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通科技”)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承诺将公司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5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原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4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5,798,555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10,427.05万元,于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

控股股东赵洪亮、刘雪苹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就相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亦将遵守相关规定。

2、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选层挂牌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上述相关承诺将于2022年2月25日届满,根据控股股东赵洪亮、刘雪苹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赵洪亮、刘雪苹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2月25日,到期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锁定 持股数量(股)锁定 持股比例(%)原锁定期截止日延长后锁定期截止日
1赵洪亮22,008,00027.05072022.2.252023.2.25
2刘雪苹14,656,80018.01512022.2.252023.2.25
合计36,664,80045.0658--

三、备查文件

《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