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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9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三)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最终应用于电动汽车的产品销售金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19.20%、11.23%、1.72%、4.03%。请发行人结合发行人进入电动汽车电池市场的原因、相关产品销售金额占比变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将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作为竞争优势进行披露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最新变化情况,说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影

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敏及一致行动人蒋汉柏通过自身及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为持有兆和惟恭出资份额的蒋汉柏等六人偿还银行借款(用于认购兆和惟恭出资份额)及利息提供资金。2019年11月,蒋汉柏以1元/份额的价格购买其他五人所持兆和惟恭部分出资份额。蒋汉柏等人取得分红款、份额转让款后,均发生大额取现行为。根据郭敏和蒋汉柏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蒋汉柏在公司重大事项表决上,与郭敏保持一致行动,均以郭敏意见作为最终意见。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员工通过兆和惟恭持有发行人股权以及蒋汉柏所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否为郭敏代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蒋汉柏持有兆和亚特85.84%出资额、兆和众泰61.62%出资额,其他合伙人退出份额均由蒋汉柏承接。兆和亚特、兆和众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为汪辉明及易茂威。汪辉明系郭敏同学,易茂威系郭敏亲属,郭敏及蒋汉柏曾借用、控制二人银行账户。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未认定蒋汉柏实际控制兆和亚特、兆和众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结合业务模式、成本管控水平、客户议价能力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龙泉硅材料采购的硅酸钠占硅酸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82%、97.88%、90.44%、90.51%。请发行人说明向龙泉硅材料集中采购硅酸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拟采取相关措施降低供应商集中度。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收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对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的相关竞争优势进行准确披露。

(二)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三)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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