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预计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现将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0,000万元至-9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0)。
2、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0.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9.5条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事项不能消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1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