻结等受限情形。

(二)房屋所有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产权证书,以及2021年6月8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出具《不动产登记结果》,2021年5月2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查询表》的档案查询记录,截至查档日,发行人房屋所有权和抵押情况如下:

序号证号权利人地址/名称面积(平方米)用途抵押权利人
1粤(2021)深圳不动产权第0108008号发行人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号楼1019,824.49厂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69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号楼30111,385.78厂房
3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7397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号楼40111,385.78厂房
4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63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3号楼5,710.04单身宿舍

5-2-64

5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08089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4号楼3,741.64宿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6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08090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5号楼4,826.9宿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7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08091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6号楼3893.28宿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8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70850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号楼20111,376.74厂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70836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号楼50111,385.78厂房
10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70844号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2号楼4,699.08食堂
11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287号惠州康冠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厂房23,069.421#厂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344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2#厂房28,994.99厂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3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5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3#厂房29,022.44厂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14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015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4#厂房29,254.07厂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6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5#厂房23,235.91厂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320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阅览室、1#宿舍2,896.06阅览室、宿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020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2#宿舍4,258.97宿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粤(2017)惠州市不惠州市惠南高新科3,826.66宿舍北京银行股份

5-2-65

动产权第5012283号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3#宿舍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343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食堂9,815.37食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4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4#宿舍7,524.56宿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1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2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5#宿舍7,524.56宿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2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90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6#厂房29,731.84厂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7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7#厂房29,917.66厂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4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8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8#厂房29,898.01厂房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5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9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9#厂房23,576.47厂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6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2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1层01号7,027.35厂房
27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0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2层01号8,933.68厂房
28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21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3层01号9,009.36厂房
29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29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9,009.36厂房

5-2-66

号10#厂房4层01号
30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40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5层01号2,669.10厂房
31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3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6层01号2,674.42厂房
32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9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7层01号2,674.42厂房
33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8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8层01号2,674.42厂房
34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7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9层01号2,674.42厂房
35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6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10层01号2,674.42厂房
36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5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11层01号2,674.42厂房
37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4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12层01号2,674.42厂房
38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0331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10#厂房B1层01号7,474.19厂房
39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2743号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25,255.03厂房

5-2-67

号10A栋厂房

上述第1-10号房屋所有权对应上述第1项土地使用权;上述第11-39号房屋所有权对应上述第2项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房产已取得完备权属证书或证明、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抵押情形。

(三)注册商标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并经信达律师查询商标档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参见《附件一:发行人注册商标》。

根据经销商协议、商标授权协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将其持有的第9类:“皓丽”(注册号14488755号)、“Horion”(注册号25636167号)商标授权给皓丽智能及其指定的经销商使用。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止。

信达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境内商标。

(四)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315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

信达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282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信达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软件著作权。

(六)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机芯板生产线、模组生产线、成品生产线、研发及检测设备、汽车等。发行人通过采购、租赁等方式取得前述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

5-2-68

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在上述设备上设置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七)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和使用他人物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租赁如下:

序号承租主体公司(全称)出租主体公司(全称)物业地址合同约定租期面积(平方米)用途
1发行人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呈祥花园一期、星河银湖谷花园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1,767.54员工宿舍
2呈祥花园一期、星河银湖谷花园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1,050.92员工宿舍
3呈祥花园一期2019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1,884.12员工宿舍
4呈祥花园一期2020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372.48员工宿舍
5康冠商用呈祥花园一期、星河银湖谷花园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1,841.26员工宿舍
6呈祥花园一期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396.94员工宿舍
7康冠智能呈祥花园一期、星河银湖谷花园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560.88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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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皓丽智能呈祥花园一期、星河银湖谷花园2020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518.41员工宿舍

根据发行人说明,上述租赁房产系龙岗区人才住房配租,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未能取得。发行人上述房产的用途为员工宿舍,如上述房屋因任何原因终止租赁,发行人能及时找到可租赁的替代房产。综上,信达律师认为,上述租赁房产未能取得房产权属证明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较小。

根据香港律师意见,发行人子公司香港康冠租有以下两处物业:

序号地址业主租期租金
1沙田火炭坳背湾26-28号富腾工业中心1楼7室之11号单位嘉烽有限公司(Regent Pond Limited)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每月港币6,150元
2沙田火炭坳背湾26-28号富腾工业中心1楼7室之12号单位2019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每月港币5,650元

根据香港律师意见,在上述物业限定用途内,两份租约不违反香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发行人的子公司

1、皓丽智能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皓丽智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皓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MQLC0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7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二层E区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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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项目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电视机软硬件、监视器、多功能触摸一体机、广告机、液晶显示器件等显示终端产品及附属配件产品的保修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软件产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转口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电视机软硬件、监视器、多功能触摸一体机、广告机、液晶显示器件等显示终端产品,视频信号、音频信号收集、运算、处理、转换及通讯、传输的设备软硬件及附属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增值电信业务。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1)2016年10月,皓丽智能设立

2016年10月24日,康冠有限签署《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任职书等,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设立申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皓丽智能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500100
合计500100

(2)2018年7月,皓丽智能第一次增资

2018年7月,皓丽智能唯一股东康冠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皓丽智能增资至2000万元,本次增资由康冠有限全部认缴,并据此同步修改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皓丽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2,000100
合计2,000100

2、康冠智能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康冠智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410202D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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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年1月15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二层C区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显示终端产品嵌入式软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与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网络工程。许可经营项目是: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展览服务。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1)2015年1月,康冠智能设立

2014年11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4]第82651200号),同意拟设立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8日,康冠商用、德亚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公司章程,设立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深圳中正银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正银合验字[2015]第003号),验证截至2015年1月12日止,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1500万元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康冠智能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商用1,050.0070
2德亚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450.0030
合计1,500.00100

(2)2016年1月,康冠智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康冠智能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康冠商用以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德亚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康冠智能30%的股权。康冠商用与德亚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据此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康冠智能据此修改了公司章程。2016年1月6日,康冠智能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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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商用1,500.00100
合计1,500.00100

(3)2016年6月,康冠智能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6月,康冠智能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康冠有限以1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康冠商用持有的康冠智能100%股权。康冠商用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康冠智能据此修改了公司章程。2016年6月30日,康冠智能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1,500.00100
合计1,500.00100

3、商城众网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商城众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商城众网软件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3985913E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道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7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二层D区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游戏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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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8月,商城众网设立

2009年7月22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9)第2219911号,核准“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注册(2014年12月17日更名为深圳市商城众网软件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7日,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凌斌、李宇彬共同签订了《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2009年7月30日,深圳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正华道验字[2009]第119号)载明,截至2009年7月27日,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1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2009年8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公司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90.0090
2李宇彬10.0010
合计100.00100

(2)2009年9月,商城众网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17日,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凌斌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凌斌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商城众网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39.0039
2李宇彬10.0010
3康冠有限51.0051
合计100.00100

2014年12月17日,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深圳市康冠软件有限公司更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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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城众网软件有限公司。

(3)2016年6月,商城众网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6月24日,商城众网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凌斌将其持有商城众网39%的股权按3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股东李宇彬将其持有商城众网10%的股权按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同日,凌斌、李宇彬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商城众网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100.00100
合计100.00100

4、康冠商用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康冠商用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0640XY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科华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一层B区和第三、四层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转口贸易;设备仪器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电子白板机、触控一体机、液晶拼接墙、电视拼接墙、网络广告机、楼宇广告机、多媒体互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监视器、摄像机、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板、硬盘录像机、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产销。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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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9月,康冠商用设立

2003年9月19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深圳市名称预核字2003第433593号[龙岗]),核准“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准注册(2013年1月更名为康冠商用)。2003年10月10日,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凌斌、李宇彬共同签订了《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12月2日,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诚信验字[2003]第039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03年12月2日,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900.0090
2李宇彬100.0010
合计1,000.00100

(2)2004年8月,康冠商用第一次增资

2004年7月13日,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万元,原有股东同比例增资。2004年8月18日,公司股东

签署新公司章程。

2004年8月12日,深圳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深岳华验字[2004]第395号),验证截至2004年8月11日止,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1,800.0090
2李宇彬2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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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00.00100

(3)2004年12月,康冠商用第二次增资

2004年11月11日,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3000万元,原有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股东签署新公司章程。

2004年11月24日,深圳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深岳华验字[2004]第593号),验证截至2004年11月22日止,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2,700.0090
2李宇彬300.0010
合计3,000.00100

(4)2009年9月,康冠商用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7月,深圳市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7日,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凌斌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15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同日,凌斌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1,170.0039
2李宇彬300.0010
3康冠有限1,530.0051
合计3,000.00100

(5)2016年1月,康冠商用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1月,深圳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康冠商用。

2016年1月28日,康冠商用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凌斌将其持有的康冠商用39%的股权按1,1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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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宇彬将其持有的康冠商用10%的股权按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同日,凌斌、李宇彬与康冠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3,000.00100
合计3,000.00100

(6)2017年8月,康冠商用第三次增资

2017年7月27日,康冠商用股东做出决定,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5100万元,由原股东增资。同日,公司股东签署新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商用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5,100.00100
合计5,100.00100

5、康冠医疗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康冠医疗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861399N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斌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5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二层G区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及相关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
股东发行人持股51%,张斌持股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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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康冠医疗设立

2015年9月2日,为从事医疗显示设备相关业务,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与员工张斌共同投资设立康冠医疗,并任命张斌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执行该类业务。2015年9月7日,股东张斌、康冠有限共同签订了《深圳市康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成立康冠医疗。2015年9月15日,康冠医疗获准注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康冠医疗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1,020.0051
2张斌980.0049
合计2,000.00100

6、惠州康冠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惠州康冠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6643726M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斌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公司住所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
主营业务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ID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开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设备、仪器租赁,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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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公司设立

2010年12月1日,股东康冠有限签订了《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出资成立惠州康冠。2010年12月10日,深圳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正华道验字[2010]第236号)载明,截至2010年12月8日,惠州康冠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惠州康冠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2)2015年2月,惠州康冠第一次增资

2015年2月2日,惠州康冠股东康冠有限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康冠有限、凌斌、李宇彬认缴。2015年2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凌斌176.008.00
2李宇彬22.001.00
3康冠有限2002.0091.00
合计2200100

(3)2017年6月,惠州康冠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13日,惠州康冠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凌斌将其持有的8%的股权(176万元)以4,654,700.22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同意公司股东李宇彬将其持有的2%的股权(22万元)以586,837.53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冠有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股东康冠有限签署了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2,2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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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200.00100.00

(4)2019年12月,惠州康冠第二次增资

2019年12月20日,惠州康冠股东康冠有限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康冠有限认缴。同日,股东康冠有限签署了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康冠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7、皓丽软件

根据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信达律师核查,皓丽软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皓丽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2T43E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斌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二层F区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嵌入式软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与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集成电路、智能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维护、测试服务;信息咨询、网络工程;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及技术服务外包。
股东发行人持股100%

(1)2020年8月,皓丽软件设立

2020年7月30日,股东康冠有限签订了《深圳市皓丽软件有限公司章程》,出资成立皓丽软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公司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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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康冠有限1,500.00100.00
合计1,500.00100.00

8、香港康冠

根据香港律师意见,香港康冠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 KONG KANGGUAN 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编号2292602
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董事凌霄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5日
公司住所香港沙田火炭坳背湾街26-28号富腾工业中心1楼07室11单元
主营业务该公司主要从事显示器、电视机、计算机、电子元器件技术开发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根据公司说明和香港律师意见,该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港元)出资比例(%)
发行人1,000100.00
合计1,000100.00

