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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4

关于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32 号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将你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变更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同时,你公司披露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与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部分,由账外备查变更为确认递延收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 公告显示,因受北京、大连、天津等地陆续突发疫情影响,天职国际无法按原计划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加之其内部人员安排紧张,短期内无法协调足够资源完成审计工作。为不影响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年审工作及公司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华录集团及易华录拟改聘中勤万信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

(1)请你公司列示2021年12月至今你公司与天职国际进行年审事项沟通的具体情况,包括沟通时间、沟通的主要内容、参与沟通人员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天职国际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况,你公司与天职国际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是否存在导致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其他原因或事

项。请提供天职国际就上述问题的书面回复,并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期与中勤万信沟通由其承接你公司2021年年审工作的筹划过程。请中勤万信说明是否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并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与实施审计程序。

(3)请结合2021年年报审计进度,评估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准备工作产生的影响,并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与中勤万信就年审事项的沟通进展、人员安排等。

2. 公告显示,2020年及以前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你公司采取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并将不足抵消部分账外备查的会计处理方式;会计政策变更后,你公司采取将内部交易损益不足抵消部分将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方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期初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约5.7亿元,其中期初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约4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合规性,列示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期初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约5.7亿元的依据和计算过程,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请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说明,将本次会计调整认定为会计政策变更而非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公告显示,会计政策变更后,你公司2018-2020年所实现的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金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21年预计净利润为亏损19,000万元至14,000万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9,000万元至24,000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约定说明,前述会计政策调整是否会导致该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无法达成,如是,请详细说明该事项的影响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同时,提醒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师执业及道德准则,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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