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
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
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
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9 月 29 日