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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3,65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新海投资”因其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3,65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新海投资”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新海投资”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价格择机出售

(二)“新海投资”及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新海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新海投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新海投资”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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