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分别收到2021年度政府相关部门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55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贴时间 | 补助形式 | 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1 | 江苏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 | 省级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资金 | 2022年2月18日 | 现金 | 222.44 | 商外贸[2021]453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是 |
2 | 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 | 省级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资金 | 2022年2月23日 | 现金 | 174.53 | 商外贸[2021]453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是 |
3 | 重庆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 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资金 | 2022年2月23日 | 现金 | 160.00 | 《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工作若干政策(试行)》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是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实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2年其他收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6.97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