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2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除会议记录外,审计委员会还应根据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三十七条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
第三十八条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