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吴晓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吴晓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吴晓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吴晓军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公司及监事会对吴晓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镇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郑镇峰先生的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镇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简 历
郑镇峰,男,中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能源管理师、潍坊节能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获得山东省“全省百佳锅炉节能操作能手”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诸城市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现任公司安全环保中心总监。郑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00股。郑镇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镇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