9、香港商用

根据香港律师意见,香港商用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康冠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TC TECHNOLOGY (HONGKONG) CO., LIMITED
公司编号1789875
注册资本30万美元
董事凌斌、廖科华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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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荃湾沙咀路362号财富商业大厦1811
主营业务液晶显示器、安防显示产品、电视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根据公司说明和香港律师意见,该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美元)出资比例(%)
康冠商用30.00100.00
合计30.00100.00

10、香港医疗根据香港律师意见,香港医疗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康冠医疗设备(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TC MEDICAL SOLUTIONS (HK) LIMITED
公司编号2431866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董事张斌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7日
公司住所FLAT/RM 1811,18/F,FORTURE COMMERCIAL BUILDING,362 SHA TSUI ROAD,SUEN WAN,NT. 香港荃湾尖沙咀道362号全发商业大厦18楼1811室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设计、生产、销售业务及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生产、贸易

根据公司说明,该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美元)出资比例(%)
康冠医疗10.00100.00
合计10.00100.00

11、波兰康冠

根据发行人说明,波兰康冠注册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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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欧洲KTC科技有限公司
波兰名称KTC TECHNOLOGY EUROPE SP??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
公司编号7010985030
注册资本5,000波兰兹罗提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公司住所kraj POLSKA, woj. MAZOWIECKIE, powiat WARSZAWA, gmina WARSZAWA, miejsc. WARSZAWA

该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香港康冠5000波兰兹罗提100.00
合计5000波兰兹罗提100.00

12、韩国康冠

根据发行人说明,韩国康冠注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韩国KTC科技有限公司
韩国名称?? ???? ????? ????
注册资本1亿元韩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公司住所韩国首尔钟路区世宗大路23街47,601-108号

该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香港康冠1亿元韩币100.00
合计1亿元韩币100.0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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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授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等)如下:

1、销售合同

发行人与部分客户之间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前述协议一般仅对销售商品的货款结算、交货方式、品质责任、收货退货、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与客户之间的具体交易数量均以订单/协议的形式约定;发行人与部分客户未签署框架合同,仅以订单/协议的方式约定具体交易内容。公司重大销售框架合同(发行人2020年前十大客户在履行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签约主体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标的交易金额有效期履行情况适用法律
1SMART Technologies (CHINA)Co.,Ltd.,2018年8月1日供应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无固定期限正在履行中国
2Promethean Limited2019年1月4日产品制造和供应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36个月正在履行香港
3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30日集采销售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中国
4仁宝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仁宝光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仁宝视讯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15年6月18日采购合同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无固定期限正在履行无约定
5LG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2020年1月17日代加工基础合同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20.1.1-2020.12.31,如无书面终止,自动续期正在履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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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LG International (S’PORE) PTE. Ltd.2018年3月26日液晶模组与液晶电视销售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自签署之日起1年,期满自动续约1年正在履行新加坡
6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5日物料采购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国
7SARL BOMARE COMPANY--合伙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合同签署起5年正在履行阿尔及利亚

注:客户与发行人同时执行多个框架合同的,抽查其中一份。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主要客户Entekhab InvestmentDevelopment Group,Entekhab Industrial Group(伊朗)、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未与发行人签订有效框架合同,发行人与上述客户现以订单/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2、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前述协议一般仅对采购商品的货款结算、交货方式、品质责任、收货退货、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交易数量、规格等以订单约定;发行人与部分供应商未签署框架合同,仅以订单的方式约定具体交易内容。发行人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发行人2020年度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标的交易金额有效期履行 情况适用法律
1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20年6月产品买卖基本合同显示器件相关产品以订单为准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到期未书面终止自动续约正在履行中国
2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采购协议书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无固定期限正在履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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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朗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9日采购协议书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无固定期限正在履行中国
4欣泰亚洲有限公司2020年5月26日产品买卖基本合同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到期未书面终止自动续约正在履行中国
5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2018年3月12日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18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到期未提出终止,自动顺延一年正在履行中国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主要供应商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HKC OVERSEASLIMITED惠科海外有限公司、工业富联未与发行人签订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的形式进行交易。

3、主要授信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履行的主要授信合同及对应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被授信主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担保情况
1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总额度3.1亿元2019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8日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康冠有限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1号厂房101(深房地字第6000381915号)作抵押。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总额度2亿元2019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11月5日,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宿舍和厂房: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4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5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7号提供抵押担保。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额度3亿元(发2020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62020年12月8日,凌斌发行人、康冠商用、惠州康冠签署《保证合同》,对本授信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康冠签署《抵押合同》,以宿舍和厂房:粤(2017)惠州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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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康冠商用、惠州康冠共用)动产权第5017015号、5017020号提供抵押担保。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总额度5亿元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28日惠州康冠、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惠州康冠签署《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6号(5号厂房)提供抵押担保。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总额度6000万元2020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9日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凌斌、凌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不动产: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3#宿舍)提供抵押担保,产权证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3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总额度4亿元(发行人、惠州康冠、康冠商用共用)2020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5日凌斌、发行人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3月5日,发行人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岗头新围仔村1楼201(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70850号)提供抵押担保。
7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总额度1亿元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5日惠州康冠、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康冠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惠州市惠南高新产业园广泰路38号8#厂房(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8号)为本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总额度2亿元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5日,惠州康冠、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康冠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惠州市惠南高新产业园广泰路38号1#厂房(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287号)为本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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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惠州康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7200万元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发行人、凌斌、李宇彬、凌峰、凌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2017年10月20日,惠州康冠已以厂房和食堂(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8344号、5018343号)抵押,并为本贷款提供担保。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总额度3亿元2020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2020年7月28日,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贷款担保。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总额度2亿元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康冠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惠州市惠南高新产业园广泰路38号1#宿舍5#宿舍(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7320、5012282号)为本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12康冠商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总额度1亿元2019年10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不动产: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4号、粤(2017)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12287号提供担保。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总额度2.6亿元2019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8日康冠有限、惠州康冠、凌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康冠有限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4/5/6号楼(深房地字第6000381581号不动产)抵押,为此贷款提供担保。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年8月3日,惠州康冠与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的康冠新型平板显示项目(三期)工程,合同价款118,188,000.00元。

5、保险合同

2020年12月1日,发行人签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保险单》,保险人向发行人、康冠商用、惠州康冠就电视机、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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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电子白板等平板显示产品提供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保险期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投保交易金额3000万美元,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50倍。

2021年5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保险单》,保险人向发行人就TV、SKD套件、MONITOR、平板电脑商品,在全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和全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提供保险服务。保单最高赔偿限额4500万美元,保单有效期为2021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3日。

6、发行人为全资子公司采购事项提供担保

2019年9月27日,发行人单方出具《信用担保》文件,就香港康冠向乐金显示(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面板等产品的交易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万美元。上述担保经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2020年7月1日,发行人、康冠香港与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发行人就香港康冠向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采购TV液晶显示面板产品的交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15亿元。上述担保经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5日,发行人、惠州康冠与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发行人就香港康冠向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采购TV液晶显示面板产品的交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15亿元。上述担保经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人重大合同的主体及其履行

在上述合同中,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重大合同均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名义签订。该等合同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上述适用境内法律的重大合同或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三)发行人的侵权之债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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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担保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部分所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因担保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五)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总额为9,192.10万元,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中央国库出口退税87,598,353.6895.30
ROKU, INC.保证金1,631,225.001.77
KEB HANA BANK往来款613,340.600.67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374,522.00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保证金353,300.470.38
合计90,570,741.7598.53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总额为888.76万元。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保证金等。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上述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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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

1、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自康冠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均未发生过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重大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的行为。

2、增资扩股

经核查,自康冠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康冠有限发生过四次增资扩股行为,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所述。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增资扩股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近期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计划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近期没有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以及报告期内的修改

2019年7月3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等事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设立”),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7月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董事会结构,依法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1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董事会结构,依法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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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章程制定或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系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制定,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手续。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对股份公司的设立、经营范围、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财务制度和利润分配、破产清算、分立和合并、信息披露、章程修改等内容作了全面的规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用于本次发行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合规性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及修改章程等内容作了全面的规定。该《公司章程(草案)》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正式生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已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并已履行法定程序,《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修改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已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并已履行法定程序,《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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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六、发行人的独立性”部分所述)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层级架构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为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发行人全体股东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2、董事会

董事会为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机构,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权管理等事宜;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且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

3、监事会

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督机构,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4、经营管理层

以总经理为主的经营管理层为发行人的执行机构,负责其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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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三会议事规则

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事规则,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规范运作

1、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规范运作

发行人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决议内容
12019.7.3创立大会暨 第一次股东大会《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22019.10.1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2020.6.10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42020.8.2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0.9.2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20.12.282020年第三次临时《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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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72021.3.2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82021.6.8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及规范运作

发行人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时间会议名称决议内容
12019.7.3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股份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等议案
22019.9.27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32019.12.18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等议案
42020.5.20第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52020.7.28第一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2020.8.5第一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72020.9.7第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82020.12.11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92021.3.8第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102021.5.18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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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及规范运作

发行人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决议内容
12019.7.3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9.9.27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2019.12.18第一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等议案
42020.5.20第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52020.8.5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62020.9.7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2021.3.8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82021.5.18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书面文件记录,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的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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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凌斌董事长至远投资监事主要股东,关联方
皓丽软件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
康冠商用董事长子公司
深圳市绿野仙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关联方
康冠医疗执行董事子公司
惠州康冠董事长子公司
香港商用董事子公司
李宇彬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惠州康冠董事子公司
廖科华董事、副总经理康冠商用董事、总经理子公司
香港商用董事子公司
陈茂华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康冠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
曾凡跃独立董事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黄绍彬独立董事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关联方
杨健君独立董事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师
中山市诺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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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谋股东监事深圳市碧钰珠宝有限公司监事
江微职工监事皓丽软件监事子公司
康冠智能监事子公司
凌峰副总经理惠州康冠董事子公司
康冠商用董事子公司
FIRROC PTE.LTD.(新加坡)董事关联方
FIRROC LIMITED.(塞舌尔)董事关联方
张斌副总经理香港医疗董事孙公司
康冠医疗总经理子公司
惠州康冠监事子公司
孙建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皓丽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
吴远财务总监波兰康冠董事孙公司
韩国康冠董事孙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发行人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发生的变化

1、董事变化情况

(1)2017年1月1日,康冠有限董事长为凌斌,董事为李宇彬,廖科华。

(2)2019年7月3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为凌斌、李宇彬、陈茂华、廖科华,独立董事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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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

(3)2020年6月10日,因董事陈茂华离任董事,经发行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公司董事会结构并选举黄绍彬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020年12月28日,经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董事会为7人(含三名独立董事),并选举杨健君担任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陈茂华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2、监事变化情况

(1)2018年1月1日,康冠有限监事为王曦、凌峰、凌霄。

(2)2019年3月7日,经康冠有限股东会决议,监事变更为吴博、江微、张辉林。

(3)2019年7月3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股东代表监事郑谋、张辉林;2019年6月,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江微(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1)2018年1月1日,康冠有限总经理为凌斌。

(2)2019年3月7日,康冠有限召开董事会,聘任李宇彬为总经理(原总经理凌斌离任)。

(3)2019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管包括总经理李宇彬,财务总监吴远,副总经理凌峰、陈茂华、张斌、孙建华,董事会秘书孙建华。

