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2-01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日起执行,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1.非独立董事津贴:1万元/年/人;
2.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人。
(二)监事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年薪 |
周永麟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万元 |
廉井财 | 博士生导师、副总经理 | 120万元 |
荣翱 | 博士生导师、副总经理 | 120万元 |
王建民 | 副总经理 | 80万元 |
刘林 | 副总经理 | 80万元 |
陈少伟 | 副总经理 | 80万元 |
周荷莲 | 副总经理 | 80万元 |
王铁军 | 副总经理 | 70万元 |
张勇辉 | 副总经理 | 70万元 |
李俊英 | 财务总监 | 60万元 |
王文玲 | 总经济师 | 60万元 |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在公司内部兼职的,报酬标准按照兼职职务报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四、其他说明
1. 担任公司管理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执行。
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