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比特: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24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外部审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工作中,应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如有),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制度规定利用关联关系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子公司发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或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