(4)2020年12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廖科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前述变化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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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制度

发行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独立董事确认,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享有的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表所示: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2018年5月1日之前为17% 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6% 2019年4月1日之后为13%
不动产租赁服务2018年5月1日之前为11% 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0% 2019年4月1日之后为9%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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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12.5%、15%、16.5%、25%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25%25%25%
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15%15%15%
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12.5%0
深圳市商城众网软件有限公司25%25%25%
深圳市康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5%15%15%
深圳市皓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5%15%25%
深圳市皓丽软件有限公司25%----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

1、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发行人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066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6-2018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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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9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321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康冠商用2016年11月2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3519,有效期为三年(2016-2018年)。2019年12月9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0941,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康冠医疗于2017年10月3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4202570,有效期为三年(2017-2019年)。2020年12月1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202755,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2015年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了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有关规定,康冠智能系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进行备案,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在2018年度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度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度康冠智能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中第六、(一)条规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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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资料进行备案,经认定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皓丽智能于2019年12月09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0423,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2021年)。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财政补贴收款凭证、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单笔5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的具体详见《附件四:财政补贴》。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真实、有效。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对上述财政补贴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情况

2021年1月4日,国家税务局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未发现发行人、康冠医疗、康冠智能、康冠商用、皓丽智能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未发现商城众网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未发现皓丽软件在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2021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涉税征信情况》,载明惠州康冠无欠缴税费记录,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办理税务登记,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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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形。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场地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核/备案情况如下:

1、发行人生产场地的环评情况和排污许可

2004年3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深圳市康冠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兴建工业厂房等的环境影响批复》(深龙环批[2004]71560号),同意康冠有限在布吉镇岗头村(地块编号G03102-0043)报建1栋工业厂房,建筑面积54678.18平方米;1栋综合楼,建筑面积4760.6平方米;1栋宿舍,建筑面积5171.8平方米。

2004年10月9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04]71776号),同意康冠有限在指定地块(编号G03102-0043)报建3栋宿舍,建筑面积11733.6平方米。

2005年9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05]72629号),同意康冠有限在龙岗区布吉镇岗头村五和大道北开办电脑显示器生产项目。

2006年3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06]700420号),同意康冠有限在龙岗区布吉镇岗头村五和大道北1号厂房1层A区2层B区建设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组装。

2013年8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13]700619号),同意康冠有限扩建申请,在龙岗区布吉镇岗头村五和大道北1号厂房1层A区2层B区从事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数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MTD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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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贴片、波峰焊、手工焊接、组装、检验、包装;(2)固晶、焊线、封胶、烘烤、剪切、检测、包装,经营面积为21201.23平方米。2020年6月8日,发行人提交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300192382487H001X),生产经营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1号楼第一层至五层。有效期为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

2、皓丽智能生产场地的环评情况

2016年12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同意深圳市皓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五和达到北康冠工业园1号楼1层C区厂房开办,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电视机软硬件、监视器、多功能触摸一体机、广告机、液晶显示器件、视频信号、音频信号收集、运算、处理、转换及通讯、传输的设备软硬件及附属配件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测试、组装、测试、包装,经营面积900平方米。

3、惠州康冠生产场地的环评情况和排污许可

2012年1月17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关于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LED平板显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仲环建[2012]13号),同意惠州康冠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南高新技术产业园6号地块投资建设LED平板显示项目。随后,惠州康冠各期项目分别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4、康冠商用生产场地的环评情况和排污许可

2003年11月5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深圳福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开办的批复》(深龙环批[2003]72737号),同意福比特科技(后更名为康冠商用)在龙岗区布吉镇坂田吉华路龙璧工业城14#厂房4层开办生产液晶显示器显示终端、电视机项目。

2012年12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12]701953号),同意康冠商用迁建及扩建申请,在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村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二层A区和第三层开办,从事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电子白板机、触控一体机、液晶拼接墙、电视拼接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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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机、楼宇广告机、多媒体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监视器、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手工焊锡、手工组装、检验、包装,经营面积16250平方米。污染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产。

2018年11月21日,康冠商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一层B区和第三、四层新建从事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等产品的生产。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告知性备案回执》(深龙环备[2018]700902号),同意上述项目备案。

2020年6月9日,康冠商用提交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30075760640XY001X),生产经营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一层B区和第三、四层。有效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8日。

5、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出具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函》,载明发行人及其控制股公司无环境保护相关行政处罚决定记录。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环保部门网站的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未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的劳动、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工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有员工5587人,无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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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社保2020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实缴人数(人)
养老保险55875528
失业保险55875528
工伤保险55875528
生育保险55875528
医疗保险55875528
公积金55875324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发行人已为绝大多数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上述社保及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的差异主要为:新员工入职未满一个月,当月社会保险或公积金已由其原任职公司缴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原因。就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康冠股份(含子公司,下同)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全部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障康冠股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2021年1月8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守法情况的复函》,载明发行人及康冠商用、康冠智能、皓丽智能、商城众网、康冠医疗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2021年1月20日,惠州仲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载明惠州康冠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劳动用工方面未出现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该局处罚的情况。2021年1月11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证明》,载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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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康冠商用、康冠智能、皓丽智能、商城众网、康冠医疗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未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该局处罚的记录。2021年1月13日,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出具《证明》,载明惠州康冠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局未发现存在社保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月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载明发行人及康冠商用、康冠智能、皓丽智能、商城众网、康冠医疗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况。2021年1月7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出具《证明》,载明惠州康冠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违法处罚记录。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虽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但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应承诺,该等不规范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备案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实施主体
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100,499.4750,000.00惠州康冠
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17,921.5910,000.00康冠商用
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91,047.4162,000.00发行人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5,480.9310,000.00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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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1,116.828,000.00发行人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发行人
合计316,066.21200,000.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募投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对发??的独立性产?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与批准

1、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

2020年10月23日,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向惠州康冠颁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1305-39-03-093715),同意惠州康冠在惠州市仲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建设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总投资额100499.47万元。

2021年1月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1]3号),同意惠州康冠在惠州市仲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实施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

2、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

2020年10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康冠商用颁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岗发改备案(2020)0720号),同意康冠商用在龙岗区坂田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建设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总投资额17921.59万元。

2020年12月1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出具《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备[2020]1604号),同意康冠商用上述项目备案。

3、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

2020年10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发行人颁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岗发改备案(2020)0721号),同意发行人在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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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坂田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总投资额91047.41万元。

2020年12月1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出具《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龙备[2020]1605号),同意发行人上述项目备案。

本募投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10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发行人颁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岗发改备案(2020)0722号),同意发行人实施全球技术支持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5480.93万元。

5、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20年10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发行人颁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龙岗发改备案(2020)0723号),同意发行人实施智慧园区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额21116.82万元。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无需订立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未来募集的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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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科技改善生活’的使命,‘敬人敬业勤奋创新’的价值理念,‘诚实正直公平务实’的企业品格,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全球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行业地位,以公司多年来在智能显示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为依托,以募投项目为平台,以智能显示产业链的延伸与价值提升和业务布局为战略方向,借力于内外部资源,持续提升公司产能、推动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升级,致力于成为全球顶尖的智能显示产品专业制造商。”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上述业务发展目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一致。综上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一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信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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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信达律师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信息,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说明文件,并经信达律师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息,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长凌斌、总经理李宇彬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发行人董事长凌斌、总经理李宇彬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政处罚、被司法机关?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案调查、被列为失信被执??情形,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信达律师未参与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仅总括性审阅了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对其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查。

信达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引用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

5-2-113

二十三、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主要承诺

经核查,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主要出具了相关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监事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的声明与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7)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8)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函;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经审阅上述承诺,信达律师认为,相关承诺人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股发行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2-114

(二)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经审阅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未履行承诺的相关约束措施,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中介机构已就其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中作出的承诺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符合《新股发行意见》的相关规定,相关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内容合法、合规。

二十四、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5-2-115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经办律师:
张 炯 _____________蔡亦文 _____________
曹 翠 _____________
赵国阳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2-116

附件一:发行人的商标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境内商标如下: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1256854371康冠股份2018-09-072028-09-06
2256370641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3256456041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4256798492康冠股份2018-11-212028-11-20
5256537412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6256370802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7256814513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8256217313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9256456294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10256853174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1256559385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12256603396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13256720706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14256471447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5256741837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16256349467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17256529488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18119868659康冠股份2014-06-212024-06-20
19107362579康冠股份2013-08-142023-08-13
20107362589康冠股份2013-06-142023-06-13
21111890159康冠股份2013-11-282023-11-27

5-2-117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22111890409康冠股份2013-11-282023-11-27
23119451789康冠股份2014-06-142024-06-13
24119160889康冠股份2014-07-072024-07-06
25174599759康冠智能2016-11-212026-11-20
26160392459康冠股份2016-02-282026-02-27
2743415209康冠股份2017-05-282027-05-27
2843415229康冠股份2017-05-282027-05-27
2953119099康冠股份2019-05-142029-05-13
3064444449康冠股份2011-11-282021-11-27
3164389619康冠股份2020-03-282030-03-27
3261696799康冠股份2020-02-282030-02-27
3369646939康冠股份2020-11-142030-11-13
3469646949康冠股份2020-08-282030-08-27
3568205499康冠股份2020-07-072030-07-06
3637279689康冠股份2011-01-142031-01-13
3784664819康冠股份2013-09-142023-09-13
38144887559康冠股份2015-06-282025-06-27
39253139389康冠医疗2018-07-142028-07-13
40256361679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41384657429康冠股份2020-02-212030-02-20
42275447849康冠医疗2018-11-212028-11-20
43384657529康冠股份2020-05-212030-05-20

5-2-118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442564681210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452562509811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462565138312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472566944212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482568035413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492565793913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502564234213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512567749914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522565142415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532567639415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542563915215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552564110116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562567477216康冠股份2018-11-212028-11-20
572562706816康冠股份2018-11-212028-11-20
582568681017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592563613917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602564754517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612562953618康冠股份2018-11-212028-11-20
622565444318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632565802319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642562280720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652565675420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5-2-119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662564597721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672566326122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682567916422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692562957522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702568224523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712566327523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722563307923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732566329824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742564860026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752568038826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762563372826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772562960527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782566206427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792565528628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802562834328康冠股份2018-08-282028-08-27
812563298628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822562403029康冠股份2018-10-142028-10-13
832565323329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842565720730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852562671330康冠股份2018-11-282028-11-27
862564719531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872563512731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5-2-120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882563513732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892566053132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902564635433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912564965634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922562622834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931746002735康冠智能2016-09-142026-09-13
941603924435康冠股份2016-02-282026-02-27
95548513835康冠股份2011-04-212031-04-20
962755475335康冠医疗2018-11-142028-11-13
972568439736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982562623636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992565759436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002565174937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012568441337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022564001037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031603924338康冠股份2016-02-282026-02-27
1042566222438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052567105938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062562249638康冠股份2018-08-282028-08-27
1072567337739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082565011339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092568226540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5-2-121

序 号商标图样商标号类别申请人注册日期截止日期
1102562561640康冠股份2018-08-282028-08-27
1112566089440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1122568228041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132566475941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1142563320241康冠股份2018-08-212028-08-20
1151746003542康冠智能2016-11-212026-11-20
1161603924242康冠股份2016-02-282026-02-27
1172565607842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182565638843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1192565452844康冠股份2018-11-072028-11-06
1202567031645康冠股份2018-07-282028-07-27
1212565836845康冠股份2018-08-142028-08-13
1222562563345康冠股份2018-08-282028-08-27
123548513735康冠股份2020-6-142030-6-13

