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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4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锦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因陷入债务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7年11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司法重整,目前法院暂未裁定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受公司整体债务问题影响,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亦陷入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难以清偿其自身负债。金鑫矿业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采矿权、探矿权及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面临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若上述核心资产被拍卖,公司将丧失进行司法重整的价值和基本条件,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各方利益都将受到严重损失。因此,金鑫矿业拟引入投资人海南国城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借款方式向金鑫矿业提供资金化解上述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以保护公司核心资产并保留通过重整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机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众和1: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引入投资人的公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放弃子公司增资和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股东卓昌钟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0.9999%股权(对应出资额60.6万元),以人民币500万元价格,转让给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

金鑫矿业股东谢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0.9999%股权(对应出资额60.6万元),以人民币500万元价格,转让给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金鑫矿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鑫矿业股东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因公司整体债务问题严重且资金紧缺,同时为了金鑫矿业尽快摆脱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阿坝新能源股东会决定放弃本次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2、金鑫矿业因债务纠纷其持有的采矿权、探矿权及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面临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若上述核心资产被拍卖,公司将丧失进行司法重整的价值和基本条件,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各方利益都将受到严重损失。因此,金鑫矿业拟引入投资人海南国城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向金鑫矿业提供资金化解上述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

根据《公司法》和金鑫矿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鑫矿业股东阿坝新能源对上述增资事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因公司整体债务问题严重且资金紧缺,同时为了金鑫矿业尽快摆脱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阿坝新能源股东会决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3、阿坝新能源股东陈振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86%股权(对应出资额582.73万元),以人民币1,800万元价格,转让给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阿坝新能源股东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股东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和阿坝新能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因公司整体债务问题严重且资金紧缺,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放弃增资及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事项。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为推进公司司法重整进程,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经营能力,公司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签署旨在双方发挥各自在资本、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战略友好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快独立申请重新上市或由其它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换股上市,切实维护公司、债权人、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各方的利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众和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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