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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开相关信息,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凡公司应披露信息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不便于公开的信息等,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反映后,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由公司向北交所申请豁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第七十四条 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五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该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赔偿的要求。

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七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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