注:根据经销商协议、商标授权协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将其持有的第9类:“皓丽”(注册号14488755号)、“Horion”(注册号25636167号)商标授权给皓丽智能及其指定的经销商使用。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止。

5-2-122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境外商标如下: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1318775阿联酋FPD发行人2019-10-15至2029-10-15原始取得第9类
235319阿鲁巴Horion发行人2019-5-17至2029-5-16原始取得第9类
335661阿鲁巴KTC发行人2020-1-13至2030-1-12原始取得第9类
435662阿鲁巴FPD发行人2020-1-13至2030-1-12原始取得第9类
5N/160154澳门FPD发行人2020-2-27至2027-2-27原始取得第9类
6N/160155澳门KTC发行人2020-2-27至2027-2-27原始取得第9类
7N/153164澳门Horion发行人2019-9-26至2026-9-26原始取得第9类
8488685巴拉圭KTC发行人2019-7-31至2029-7-31原始取得第9类
927299701巴拿马Horion发行人2019-4-11至2029-4-11原始取得第9类
1027671601巴拿马FPD发行人2019-9-20至2029-9-20原始取得第9类
1127671701巴拿马KTC发行人2019-9-20至2029-9-20原始取得第9类

5-2-123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12918188504巴西FPD发行人2020-4-14至2030-4-14原始取得第9类
13915225204巴西KTC发行人2019-5-28至2029-5-28原始取得第9类
141530719伯利兹Horion发行人2019-4-30至2029-4-30原始取得第9类
156870博内尔、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Horion发行人2019-5-17至2029-5-16原始取得第9类
169173/BI布隆迪FPD发行人2019-10-24至2029-10-24原始取得第9类
179172/BI布隆迪KTC发行人2019-10-24至2029-10-24原始取得第9类
18/东帝汶KTC发行人2021-9-20前再次公告原始取得第9类
19/东帝汶FPD发行人2021-9-20前再次公告原始取得第9类
20SENADI_2020_TI_1177厄瓜多尔KTC发行人2018-12-26至2028-12-26原始取得第9类
21SENADI_2020_TI_27572厄瓜多尔Horion发行人2020-5-2至2030-5-2原始取得第9类
22283031哥斯达黎加Horion发行人2019-10-3至2029-10-3原始取得第9类

5-2-124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23290154哥斯达黎加FPD发行人2020-8-12至2030-8-12原始取得第9类
24290193哥斯达黎加KTC发行人2020-8-13至2030-8-13原始取得第9类
2571/2019格林纳达Horion发行人2019-4-30至2029-4-30原始取得第9类
262015-1741古巴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5-10-7至2025-10-7原始取得第9类
27126180卡塔尔KTC发行人2018-10-2至2028-10-1原始取得第9类
28T0001001开曼群岛Horion发行人2019-4-25至2029-4-25原始取得第9类
29KW167658科威特Horion发行人2018-9-10至2028-9-10原始取得第9类
30KW167657科威特KTC发行人2018-9-10至2028-9-10原始取得第9类
31KW1618389科威特FPD发行人2019-11-13至2029-11-13原始取得第9类
32193993黎巴嫩KTC发行人2019-9-5至2034-9-5原始取得第9类
33196805黎巴嫩Horion发行人2020-2-25至2035-2-25原始取得第9类
34/马尔代夫FPD和KTC发行人2022-9-29前再次公告原始取得第9类

5-2-125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3559295马耳他Horion发行人2019-3-29至2029-3-29原始取得第9类
3660057马耳他FPD发行人2019-9-12至2029-9-12原始取得第9类
3760058马耳他KTC发行人2019-9-12至2029-9-12原始取得第9类
3826339/2019毛里求斯Horion发行人2019-4-23至2029-4-23原始取得第9类
3927166/2020毛里求斯FPD发行人2019-9-27至2029-9-27原始取得第9类
4027165/2020毛里求斯KTC发行人2019-9-27至2029-9-27原始取得第9类
4100270626秘鲁KTC发行人2018-10-12至2028-10-12原始取得第9类
4200286529秘鲁FPD发行人2019-11-8至2029-11-8原始取得第9类
434/29190/2019缅甸FPD发行人2019-12-13至2022-12-12原始取得第9类
44607208葡萄牙Horion发行人2018-12-26至2028-12-26原始取得第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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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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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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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8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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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340432阿塞拜疆、伊朗、白俄罗斯、西班牙、罗马尼亚、意大利、波兰、俄罗斯、德国、越南、法国、乌克兰、埃及、哈萨克斯坦、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墨西哥、美国、菲律宾、哥伦比亚、以色列马德里KTC发行人2017-2-1至2027-2-1原始取得第9类

5-2-129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781514912瑞士、不丹、蒙古、白俄罗斯、印度、德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20-1-13至2030-1-13原始取得第9类
791385319瑞士、不丹、古巴、印度、马达加斯加、土耳其、马其顿、塞浦路斯、苏丹、冈比亚、土库曼斯坦、突尼斯、BES群岛马德里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7-11-20至2027-11-20原始取得第9类
801279591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意大利、越南、法国、乌克兰、埃及、哈萨克斯坦、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以色列、美国马德里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6-8-23至2025-10-7原始取得第9类
811460441阿曼、叙利亚、阿尔及利亚、塞浦路斯(希腊区)、摩洛哥马德里KTC发行人2018-12-19至2028-12-19原始取得第9类
821493653拉脱维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比荷卢、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摩洛哥、希腊、芬兰、丹麦、乌克兰、英国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19-7-4至2029-7-4原始取得第9类
831491007俄罗斯联邦、捷克共和国、吉尔吉斯坦、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黑山共和国、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挪威、瑞典、冰岛、日本、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墨西哥、老挝、爱沙尼亚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19-7-4至2029-7-4原始取得第9类

5-2-130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841490488新西兰、韩国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19-7-4至2029-7-4原始取得第9类
851410837斯洛伐克、塞尔维亚、黑山共和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斯洛文尼亚、印度、阿尔及利亚WIPO指定Horion发行人2017-12-6至2027-12-6原始取得第9类
861486439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法国、波兰、哥伦比亚、塞浦路斯、阿尔及利亚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19-7-3至2029-7-3原始取得第9类
871446955阿尔及利亚马德里Horion发行人2018-12-3至2028-12-3原始取得第9类
881389717

葡萄牙、波黑、塞尔维亚、格鲁吉亚、立陶宛、库拉索、欧盟、新西兰、塞拉利昂、莫桑比克、肯尼亚、赞比亚、斯威士兰、津巴布韦、卢旺达、柬埔寨

马德里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7-11-20至2027-11-20原始取得第9类
891383096俄罗斯联邦、捷克共和国、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黑山共和国、克罗地亚、挪威、瑞典、冰岛、日本、圣多美和普林西比、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纳米比亚、保加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老挝、爱沙尼亚、墨西哥马德里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7-11-20至2027-11-20原始取得第9类

5-2-131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901278548阿塞拜疆、伊朗、白俄罗斯、西班牙、罗马尼亚、意大利、波兰、德国、法国、乌克兰、埃及、哈萨克斯坦、英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复审中)、美国马德里KTC发行人2015-10-7至2025-10-7原始取得第9类
911388453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比荷卢、奥地利、匈牙利、摩纳哥、芬兰、丹麦、爱尔兰、圣马丁、圣马力诺、莱索托、利比里亚、摩洛哥、博茨瓦纳、希腊、文莱、阿曼、加纳马德里Horion (不带点)发行人2017-11-20至2027-11-20原始取得第9类
921121960澳大利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德国、埃及、西班牙、法国、英国、以色列、日本、哈萨克斯坦、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新加坡、乌克兰、越南马德里FPD发行人2012-4-5至2022-4-5原始取得第9类
931181604澳大利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德国、埃及、西班牙、法国、英国、以色列、日本、哈萨克斯坦、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新加坡、乌克兰、越南马德里FPD发行人2013-8-2至2023-8-2原始取得第9类
941556245捷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马德里FPD发行人2020-7-1至2030-7-1原始取得第9类

5-2-132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951552711塞尔维亚、立陶宛、欧盟马德里FPD发行人2020-7-1至2030-7-1原始取得第9类
961552710土耳其、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印度、马达加斯加、德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马德里FPD发行人2020-7-1至2030-7-1原始取得第9类
971555720捷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马德里KTC发行人2020-9-18至2030-9-18原始取得第9类
981553202蒙古、白俄罗斯、马达加斯加、德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阿尔及利亚马德里KTC发行人2020-7-2至2030-7-2原始取得第9类
991556273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比荷卢、奥地利、西班牙、摩纳哥、芬兰、爱尔兰马德里FPD发行人2020-7-1至2030-7-1原始取得第9类
1001556246美国、法国、波兰、阿曼、葡萄牙马德里FPD发行人2020-7-1至2030-7-1原始取得第9类
1011556276拉脱维亚、斯洛伐克、比荷卢、奥地利、西班牙、摩纳哥、芬兰、丹麦、爱尔兰马德里KTC发行人2020-9-18至2030-9-18原始取得第9类
1021556275美国、法国、波兰马德里KTC发行人2020-9-18至2030-9-18原始取得第9类
1031569865波黑、欧盟马德里KTC发行人2020-7-2至2030-7-2原始取得第9类

5-2-133

序号证书号码注册地外适用国家/地区范围注册地(国家/地区)图案商标名称权利人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核定使用商品
1041164203阿塞拜疆、伊朗、白俄罗斯、西班牙、意大利、波兰、德国、法国、乌克兰、埃及、哈萨克斯坦、英国、新加坡马德里KTC发行人2013-5-7至2023-5-7原始取得第9类
10503147/2019刚果FPD发行人2019-9-19至2029-9-19原始取得第9类
10603148/2019刚果Horion发行人2019-9-19至2029-9-19原始取得第9类
10703149/2019刚果KTC发行人2019-9-19至2029-9-19原始取得第9类
108TM2019034018马来西亚FPD发行人2019-9-13至2029-9-13原始取得第9类
10924347巴勒斯坦(加沙)KTC发行人2018-9-16至 2025-9-16原始取得第9类
110TM2019034023马来西亚KTC发行人2019-9-13至2029-9-13原始取得第9类

5-2-134

附件二:发行人的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应用于电视机菜单操作的飞梭键控制电路装置和电视机发明ZL201110183355.52011/7/12014/4/2发行人原始取得
2一种电子设备后壳体快速拆装结构发明ZL201711329469.X2017/12/132019/1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3一种显示设备发明ZL201810877866.92018/8/32020/11/24发行人原始取得
4一种可变式底座及其组装方法发明ZL201710874749.22017/9/252019/9/1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5音频设备音效的调试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089616.02017/11/82020/1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6音频设备输出功率的调试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089620.72017/11/82020/1/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7一种工业监视器的过温保护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210157.72017/11/282019/11/22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8一种产品的升级方法、装置及产品升级系统发明ZL201710486411.X2017/6/232020/5/19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9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284298.52011/8/52012/04/04发行人原始取得
10一种自由滑动的装置以及相关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288065.22011/8/92012/04/11发行人原始取得
11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357447.62011/9/222012/05/23发行人原始取得
12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284311.72011/8/52012/04/25发行人原始取得
13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139711.92011/5/52012/02/01发行人原始取得
14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133339.02011/4/292012/02/01发行人原始取得
15应用于电视机菜单操作的飞梭键控制电路装置和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120230082.02011/7/12012/02/15发行人原始取得
16一种电源电路抗雷击的结构装置及一种防雷器实用新型ZL201220688285.92012/12/132013/06/12发行人原始取得

