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2-012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内容履行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订协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合作内容及合作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元宇宙相关领域及产业目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若未来相关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2月24日,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及秉承构建美好的数字世界的理念,依托公司在语义智能领域的核心技术及数据积累,已有虚拟主播、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创作等方面的业务经验积累,以及蓝色光标在虚拟及混合现实空间营销、数字虚拟人领域的业务基础,大力推动双方在元宇宙领域的相关业务开拓,打造具
有自主“灵魂”的数字虚拟人,扩大双方市场空间,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战略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4727456H
3、法定代表人:潘安民
4、注册资本:249103.783400万人民币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4日
7、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10幢二层A5-01
8、经营范围:大数据、计算机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营销信息咨询;公关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专业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蓝色光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蓝色光标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蓝色光标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蓝色光标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蓝色光标,证券代
码:300058。蓝色光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充分发挥乙方在中文自然语言处理核心技术、海量数据积累及具备行业专业能力的知识图谱等元宇宙技术基因的独特优势,以及乙方已有的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创作等已体现语义智能在元宇宙领域应用的业务经验。充分发挥甲方在打造数字虚拟人、数字虚拟人在智慧营销领域应用的能力和经验。双方联合推动语义智能技术在数字虚拟人中的应用,共同打造具有自主语言能力、拥有独特“灵魂”的数字虚拟人。
2、依托双方的行业内合作伙伴资源,积极推进数字虚拟人在媒体、金融、政府、企业数字营销等元宇宙场景的应用,赋能媒体采编、播报、金融机构智能客服及智能风控、智能社会服务等场景,构建具有影响力的合作生态体系。
3、双方保证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协议要求的前提下使用相关数据。
4、双方确定合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5、合作中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同时双方共同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共同保证相关数据安全。
6、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7、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8、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
9、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项合作具体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0、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
1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据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元宇宙相关领域及产业目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若未来相关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中文自然语言处理核心技术的语义智能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司已深耕中文自然语言处理二十余年,是国内语义智能领域的领先企业,具有中文自然语言处理核心技术、海量数据积累及具备行业专业能力的知识图谱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语义智能是元宇宙的关键底层技术,且公司已有的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创作等产品已体现了语义智能在元宇宙领域的应用。公司在打造元宇宙数字虚拟人领域具有天然的技术基因和业务基础。
本次合作是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发挥公司以语义智能为代表的元宇宙关键底层技术优势,并借助已有的虚拟主播、智能问答机器人、智能创作等方面的业务基础,探索并拓展在元宇宙相关领域的创新应用,构建元宇宙合作生态体系,以期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发挥行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使公司保持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合作的具体细节及具体金额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此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2021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互动”)与深圳前海博泰广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博泰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泰精选1号”)签订了《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信科互动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博泰精选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7,882,11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的5.30%,转让价格为9.6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365,941,211.58元。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博泰精选1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7,882,113股,占截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总股本714,757,183股的5.30%,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除信科互动和博泰精选1号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科大”)、公司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