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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邵丹丹、张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孙镪、董事蔡琳、付卫东和徐捷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管薪酬,不领取公司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和肖忠实领取独董津贴,税前8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董庆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运坤,监事崔卫军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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