5-2-13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7一种智能电视终端实用新型ZL201220694738.92012/12/142013/06/12发行人原始取得
18一种LED背光液晶屏及其背光源实用新型ZL201220698317.32012/12/172013/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19一种LED模组实用新型ZL201220719994.92012/12/242013/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20一种处理3D视频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702440.82012/12/182013/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21一种声音调节设备和系统实用新型ZL201220730012.62012/12/262013/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22一种背光源及其导光板结构实用新型ZL201220715717.02012/12/212013/09/18发行人原始取得
23一种智能控制网络电视实用新型ZL201220706080.92012/12/192013/10/16发行人原始取得
24一种镜像电流源实用新型ZL201320509163.32013/8/202014/02/05发行人原始取得
25一种基准电压源电路实用新型ZL201320509176.02013/8/202014/02/05发行人原始取得
26一种电视机及模组实用新型ZL201320804610.82013/12/92014/06/25发行人原始取得
27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420074073.02014/2/202014/09/10发行人原始取得
28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420074118.42014/2/202014/09/10发行人原始取得
29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420074339.12014/2/202014/09/10发行人原始取得
30背光模组实用新型ZL201420537869.52014/9/182015/02/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1平板电脑及其关机闹钟系统实用新型ZL201420491310.32014/8/282015/0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32支架结构及照明装置实用新型ZL201420434348.72014/8/12015/03/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3一种智能电视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520948688.62015/11/25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4一种液晶电视实用新型ZL201521011351.92015/12/8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5-2-13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35一种显示设备及其壳体实用新型ZL201520926707.52015/11/19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6一种电视及实现声音输出功率自动控制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962423.12015/11/26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7一种恒流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521035898.22015/12/14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8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520931470.X2015/11/192016/05/18发行人原始取得
39一种开关电源浪涌电流测试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899701.32015/11/122016/04/13发行人原始取得
40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520925908.32015/11/192016/04/13发行人原始取得
41一种具有电视功能的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1010143.72015/12/8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42灯条安装结构和液晶电视实用新型ZL201621424342.72016/12/222017/08/15发行人原始取得
43电子设备实用新型ZL201621424344.62016/12/222017/08/15发行人原始取得
44导光板定位结构和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621420331.12016/12/222017/11/10发行人原始取得
45一种液晶显示屏的背光模组、导光板及一种液晶显示屏实用新型ZL201720176650.02017/2/242017/11/10发行人原始取得
46一种侧入式背光灯条实用新型ZL201721331898.62017/10/132018/06/12发行人原始取得
47一种直下式背光灯条实用新型ZL201721330287.X2017/10/132018/06/12发行人原始取得
48一种侧入式导光模组及其导光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30652.62017/12/122018/06/26发行人原始取得
49一种背光模组灯条串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685629.X2017/12/62018/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50一种显示装置及其背光控制电路实用新型ZL201721362671.82017/10/192018/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51一种直下式背光装置及其反射片实用新型ZL201721715779.02017/12/112018/7/3发行人原始取得
52一种电源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726160.X2017/12/122018/07/03发行人原始取得

5-2-13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53一种红外信号转发电路实用新型ZL201721610987.42017/11/272018/10/12发行人原始取得
54一种PCB板硅胶扣治具实用新型ZL201721738851.12017/12/132018/11/13发行人原始取得
55一种拼接屏面框及拼接屏实用新型ZL201821286747.82018/8/92019/04/16发行人原始取得
56一种ELED模组结构及具有该ELED模组结构的液晶电视实用新型ZL201821255453.92018/8/32019/03/01发行人原始取得
57一种液晶电视及其遥控接收窗导光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256251.62018/8/32019/03/01发行人原始取得
58一种中框及拼接屏实用新型ZL201821556575.12018/9/212019/05/14发行人原始取得
59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556631.12018/9/212019/05/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0一种反射片、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556709.X2018/9/212019/05/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1一种电视机及其供电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1576054.22018/9/262019/05/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2一种侧入式背光模组和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555296.32018/9/212019/05/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3一种直下式反射模组实用新型ZL201920990706.52019/6/272020/02/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4一种卫星数字电视的测试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000545.72019/6/272020/01/14发行人原始取得
65一种具有角度可调底座的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920990710.12019/6/272020/04/07发行人原始取得
66一种LED灯条的供电保护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0993327.12019/6/272020/05/29发行人原始取得
67一种屏幕定位安装总成实用新型ZL202020258018.22020/3/52020/08/04发行人原始取得
68一种连接结构及全面屏电视实用新型ZL202020257779.62020/3/52020/07/31发行人原始取得
69一种旋转式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921000689.22019/6/272020/07/28发行人原始取得
70一种电视机及其电视机的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303041.92020/3/122020/08/04发行人原始取得

5-2-13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71一种连接装置及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2020257745.72020/3/52020/08/04发行人原始取得
72一种显示模组及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0571049.32020/4/142020/09/29发行人原始取得
73一种滑动锁附安装结构及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2020544551.52020/4/142020/09/25发行人原始取得
74一种后壳安装总成及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2020543961.82020/4/142020/09/25发行人原始取得
75一种灯条治具实用新型ZL202020257998.42020/3/52020/09/04发行人原始取得
76一种LED电视的背光控制电路以及一种LED电视实用新型ZL202020302417.42020/3/122020/09/04发行人原始取得
77一种改善亮边的背光模组及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0693023.62020/4/292020/10/30发行人原始取得
7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及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2020577018.92020/4/172020/10/30发行人原始取得
79一种Mini/LED背光模组及其反射膜、照明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217478.72020/6/28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0一种直下式LED背光模组及LED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104701.72020/6/15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1一种新型遥控器及家庭影音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104477.12020/6/15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2LED背光模组反射片的压合治具及压合工装实用新型ZL202021212794.52020/6/28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3一种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2021130129.12020/6/16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4一种Mini/LED背光模组及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108308.52020/6/152020/12/25发行人原始取得
85一种用于固定WIFI天线板的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369203.12018/3/162018/10/19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86一种显示器挂架实用新型ZL201820365647.82018/3/162018/11/6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87多媒体设备及其内置摄像头装配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1429523.22019/8/282020/3/20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88一种壁挂支架实用新型ZL201921426803.82019/8/282020/6/2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5-2-13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89一种同屏器及其同屏器指示灯的控制模块实用新型ZL201921803153.42019/10/222020/9/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90一种会议平板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1273045.32020/7/22020/12/25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91一种治具实用新型ZL201420221285.72014/4/302014/12/3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2一种交流电源的低功耗泄放电路实用新型ZL201420611358.32014/10/202015/07/0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3液晶电视的窄边框液晶模组实用新型ZL201420607104.42014/10/202015/03/1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4一种GPS个人定位追踪器实用新型ZL201420607101.02014/10/202015/03/1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5一种防连锡的印刷电路板实用新型ZL201420606517.02014/10/202015/03/1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6背光模组灯条的光学透镜结构实用新型ZL201520048879.72015/1/232015/08/12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7一种简化型MHL控制电路实用新型ZL201520266801.22015/4/282015/12/2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8一种遥控接收装置及包含该遥控接收装置的电视实用新型ZL201520577161.72015/7/312015/12/2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99一种液晶电视的螺钉后置式液晶模组实用新型ZL201520561118.12015/7/292015/12/2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0一种应用于电路中的ESD防护电路实用新型ZL201520710426.62015/9/142016/01/1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1一种喇叭的固定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1162275.62016/10/252017/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2一种快速掉电电路实用新型ZL201621401594.82016/12/202017/08/15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3一种用单端输入接收双端射频信号输入的电路实用新型ZL201621478057.32016/12/302017/08/15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4一种耳机输出静音电路实用新型ZL201621481465.42016/12/302017/08/15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5一种电源开关的软启动电路实用新型ZL201621480047.32016/12/302018/01/2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6一种喇叭测试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039548.62017/1/132017/08/11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5-2-14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07一种新型背光模组实用新型ZL201721109229.42017/8/312018/04/03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8一种PCB板的固定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328192.42017/10/162018/05/18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09一种新型自锁底座及包含该新型自锁底座的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721328061.62017/10/162018/05/18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0一种液晶电视的面框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256535.02017/9/282018/05/18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1一种隐藏式按键结构以及包含该隐藏式按键结构的电视机实用新型ZL201721369467.92017/10/232018/06/15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2一种可变式底座实用新型ZL201721233474.62017/9/252018/07/20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3液晶电视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392178.5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4直下式背光模组实用新型ZL201820928919.02018/6/142019/01/15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5快速放电电路实用新型ZL201821392191.0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6液晶电视后壳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392299.X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7过压欠压保护电路实用新型ZL201821382615.5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8卡扣式液晶模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392193.X2018/8/272019/07/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19直下式液晶模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392195.9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20液晶模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392217.12018/8/272019/04/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21一种侧入式机型用导光板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1374630.X2019/8/222020/03/24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22一种液晶电视及液晶电视的保护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374200.82019/8/222020/04/17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23一种应用于电视驱动电源上的背光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374396.02019/8/222020/05/1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124一种可变式底座实用新型ZL201921374998.62019/8/222020/05/29惠州康冠原始取得

