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运河、石振东、肖忠实
2022 年 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梅运河 石振东 肖忠实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