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7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向主办券商或北交所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