5-2-14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25双色指示灯控制电路、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0333380.12020/3/172020/09/25康冠智能原始取得
126一种散热系统及显示终端实用新型ZL201520128096.X2015/3/52015/09/02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27具有环形振动结构的触摸屏组件及触摸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1520688324.92015/9/72016/08/0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2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和系统实用新型ZL201520748366.72015/9/242016/03/1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29一种触摸一体机前置维护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169538.X2016/3/42016/08/0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0一种红外触摸框实用新型ZL201620171484.02016/3/42016/08/0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1一种触摸交互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1620851458.22016/8/82017/06/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2一种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621255123.02016/11/162017/06/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3一种拼接显示屏的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077700.X2017/1/202017/11/0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4一种卧式红外触摸PCBA装配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294459.22017/10/92018/04/2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5一种立式红外触摸PCBA装配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308334.02017/10/92018/04/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6一种触控一体机的触摸切换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433993.72017/10/312018/05/2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7一种拼接屏实用新型ZL201721429334.62017/10/312018/05/2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8多信源USB接口电路实用新型ZL201721451319.12017/11/32018/05/2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39一种N合一栈板实用新型ZL201721481027.22017/11/82018/05/2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0一种高亮模组散热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480857.32017/11/82018/06/1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1大尺寸显示器及其铝面框与触摸屏的固定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530348.72017/11/162018/05/2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2一种显示面板实用新型ZL201920204088.72019/2/152019/08/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4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43一种显示面板实用新型ZL201920204001.62019/2/152019/09/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4一种触摸传输兼容装置及教育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1921005797.92019/6/272019/12/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5一种红外触摸框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1920990765.22019/6/272019/12/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6一种红外触摸屏和电子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0985620.32019/6/272019/12/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7双系统共享蜂窝网络的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1921551836.52019/9/182020/03/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8基于可插拔路由器的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1921552558.52019/9/182020/03/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49一种显示设备及其按键板实用新型ZL201921012880.92019/6/282020/01/2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0一种LED造型灯实用新型ZL201921257973.82019/7/312020/03/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1一种液晶广告机实用新型ZL201921251864.52019/7/312020/03/2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2一种保护高清晰多媒体接口的热拔插检测引脚的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0748154.72019/5/23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3一种音频输入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2149429.82019/12/4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4一种监视器及其遥控接收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672756.52019/10/8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5一种显示器及其发光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233094.12019/7/31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6一种移动拼接屏以及移动拼接屏组实用新型ZL201921806817.22019/10/23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7红外触摸屏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931905.52019/11/8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8边框结构及其平板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1552548.12019/9/18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59红外触摸模块的供电电路及其平板显示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1630696.02019/9/27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0电子白板实用新型ZL201921521930.62019/9/9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4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61红外触摸屏及其信号增益调节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806787.52019/10/25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2红外触摸屏及其红外对管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695920.42019/10/11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3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928137.82019/11/7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4用于触控一体机的信号源输入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1989191.32019/11/18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5用于静电损坏的USB自恢复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2207572.82019/12/11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6控制电路及电子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1494491.42019/9/92020/05/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7一种具有连接角盖的面框实用新型ZL201922379145.82019/12/26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8一种具有固定构件的显示模组实用新型ZL201922350955.02019/12/24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69直下式背光模组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123563.02019/12/2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0一种LED效果灯及其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921953780.62019/11/132020/06/1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1OPS微型电脑供电控制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2474125.92019/12/31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2屏幕紧固装置及应用所述屏幕紧固装置的显示屏实用新型ZL201922379121.22019/12/26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3用于群体控制的环接控制电路及其所用环接单元实用新型ZL201922329412.02019/12/23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4USB信号集成及切换电路实用新型ZL201922433112.72019/12/302020/06/1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5一种背光模组、显示装置及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922081344.02019/11/2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6一种电子设备及其触摸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70865.0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7一种电子设备及其板卡端接地线实用新型ZL201922171963.92019/12/6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78一种交互式电子白板实用新型ZL201922298242.42019/12/19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4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79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34245.12019/12/122020/08/0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0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26185.12020/1/192020/08/2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1具备底座的壁挂式支架实用新型ZL201922145367.32019/12/42020/08/0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2新型侧拆式包装纸箱实用新型ZL201921989185.82019/11/182020/08/0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3落地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26215.92020/1/192020/08/0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4具有屏蔽结构的PCB板实用新型ZL202020050068.12020/1/102020/08/0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5语音降噪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63335.32019/12/132020/08/28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6一种喇叭网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498535.72020/4/82020/08/28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7双面背光模组及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18338.82020/1/192020/09/18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8一种显示设备喇叭网罩结构实用新型ZL202020949955.22020/5/292020/11/0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89边框结构及电子白板一体机实用新型ZL202020595739.22020/4/202020/11/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0具有快速拆卸功能的主板模块实用新型ZL202021053657.12020/6/102020/12/15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1用于识别板卡硬件版本的配置电路实用新型ZL202020082668.62020/1/152020/12/15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2具有固定装置的电源线及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2020777974.12020/5/122020/12/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3非直线式可升降摄像头实用新型ZL202021091533.22020/6/122020/12/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4直线式可升降摄像头实用新型ZL202021094729.72020/6/122020/12/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5一种双系统设备及其触控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1120232.82020/6/162020/12/18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196感光电路板及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520572077.62015/7/312015/12/09康冠医疗受让取得

5-2-14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197具有智能过热保护功能的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520571032.72015/7/312015/12/09康冠医疗受让取得
198一种具有LED指示功能的触控面板实用新型ZL201520908656.32015/11/132016/05/11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199图像发送终端、图像接收终端、图像传输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0077631.82016/1/262016/07/06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0一种前拆式电子白板的整合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856430.82016/8/92017/03/29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1一种医疗设备上应用的接地柱、医疗设备实用新型ZL201620975699.82016/8/292017/03/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2一种利用双路ADC设计按键的医疗显示器实用新型ZL201621034705.62016/8/312017/03/29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3一种电子阴道镜摄像机镜头实用新型ZL201621381522.12016/12/162017/10/31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4一种自毁装置及电子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0861139.92018/6/52019/01/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5一种电子观片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726531.32019/10/152020/04/28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6一种录播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735980.42019/10/162020/04/14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7一种按键式观片灯实用新型ZL201921794315.22019/10/242020/05/19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8内窥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104988.72019/11/292020/08/2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09一种3D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139636.52019/12/22020/05/19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10一种无边框显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124702.12019/12/22020/05/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11多输入显示板卡实用新型ZL202020033311.92020/1/82020/7/28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212电视机(32L82)外观设计ZL201630029594.92016/1/27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3电视机(43L91F)外观设计ZL201630029596.82016/1/27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4电视机(49B1)外观设计ZL201630031885.12016/1/28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5-2-14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215电视机(55A1)外观设计ZL201630031887.02016/1/28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6显示器(W3201S)外观设计ZL201630031883.22016/1/282016/07/06发行人原始取得
217液晶电视机(24k1)外观设计ZL201630376563.02016/8/92017/01/11发行人原始取得
218液晶电视机(39k1)外观设计ZL201630376577.22016/8/92017/01/11发行人原始取得
219液晶电视机(49c1)外观设计ZL201630376558.X2016/8/92017/01/11发行人原始取得
220液晶电视机(ELED B1系列)外观设计ZL201630376855.42016/8/92017/01/11发行人原始取得
221液晶显示器(32寸)外观设计ZL201630376888.92016/8/92017/01/11发行人原始取得
222电视机(55C1)外观设计ZL201630535868.12016/10/282017/03/22发行人原始取得
223电视机(55C2)外观设计ZL201630538305.82016/10/282017/04/05发行人原始取得
224电视机(L71、L73、L81F系列)外观设计ZL201630538239.42016/10/282017/04/05发行人原始取得
225电视机(50D1)外观设计ZL201830461129.12018/8/202019/07/09发行人原始取得
226电视机(40D2)外观设计ZL201830461127.22018/8/202019/07/09发行人原始取得
227电视机(55E1)外观设计ZL201930477657.02019/8/302020/04/07发行人原始取得
228智能会议白板外观设计ZL201730634911.42017/12/132018/9/4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29移动底座(智能会议白板)外观设计ZL201730634133.92017/12/132018/9/4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0移动底座(智能会议白板)外观设计ZL201730634540.X2017/12/132018/7/10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1无线同屏器外观设计ZL201730667900.62017/12/252018/9/4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2收纳盒外观设计ZL201830337505.62018/6/272018/12/1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5-2-14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233用于会议平板一体机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830495987.82018/9/42019/8/6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4用于会议平板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830663937.62018/11/212019/11/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5书写笔(电子白板)外观设计ZL201930167339.42019/4/122019/11/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6用于会议平板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830582244.42018/10/182019/11/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7智能会议白板外观设计ZL201930239902.42019/5/162019/11/22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8移动底座(电子白板)外观设计ZL201930167340.72019/4/122020/1/31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39智能会议平板(M3S)外观设计ZL201930431110.72019/8/92020/3/20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40智能笔外观设计ZL201930446931.82019/8/162020/5/8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41移动底座(皓丽HK75双立柱)外观设计ZL202030307093.92020/6/162020/10/30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42会议白板底座外观设计ZL202030307084.X2020/6/162020/10/30皓丽智能原始取得
243电子白板(E90)外观设计ZL201630053932.22016/2/262017/02/22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4广告机(55寸红外触摸横屏斜面落地广告机)外观设计ZL201730477630.22017/10/92018/04/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5显示器(Q3202S)外观设计ZL201730477833.12017/10/92018/04/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6显示器(Q3208R)外观设计ZL201730478078.92017/10/92018/04/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7显示器(W3203S)外观设计ZL201730477631.72017/10/92018/04/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8显示器(W3209R)外观设计ZL201730478042.02017/10/92018/04/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49电视(86L15K商用电视)外观设计ZL201730477628.52017/10/92018/04/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0触摸交互一体机(W11)外观设计ZL201730477825.72017/10/92018/04/1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4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251显示器底座支架外观设计ZL201730477626.62017/10/92018/04/1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2带安卓系统界面的电子白板(新型界面)外观设计ZL201730549065.62017/11/92018/06/1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3电视(55B93K商用电视)外观设计ZL201830329383.62018/6/252019/06/28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4白板(55W31K幼教电子白板)外观设计ZL201830329739.62018/6/252019/04/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5电视(43B93K商用电视)外观设计ZL201830329728.82018/6/252019/06/1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6广告机(65寸高亮超薄落地广告机)外观设计ZL201930291471.62019/6/62019/12/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7数字标牌(55寸超薄曲面OLED)外观设计ZL201930291613.92019/6/62019/12/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8电子白板(55W15K/CQ)外观设计ZL201930291622.82019/6/62019/12/13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59电子白板(55寸全贴合电容触摸)外观设计ZL201930291536.72019/6/62019/12/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0电子白板(65寸液晶)外观设计ZL201930291502.82019/6/62019/12/0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1监视器(65寸高亮超薄超窄)外观设计ZL201930291749.X2019/6/62020/01/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2电视外观设计ZL201930387576.12019/7/192020/01/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3显示器(B)外观设计ZL201930387579.52019/7/192020/01/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4显示器(C)外观设计ZL201930388104.82019/7/192020/01/1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5显示器(A)外观设计ZL201930387590.12019/7/192020/01/1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6显示器(W2713S)外观设计ZL201930425059.92019/8/62020/02/2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7显示器(W2709S)外观设计ZL201930424595.72019/8/62020/02/2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68显示器(Q2712R)外观设计ZL201930424593.82019/8/62020/02/2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4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269电子白板(75W21K)外观设计ZL201930705781.82019/12/172020/05/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0无边显示器(宽屏曲面A)外观设计ZL201930741244.9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1无边显示器(宽屏曲面B)外观设计ZL201930740655.62019/12/302020/06/05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2显示器(W3215S)外观设计ZL201930740045.62019/12/302020/06/05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3透明屏广告机(B)外观设计ZL201930740019.3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4透明屏广告机(55L31)外观设计ZL201930740004.7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5透明屏广告机(A)外观设计ZL201930739994.2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6无边显示器(宽屏曲面C)外观设计ZL201930739985.3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7显示器(圆形塑胶底座)外观设计ZL201930739983.4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8显示器(方形塑胶底座)外观设计ZL201930739980.0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79无边显示器(宽屏曲面E)外观设计ZL201930739976.4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0无边显示器(宽屏曲面D)外观设计ZL201930739970.72019/12/302020/06/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1电视(“人”字形底座)外观设计ZL201930740657.52019/12/30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2显示器(无边框B)外观设计ZL201930705739.6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3显示器(无边框A)外观设计ZL201930705751.7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4双面屏(旋转式)外观设计ZL201930706500.0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5双面屏(落地式)外观设计ZL201930705741.3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6白板支架(B)外观设计ZL201930705752.1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5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287白板支架(A)外观设计ZL201930705745.1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8白板笔(圆形)外观设计ZL201930706507.2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89白板笔(三角形)外观设计ZL201930705755.5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0壁挂广告机(W3283D双面显示)外观设计ZL201930705761.0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1显示器(W3206S)外观设计ZL201930705771.4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2显示器(W2711S)外观设计ZL201930705780.3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3显示器(W2710SH)外观设计ZL201930705776.7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4显示器(W2705SU)外观设计ZL201930705773.32019/12/172020/06/2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5显示器(W2413S)外观设计ZL202030234789.32020/5/202020/10/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6显示器(Q3212R)外观设计ZL202030234786.X2020/5/202020/10/09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7显示器(W2409S)外观设计ZL202030234429.32020/5/202020/10/16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8带调控应用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外观设计ZL202030219746.82020/5/142020/10/3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299带管控会议室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外观设计ZL202030055752.42020/2/202020/10/30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300带有调控设置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外观设计ZL202030081650.X2020/3/122020/11/17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301电子白板(W62B系列)外观设计ZL202030406277.02020/7/232020/11/2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302电子白板(W61B系列)外观设计ZL202030406217.92020/7/232020/12/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303电子白板(86W53B)外观设计ZL202030406973.12020/7/232020/12/01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304电子白板(75w11h/b3)外观设计ZL202030406982.02020/7/232020/11/24康冠商用原始取得

