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其他 |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引入投资者的事项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以上。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司放弃对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增资权,由于公司在子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席位超过半数,对子公司仍有控制权,该增资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编号:闽华兴所【2019】审字E-008号)期末资产总额为160,355.8240万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105,805.2260万元。此次交易总价格为42,880.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74%和40.5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次金鑫矿业增资事项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判断上述增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计算依据存在数据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判断上述增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计算依据存在数据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由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亦未披露年度报告,所以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引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计算过程中引用的最近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2018年审计报告中的数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鉴于众和1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理性投资,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鉴于众和1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理性投资,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无
长城证券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