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6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相符时,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