5-2-15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所有权属人取得方式
305电子白板(C10)外观设计ZL201630446410.92016/8/302017/02/1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06电子阴道镜(TT/CS001)外观设计ZL201730010779.X2017/1/112017/08/1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07智能交互电子桌外观设计ZL201730590062.72017/11/272018/05/04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08显示器(27H10)外观设计ZL201930669567.12019/12/22020/05/26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09显示器(43A30)外观设计ZL201930669173.62019/12/22020/05/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0显示器(24X20)外观设计ZL201930675564.92019/12/42020/05/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1显示器(43H11)外观设计ZL201930675053.72019/12/42020/05/1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2显示器(24X2C)外观设计ZL201930675562.X2019/12/42020/05/1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3显示器(19X1M)外观设计ZL201930675046.72019/12/42020/05/2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4医疗内窥显示器(A30)外观设计ZL201930675051.82019/12/52020/06/12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315超声波导入导出美容仪外观设计ZL202030254440.62020/5/272020/09/15康冠医疗原始取得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第13、第14项专利已到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备案号2014440020377):上述第1项专利,发行人授权惠州康冠使用,类型为独占许可,合同期限为2014年10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2-152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发行人颜色自调液晶电视专用软件V1.02010SR0085782010.2.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发行人液晶电视机实现开机带音乐的专用软件V1.02010SR0085652010.2.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发行人多功能液晶显示器测试软件V1.02010SR0085632010.2.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发行人医院电视管理专用软件V1.02008SR37554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发行人快速频道预置专用软件V1.02008SR37552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发行人在线快速烧录校验EDID软件2008SR37553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发行人智能自动信源识别转换软件V1.02018SR37551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发行人宽范围显示器亮度组合调节软件2008SR37555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发行人酒店电视管理专用软件2008SR375562008.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发行人电视自适应亮度控制软件V1.02011SR1035562011.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发行人基于电视的一种视频刻录功能专用软件V1.02011SR1034892011.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发行人KTC基于电视流媒体自动播放专用软件V1.02011SR1034902011.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发行人基于数字电视的节目排序软件V1.02011SR1035612011.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发行人数字电视自动空中升级专用软件V1.02011SR1035592011.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发行人智能电视人机接口专用软件V1.02013SR0128862013.2.1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发行人智能电视红外遥控器输入字符专用软件V1.02013SR0130642013.2.1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发行人在线修改电视驱动程序的专用工具软件V1.02013SR0496102013.5.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发行人液晶电视在线烧写机身序列码工具软件V1.02013SR0496552013.5.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3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9发行人电子节目显示排列应用软件V1.02016SR026445201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发行人智能电视页面布局应用管理软件V1.02016SR026420201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发行人数字电视兼容多种红外遥控协议软件V1.02016SR027556201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发行人自动化文字整理工具软件V1.02016SR0254832016.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发行人智能电视MAC地址整理工具软件V1.02016SR027559201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发行人GUI自动更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0587502017.2.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发行人电视节目自动更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0559882017.2.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发行人电视信号自动搜索软件V1.0.02017SR0559252017.2.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发行人电视节目编辑嵌入式软件 V1.0.02017SR0585882017.2.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8发行人图片和音乐同步播放嵌入式软件[简称:BGM]V1.0.02017SR0559722017.2.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9发行人康冠液晶电视设置向导专用软件V1.0.12018SR6344532018.8.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0发行人电子贴纸专用软件V1.0.12018SR7664892018.9.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1皓丽智能会议平板智能管理软件v1.02017SR306207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2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人机接口专用软件2017SR1524252017.5.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3皓丽智能一种快速添加客制化应用的专用软件2017SR306200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4皓丽智能皓丽智能OA系统[简称:OA系统]1.02018SR3992392018.5.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5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专用设置菜单软件2018SR6274652018.8.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6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专用悬浮球软件V1.02018SR7689172018.9.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4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37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专用拼音输入法软件[简称:PinyinIME service]V1.02019SR00022412019.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8皓丽智能皓丽会议投票评分专用软件V2.3.22018SR8833832018.1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39皓丽智能皓丽应用商城软件2018SR8833652018.1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0皓丽智能皓丽幼教机专用启动器软件[简称:皓丽启动器]v1.0.02019SR00010802019.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1皓丽智能皓丽会议平板应用分类管理软件v1.02019SR00613622019.1.1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2皓丽智能皓丽书写软件2019SR03870652019.4.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3皓丽智能皓丽教育一体机快捷操作软件2019SR06632282019.6.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4皓丽智能触摸一体机WIFI热点快速设置软件[简称:Horion Hotspot]V1.0.02019SR06630922019.6.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5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专用录屏软件V1.0.02020SR02441742020.3.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6皓丽智能皓丽一键清理软件1.2.22020SR02441642020.3.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7皓丽智能皓丽抽奖软件2.1.82020SR02365842020.3.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8皓丽智能皓丽云盘软件V1.52020SR02365792020.3.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9皓丽智能皓丽书写软件V2.2.02020SR06778472020.6.2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0皓丽智能基于会议平板的人机交互专用软件V1.0.02020SR10165602020.9.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1皓丽智能会议资料私有云存储专用软件{简称:皓丽云盘}V1.02020SR10533562020.9.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5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52皓丽智能会议平板与PC文件共享软件V1.0.02020SR11860142020.9.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3皓丽智能教育场景专用书写软件V1.02020SR12321722020.10.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4惠州康冠一种可以监测电视无人为操作自动休眠的嵌入式软件V1.02017SR1313452017.4.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5惠州康冠电台节目快速搜索软件V1.02014SR2142962014.12.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6惠州康冠电视节目分类处理软件V1.02014SR2147992014.12.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7惠州康冠GPS个人定位系统软件V1.02015SR0197432015.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8惠州康冠一种可以定时开机的嵌入式软件V1.02017SR1361062017.4.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9惠州康冠一种可以网络更新MAC地址的嵌入式软件V1.02017SR1681252017.5.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0惠州康冠一种基于U盘固件更新的嵌入式软件V1.02017SR1361022017.4.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1惠州康冠一种智能电视电子节目指南控制软件V1.0.02017SR5694152017.10.1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2惠州康冠一种智能电视主页控制软件V1.0.02017SR5927582017.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3惠州康冠智能电视的设置软件V1.0.02017SR5694212017.10.1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4惠州康冠一种壁纸商城软件V1.0.02018SR7707372018.9.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5惠州康冠一种TV平台电子说明书软件V1.0.02018SR7702092018.9.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6惠州康冠一种获取电视日志软件V1.0.02018SR7707222018.9.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7惠州康冠一种文件管理软件V1.0.02018SR7708702018.9.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8惠州康冠一种遥控器虚拟鼠标功能软件V1.0.02018SR7661732018.9.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9惠州康冠一种智能电视的语音识别软件V1.0.02018SR8433532018.10.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6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7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安卓电子白板6A82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881552016.10.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V59智能温控监视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813612016.9.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V56平台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832082016.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固件网络自动更新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881782016.10.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信息推送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814892016.9.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4K电视6A91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95950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ATSC平板电视MSD3458 4K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74407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ATSC平板电视MSD3393方案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831932016.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V59方案嵌入式软件V1.72016SR274567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安卓电视MSD6A62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814872016.9.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VB-T平板电视MSD6308平台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987262016.10.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ISDB-T平板电视MSD6306平台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95983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ISDB-T平板电视MSD6308方案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95988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7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8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平板电视U69方案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95914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安卓电视MSD6A63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95980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智能网络电视6A338方案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74414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U69 LVDS输出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50614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MSD3463方案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881852016.10.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VB-T平板电视MSD6306平台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6SR295917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8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VB-T2安卓电视MSD6A62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95951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监控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114672017.6.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1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62266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网络电视6A638 UD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455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ISDB-T制式6306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269952017.6.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DVB-T制式6A62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116522017.6.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模拟电视V56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173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8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9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DVB-T制式630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449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空中升级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50612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463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291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9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393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274742017.6.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ATSC制式3458 UD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269862017.6.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网络电视6A62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8967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DVB-T制式6306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05938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网络电视6A918 UD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05913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VB-T2安卓4K电视MSD6A63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95943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V59平台专业监视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73775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并联输入拼接系统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114772017.6.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互动会议机6A81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63333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监视器智能温控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05918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0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模拟电视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8982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59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1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网络电视6A33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166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安卓4K电视MSD6A83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1245122017.4.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ISDB安卓电视MSD6586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1243972017.4.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平板电视U69 T-CON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95952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电视机白平衡自动调整应用软件V8.7.02016SR2959112016.10.1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大屏拼接中控软件[简称:拼接中控]V1.182016SR2832032016.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电子白板触摸快捷系统应用软件V1.0.02016SR2814922016.9.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互动会议系统6A81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32016SR273768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TMB安卓电子白板6A81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6SR2737642016.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1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V59平台大屏拼接显示软件V1.252016SR2901582016.10.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3553平台嵌入式控制软件V1.0.02017SR1244022017.4.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STM32触摸转接功能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5171342017.9.1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483平台显示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5175452017.9.1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0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2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消息发布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568872017.7.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U69内置TCON功能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62277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中央控制拼接系统应用软件V1.0.02017SR362273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平板电视色温校正应用软件V1.0.02017SR363329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281平台显示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1244082017.4.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电子白板触摸导航应用软件V1.0.02017SR3633312017.7.1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2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2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279902017.6.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DVB-T制式6A63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3059452017.6.2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DVB-T制式6A3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17061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DVB-T.T2.S2 4K电视MSD6586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20047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ATSC制式6586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17068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663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20033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ISDB制式6A3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17077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DTMB制式6A6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7197642017.12.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1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3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8665852018.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框STM32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6445642018.8.1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3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DTMB制式6A3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3817682018.5.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电视系统更新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8015802018.10.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模拟电视V56平台东南亚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318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463平台亚太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213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553平台韩国地区产品嵌入式控制软件V2.0.02018SR798305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3663平台亚太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239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58北美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8732632018.10.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6308平台南美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231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MSD6586平台南美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70152018.9.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MSD6A838平台东南亚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897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4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智能网络电视6A338平台中国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309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2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5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48平台亚太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337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38平台亚太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327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38平台中国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778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MSD6586平台亚太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786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电视ISDB-T制式630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7SR2494382017.6.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48平台南美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7982222018.10.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3563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3807582018.5.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532平台电子竞技显示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514782018.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28平台第二代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1044368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5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48平台安卓8.0版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44309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框STM32平台高精度多点触摸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44318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6A818平台第二代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1044359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483平台电子竞技显示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568802018.12.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3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6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远程控制模拟电视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44313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温度自动感应及高温保护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44363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848中国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196612018.12.1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58亚太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192522018.12.1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281平台电子竞技显示器嵌入式软件 V1.0.02018SR10514672018.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S232命令控制监控V59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1044353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6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互动会议机6A818平台第二代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10514582018.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并联输入拼接系统V59平台第二代嵌入式软件V2.0.02018SR10443572018.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红外触摸框STM32平台20点触控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0315172019.1.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RTD2532平台显示器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7073282018.9.3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58中国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8733132018.10.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58南美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8SR8665932018.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4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7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58欧洲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5410292019.5.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电子白板书写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795260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58哥伦比亚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236342019.8.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58 台湾地区产品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234632019.8.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7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6586_ATSC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236512019.8.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电视MSD6683 DV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863472019.8.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 4K电视MSD6886 DV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863342019.8.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大屏拼接监视器345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279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远程监控6A8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186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手机遥控助手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078122019.8.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主页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078172019.8.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6A358_ISD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236272019.8.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4K电视MSD3683 ATSC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372042019.8.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5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8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会议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795282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8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协同白板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795274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电子贴纸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078092019.8.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4K电视6A658_ISD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229842019.8.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4K电视MSD3683 DV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370502019.8.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专业4K工业监视器MSD6A848方案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325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电子使用指南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051182019.8.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电视系统设置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08078142019.8.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 4K电视MSD6886 ATSC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204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电视MSD6683 ATSC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273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 4K电视MSD6886 ISD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320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19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网络NETFLIX电视MSD6683 ISD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19SR12222852019.11.27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6A648方案DTMB智能电视嵌入式软件V2.0.02019SR0795325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3463方案数字蓝光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5293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6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0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V56方案非数字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78222019.8.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3663方案亚太地区数字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78202019.8.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6A348方案亚太地区智能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5265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6A338方案国内智能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5253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6A638方案亚太地区智能电视嵌入式软件V3.0.02019SR0795246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3553方案ATSC制式数字电视嵌入式控制软件V3.0.02019SR07952882019.7.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超窄边高精度多点红外触摸框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04995002020.5.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0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4K电视MTK9632 DV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05394952020.5.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数字FHD电视MSD6681 DVB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06199072020.6.1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操作说明电子化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07304392020.7.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V53平台模拟电视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0044802020.8.2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Linux系统设置向导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1107242020.9.1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6A848平台智慧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28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7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1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6A848平台智能语音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59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视频通话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48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无线同屏控制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18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玄关电视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29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1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智能门锁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27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UHD电视ATSC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53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UHD电视DVB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26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UHD电视ISDB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60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5.3生态电视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14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FHD电视ATSC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64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FHD电视DVB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54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ETFLIX 5.1生态FHD电视ISDB市场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5342562020.10.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INI电视HDR 6A848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06165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2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INI电视HDR 9632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06248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8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2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TK 3663方案数字DVB电视嵌入式软件V4.0.02020SR1706247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动态区域控光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06163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卖场展示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06168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智控精灵助手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892852020.12.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3商城众网分布式液晶拼接处理软件[简称:液晶拼接]V.22012SR0890822012.9.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4康冠商用Horion电子白板软件V1.02015SR2805342015.12.25继受取得全部权利
235康冠商用康冠商用音视频监控系统V1.02015SR2804392015.12.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6康冠商用康冠商用嵌入式视频媒体播放器控制系统V1.02015SR2805682015.12.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7康冠商用康冠商用音视频数据采集系统V1.02015SR2805612015.12.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8康冠商用康冠商用音视频编码品器控制系统V1.02015SR2795172015.12.2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39康冠商用康冠智能平板集控管理系统软件V1.0.32019SR09957032019.9.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0康冠商用一种基于andriod多功能4K书写软件V1.0.02020SR17383662020.1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1康冠医疗KTC(4K)高清显示监视器驱动软件[简称:4K高清驱动软件]V1.02016SR0348912016.2.22继受取得全部权利
242康冠医疗KTC放射显示器驱动软件V1.02017SR1213172017.4.1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3康冠医疗KTC手持式黑白超声软[简称:KTC]V1.02018SR0699712018.1.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4康冠医疗KTC多参数健康一体机软件[简称:PM3000]V1.02018SR9505822018.11.2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5康冠医疗KTC超声显示器驱动软件V1.02016SR3008382016.10.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6康冠医疗医疗显示器画面显示区域定制软件V1.02019SR14403712019.12.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69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47康冠医疗医疗显示器EDID的显示器名称实时修改软件V1.02019SR13942272019.12.1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8康冠医疗菜单居中感应亮度自动调整显示器亮度控制软件V1.02019SR13942252019.12.1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49康冠医疗8757放射软件V1.02019SR14095972019.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0康冠医疗KTC读写edid软件[简称:KTC_ReadEdid]V1.02019SR14096202019.12.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1康冠医疗一种单屏模式下可切换多屏信号锁定模式及保存模式状态的医疗设备软件V1.02020SR03875642020.04.28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2康冠医疗多路信号转HDMI信号输入控制环出及HDMI信号输出软件V1.02020SR06754452020.0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3康冠医疗医用会诊单双屏切换效果自动调整最佳显示效果软件V1.02020SR06756332020.0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4康冠医疗医用会诊一键半边观片灯双屏画面彩转单软件V1.02020SR06754372020.0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5康冠医疗基于MST9U驱动6M医疗放射显示屏驱动软件V1.02020SR06755782020.0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6康冠医疗基于MST9U主菜单放大LOGO不变的控制软件V1.02020SR06758322020.06.24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7康冠医疗一种基于MST9U多模式裸眼3D医疗教育显示器控制软件V1.02020SR0773802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8康冠医疗基于MST9U驱动4M显示屏驱动软件V1.02020SR0773669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59康冠医疗基于MST9U多按键复合功能控制软件V1.02020SR0773788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0康冠医疗多路信号输入多路信号环出控制软件V1.02020SR0772631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70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61康冠医疗基于MST9U触摸按键指定信号切换控制软件V1.02020SR0773780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2康冠医疗KTC快速导出维修机GAMMA数据软件著作权[简称:KTC_WRITEGAMMA]V1.02020SR0772638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3康冠医疗医用触摸按键功能软件V1.02020SR07737962020.07.15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4康冠医疗9U会诊放射类软件用户说明书V1.02020SR0952991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5康冠医疗医疗超声显示器人机交互界面软件V1.02020SR09551902020.08.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6康冠医疗医疗会诊显示器定制遥控器控制软件V1.02020SR0952986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7康冠医疗医疗会诊通道模式切换提示信息显示软件V1.02020SR0952980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8康冠医疗医疗1M带BNC接口放射显示驱动软件V1.02020SR0951156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69康冠医疗4K超高清OLED驱动控制软件V1.02020SR0951163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0康冠医疗嵌入式以太网控制显示会诊驱动软件V1.02020SR0951170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1康冠医疗内窥手术录播一体机显示控制软件V1.02020SR09529972020.08.1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MSD3683-K6A 多协议远程控制监视器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6573162020.11.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3康冠智能康冠智能NFC-K1A模块ARM平台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6573032020.11.26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4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触摸电子白板MT9950平台安卓9.0版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7061642020.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5康冠智能康冠智能 RK3399 平台智慧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8612622020.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71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登记号登记日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276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皓丽应用软件V1.0.02020SR18612422020.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7康冠智能康冠智能会议平板管理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8612632020.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8康冠智能康冠智能美妆智能魔镜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9107482020.12.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79康冠智能康冠智能运动智能魔镜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8612412020.12.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80康冠智能康冠智能ESOP智能电子作业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9142502020.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81康冠智能康冠智能SMART触控笔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9142892020.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82康冠智能康冠智能集控系统嵌入式软件V1.0.02020SR19142512020.12.3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2-172

