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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关于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安徽奥福经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经开区管委会”)商议,拟签订《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签订后该项目主要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其中自有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30%,募集资金约占70%。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蚌埠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内容: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5.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

6.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亩(目前安徽奥福的140亩土地已全部规划建设移动源尾气净化蜂窝陶瓷载体项目);

7.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商业服务用地,出让期限40年,产业类型为服务业,全部用于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达到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目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整体研发、试验能力将得到增强,一方面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

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将为吸引行业内优质的技术研发资源提供有利条件,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持续保持对行业先进技术的研发,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五、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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