附件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政补贴

序号补贴名称金额(元)归属补贴依据
2018年度
12017年二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2,596,499.00康冠技术《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延长2019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受理时间的通知》
22018年两化融合项目资助930,000.00康冠技术《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公示2018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资助两化融合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
32018年两化融合项目资助500,000.00康冠技术《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公示2018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资助两化融合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42017年出口信用保险自行投保专项扶持款3,000,000康冠技术《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
5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奖金800,000康冠技术《深圳市龙岗区2018年第一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公示》《深圳市龙岗区2018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第一批)公示名单》
62018年区经发资金信息化配套专项扶持2,860,000康冠技术《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示2018年区经发资金(20181106-1)拟扶持企业名单的通告》
7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893,000惠州康冠《广东省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方案》
8企业技术改造奖金1,177,700惠州康冠《关于拟安排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计划的公示》
9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3,150,000惠州康冠《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10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584,000惠州康冠《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11仲恺高新经济发展局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款559,500惠州康冠《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造)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的通知》

5-2-173

序号补贴名称金额(元)归属补贴依据
1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助资金1,956,000康冠商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预先收取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资金拨款资料的通知》
1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补贴1,000,000康冠商用《<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公示的通知》
14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800,000康冠商用《深圳市龙岗区2018年第一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公示》
2019年度
12017年度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区1,434,000惠南康冠《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企业技术改造时候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22018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省、市4,083,400惠南康冠(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8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拟安排企业计划的再次公示》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32019年度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省3,244,300惠南康冠《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时候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研发资助4,418,000发行人《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拟资助企业名单》
52017年度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资助5,000,000发行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62017第三、四季度保费资助703,196发行人《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龙岗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通知》
7龙岗区财政局补贴1,150,846.26康冠商用《龙岗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表》《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

5-2-174

序号补贴名称金额(元)归属补贴依据
82019年第三批外贸稳增补贴700,000康冠商用《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发展申报指南》《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
92018年第一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839,571康冠技术《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
102018年第二批信保保费资助2,916,531康冠技术《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
112018年自行投保出口信用证补助3,000,000发行人《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岗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通知》
122019年第三批外贸扶持资金500,000发行人深圳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的若干措施
13深圳市科创委补贴1,954,000康冠商用《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拟资助企业名单》
14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市1,622,200惠南康冠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时候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0年度
12019年度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2,983,300.00惠州康冠《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2受疫情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1,287,557.67发行人《关于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通知》
3信保2018年下半年出口保险保费资助1,304,513发行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4人保2018年下半年出口保险保费资助514,740发行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5-2-175

序号补贴名称金额(元)归属补贴依据
52019.1-5月出口保险补助3,571,434发行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6个税手续费返还678,175.88发行人《个人所得税法》
7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项目补贴920,000发行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8应对“新冠”疫情企业贷款贴息553,850发行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9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2,357,000发行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的通知》
10深圳市商务局2018年下半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901,116康冠商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11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1-5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1,381,672康冠商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资助(第一批第一次))2,859,000康冠商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13高新处2019年企业研发资助第一批第一次拨款1,199,000康冠商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拟资助企业名单的通知》
142019年第五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扶持500,000康冠商用《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第五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公示》

5-2-176

序号补贴名称金额(元)归属补贴依据
1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贷款贴息项目补贴552,056.55康冠商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16新冠疫情贷款贴息556,100康冠智能《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17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911,100.00惠州康冠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18失业保险补助4,730,306.17惠州康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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